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杜绝处方回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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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由于医药行业低水平重复生产严重,导致药品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一些厂家利用"包装翻新"变相涨价.这种变相涨价主要包括以下2种类型:一是改换包装涨价;二是在药品中添加一些无关疾病治疗的物质,然后再申报为"新药",使价格翻番.这就无形中给"处方回扣"留下了很大的可操作空间.因此,一种被称为"医药代表"的职业也悄然兴起了.所谓"医药代表"是制药厂家为推销自己的药品而招聘的药品宣传和推销者,是厂家和医院之间的中介.而为了推销自己的药品,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也就应运而生了,于是"回扣"现象表现在医院的各种诊疗过程中.个别医师为了个人的私欲,不管患者是否需要,都为其开具一些医药代表推销的药品,丧失了起码的职业道德,加重了病人的负担.有些药品不但不能对症,还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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