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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8]11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成人员。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