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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木的自然稀疏与人工稀疏
1、自然稀疏:森林由幼龄到成熟的时间因树种组成、气候、土壤条件和管理措施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但一般都要经历以下几个生长发育时期:形成时期(幼龄林)、速生时期(壮龄林)、成长时期(中龄林)、近熟时期(近熟林)、成熟时期(成熟林)和衰老时期(过熟林)。在形成初期,无论天然林或人工林的幼树都呈散生或团丛状生长,树冠尚未接连。随着幼树逐渐成长,树冠开始郁闭,林木为争夺生存空间而进行激烈竞争,并开始了林木分化。一般林分密度大、或壮龄林、或立地条件好、或由阳性树种组成的林木,其分化都较强烈。结果是竞争能力弱的植株逐渐成为被压木;而竞争能力强的植株则成为优势木,占据较大的营养空间,抑制附近被压木的生长,最终导致后者的死亡。因此在一定密度的森林中,出现随着年龄增大而植株不断减少的现象,称为森林自然稀疏。
2、人工稀疏:在天然林中,因生存竞争而死亡的林木约占95%左右。但由此而保留下来的并非都是合乎人类经营目的的植株。抚育采伐是以人工稀疏代替自然稀疏,其特点除稀疏的速度较快以外,还可利用自然稀疏的规律性,按照营林的需要改变自然选择的总方向。常根据林木分化程度进行分级,而后伐除生长落后及经济价值低的林木。分级的方法很多,通常采用的是德国E.F.G.克拉夫特生长分级法。即对单纯同龄林中的林木,按其生长优劣分为5级:Ⅰ级—优势木,树高和直径最大,树冠也大,在一般树冠之上;Ⅱ级—亚优势木,树高与大小略次于Ⅰ级,树冠向四周发育;Ⅲ级—中等木,生长尚好,但树高和直径较前两级林木为差,树冠较窄,居于林冠的中层,树干的圆满度较Ⅰ、Ⅱ级木为小;Ⅳ级—被压木,树高和直径生长都非常落后,树冠受挤压,通常都是小径木;Ⅴ级—濒死木,完全处于林冠下层,生长极落后,树冠稀疏而不规则。林分的主要林冠层由Ⅰ、Ⅱ、Ⅲ级木组成,Ⅳ、Ⅴ级木则组成从属林冠层。这种分级法主要用于同龄针叶林,同时要到林分达到壮龄林、林木分化明显时才能应用。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可用来控制抚育采伐强度,但分级依据是林木的生长势和树冠形态,未考虑树干因素。
二、森林抚育采伐的种类
在不同树种组成和不同年龄阶段的林分中,抚育采伐有不同的任务,据此可制定相应的抚育采伐种类。按我国1956年《森林抚育采伐规程》规定,抚育采伐包括下列种类:
1、透光伐:在幼龄林前半期,即林分开始郁闭后,为保证目的树种不受非目的树种和其他灌木的抑制而施行的采伐。主要目的是调整幼林的组成,使目的树种尽早获得有利的生存空间,保证其数量在林分中占据一定的比例。
2、除伐:透光伐以后,在幼龄林的后半期,即林分完全郁闭后,继续伐去抑制主要树种生长的次要树种,进一步调整幼林的组成,使主要树种在形成的新林中能占优势。此外,还应伐去主要树种中过密的、生长不良的林木,以保证幼林的正常发育成长。
3、疏伐:幼龄林通过透光伐、除伐后,树种组成基本确定,林分进入速生时期。这时林木高生长最旺盛、林木分化和自然稀疏激烈,为调节主要树种之间的矛盾,达到促进保留木的生长,提高林分经济用材的质量和产量时采用疏伐。
4、生长伐:疏伐后到主伐前一个龄级的阶段内施行。目的是加速林木的直径生长和材积生长,缩短林木的工艺成熟期,提高主伐时大径材的出材量;此外,生长伐还可促进林木结实,为天然更新创造良好条件。鉴于透光伐与除伐、疏伐与生长伐的任务和方法相近,在1979年林业部颁布的《森林抚育采伐和林分改造试行规程》中,已将前两者合并为透光伐,后两者合并为疏伐。
此外为改善森林的卫生状况,减少病虫害和火灾的发生,促进林木的健康生长,《规程》还规定了卫生伐。即将枯立木、风倒木、风折木、受机械损伤将要死亡的树木,以及受病虫为害已无成长希望的立木伐去,一般伐后的郁闭度不低于0.6。在培育用材林时,卫生伐常结合其他抚育采伐进行。在禁伐林和防护林中卫生伐则是主要的采伐方式。
三、森林抚育采伐的技术要点
森林抚育采伐的技术要点包括始伐期、采伐强度、重复期的确定和采伐木选择等,因抚育采伐种类不同而异。无论天然林或人工林均可进行抚育采伐,方法不同,原则一致。在天然林中,密度、树种和起源不同的立木混生在一起,互相竞争,通过抚育采伐,可淘汰非目的树种与劣质的林木,保持林分适宜的密度,为目的树种的快速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在人工林中,树种、密度虽已确定,但随着林分的生长,林木对营养空间的要求不断增大,通过抚育采伐,可及时调整林分密度,保证林木有一定的营养空间。在同龄林内,各种抚育采伐皆可应用,并可在全林地均匀一致地施行。异龄林多应用择伐更新,因更新期常等于轮伐期,通常无时间空隙实施抚育采伐,可在均匀择伐的“林窗”中,利用天然下种时期接近,使之形成年龄相近的树群或树丛。为此,对异龄林可比照同龄林实施抚育采伐。在防风林内,通过抚育采伐,可调节林分的水平和垂直结构,以增强其防护效能。在母树林内,抚育采伐可改善林分的光照,为母树结实创造良好条件。
四、森林抚育采伐的效益
森林抚育采伐的效益是多方面的,其生态效益日渐突出,其经济效益主要表现在缩短林木的成材期,提前主伐林龄,提高林木的质量和经济出材率。同时在林木培育期间,可定期地取得间伐材。一般在集约经营的林分中,抚育采伐所得的木材数量可占主伐材积的50~100%,但多数为小径材,可作薪炭材或其他用材。鉴于抚育采伐的经济效益显著,林业发达国家均注意森林抚育采伐的技术理论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在森林抚育采伐方面,也进行了大量工作,现正向集约化、合理化和数量化方向发展,为林业的科学经营提供可靠依据。
1、自然稀疏:森林由幼龄到成熟的时间因树种组成、气候、土壤条件和管理措施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异,但一般都要经历以下几个生长发育时期:形成时期(幼龄林)、速生时期(壮龄林)、成长时期(中龄林)、近熟时期(近熟林)、成熟时期(成熟林)和衰老时期(过熟林)。在形成初期,无论天然林或人工林的幼树都呈散生或团丛状生长,树冠尚未接连。随着幼树逐渐成长,树冠开始郁闭,林木为争夺生存空间而进行激烈竞争,并开始了林木分化。一般林分密度大、或壮龄林、或立地条件好、或由阳性树种组成的林木,其分化都较强烈。结果是竞争能力弱的植株逐渐成为被压木;而竞争能力强的植株则成为优势木,占据较大的营养空间,抑制附近被压木的生长,最终导致后者的死亡。因此在一定密度的森林中,出现随着年龄增大而植株不断减少的现象,称为森林自然稀疏。
2、人工稀疏:在天然林中,因生存竞争而死亡的林木约占95%左右。但由此而保留下来的并非都是合乎人类经营目的的植株。抚育采伐是以人工稀疏代替自然稀疏,其特点除稀疏的速度较快以外,还可利用自然稀疏的规律性,按照营林的需要改变自然选择的总方向。常根据林木分化程度进行分级,而后伐除生长落后及经济价值低的林木。分级的方法很多,通常采用的是德国E.F.G.克拉夫特生长分级法。即对单纯同龄林中的林木,按其生长优劣分为5级:Ⅰ级—优势木,树高和直径最大,树冠也大,在一般树冠之上;Ⅱ级—亚优势木,树高与大小略次于Ⅰ级,树冠向四周发育;Ⅲ级—中等木,生长尚好,但树高和直径较前两级林木为差,树冠较窄,居于林冠的中层,树干的圆满度较Ⅰ、Ⅱ级木为小;Ⅳ级—被压木,树高和直径生长都非常落后,树冠受挤压,通常都是小径木;Ⅴ级—濒死木,完全处于林冠下层,生长极落后,树冠稀疏而不规则。林分的主要林冠层由Ⅰ、Ⅱ、Ⅲ级木组成,Ⅳ、Ⅴ级木则组成从属林冠层。这种分级法主要用于同龄针叶林,同时要到林分达到壮龄林、林木分化明显时才能应用。其优点是简便易行,可用来控制抚育采伐强度,但分级依据是林木的生长势和树冠形态,未考虑树干因素。
二、森林抚育采伐的种类
在不同树种组成和不同年龄阶段的林分中,抚育采伐有不同的任务,据此可制定相应的抚育采伐种类。按我国1956年《森林抚育采伐规程》规定,抚育采伐包括下列种类:
1、透光伐:在幼龄林前半期,即林分开始郁闭后,为保证目的树种不受非目的树种和其他灌木的抑制而施行的采伐。主要目的是调整幼林的组成,使目的树种尽早获得有利的生存空间,保证其数量在林分中占据一定的比例。
2、除伐:透光伐以后,在幼龄林的后半期,即林分完全郁闭后,继续伐去抑制主要树种生长的次要树种,进一步调整幼林的组成,使主要树种在形成的新林中能占优势。此外,还应伐去主要树种中过密的、生长不良的林木,以保证幼林的正常发育成长。
3、疏伐:幼龄林通过透光伐、除伐后,树种组成基本确定,林分进入速生时期。这时林木高生长最旺盛、林木分化和自然稀疏激烈,为调节主要树种之间的矛盾,达到促进保留木的生长,提高林分经济用材的质量和产量时采用疏伐。
4、生长伐:疏伐后到主伐前一个龄级的阶段内施行。目的是加速林木的直径生长和材积生长,缩短林木的工艺成熟期,提高主伐时大径材的出材量;此外,生长伐还可促进林木结实,为天然更新创造良好条件。鉴于透光伐与除伐、疏伐与生长伐的任务和方法相近,在1979年林业部颁布的《森林抚育采伐和林分改造试行规程》中,已将前两者合并为透光伐,后两者合并为疏伐。
此外为改善森林的卫生状况,减少病虫害和火灾的发生,促进林木的健康生长,《规程》还规定了卫生伐。即将枯立木、风倒木、风折木、受机械损伤将要死亡的树木,以及受病虫为害已无成长希望的立木伐去,一般伐后的郁闭度不低于0.6。在培育用材林时,卫生伐常结合其他抚育采伐进行。在禁伐林和防护林中卫生伐则是主要的采伐方式。
三、森林抚育采伐的技术要点
森林抚育采伐的技术要点包括始伐期、采伐强度、重复期的确定和采伐木选择等,因抚育采伐种类不同而异。无论天然林或人工林均可进行抚育采伐,方法不同,原则一致。在天然林中,密度、树种和起源不同的立木混生在一起,互相竞争,通过抚育采伐,可淘汰非目的树种与劣质的林木,保持林分适宜的密度,为目的树种的快速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在人工林中,树种、密度虽已确定,但随着林分的生长,林木对营养空间的要求不断增大,通过抚育采伐,可及时调整林分密度,保证林木有一定的营养空间。在同龄林内,各种抚育采伐皆可应用,并可在全林地均匀一致地施行。异龄林多应用择伐更新,因更新期常等于轮伐期,通常无时间空隙实施抚育采伐,可在均匀择伐的“林窗”中,利用天然下种时期接近,使之形成年龄相近的树群或树丛。为此,对异龄林可比照同龄林实施抚育采伐。在防风林内,通过抚育采伐,可调节林分的水平和垂直结构,以增强其防护效能。在母树林内,抚育采伐可改善林分的光照,为母树结实创造良好条件。
四、森林抚育采伐的效益
森林抚育采伐的效益是多方面的,其生态效益日渐突出,其经济效益主要表现在缩短林木的成材期,提前主伐林龄,提高林木的质量和经济出材率。同时在林木培育期间,可定期地取得间伐材。一般在集约经营的林分中,抚育采伐所得的木材数量可占主伐材积的50~100%,但多数为小径材,可作薪炭材或其他用材。鉴于抚育采伐的经济效益显著,林业发达国家均注意森林抚育采伐的技术理论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在森林抚育采伐方面,也进行了大量工作,现正向集约化、合理化和数量化方向发展,为林业的科学经营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