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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非法销售和种植转基因水稻,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重申,发放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并不等同于允许商业化生产。对转基因作物,无论是制种、试验、还是种植,都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批准,对个别公司或个人,违规种植、销售转基因作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监管责任,细化监管措施,始终保持对转基因种子非法生产和销售的高压态势,按照属地化原则认真做好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