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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为指导,积极升级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有利于促进中国与GSM5国构建以互利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家间关系。中国应推动与中南半岛国家的互联互通建设,创新产业合作模式,不断提高地区发展的开放联动水平。
关键词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作为新一届党和政府外交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2015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表示要积极发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加强相关国家的沟通。
1992年,亚洲开发银行发起成立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reater Mekong Subregion Economic Cooperation,简称GMS),成员国包括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6国。截至2013年底,GMS各成员国共开展了260个合作项目,共投入资金约169.4亿美元。其中投资项目68个,总投资额约166.1亿美元;技术援助项目192个,总额约3.3亿美元。
中南半岛位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以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深化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在GMS框架下的合作,首先有利于维护我国周边地区的稳定,保证21世纪海上丝绸战略的成功实施。其次,以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深化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在GMS框架下的合作,有利于推动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构建以互利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家间关系。周边国家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中国会以此为平台向东盟国家提供更多的经济便利和经济发展的收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落实“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政策。“惠”就是为通过合作为东盟国家真正带来实惠。中国将充分利用经济发展优势,为GSM5国发展提供更多机遇。另外,中国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深化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在GMS框架下的合作,有利于中国和GMS5国更加和谐的政治关系的建立,提升中国和GMS5国地区和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形象。随着亚太经合组织、东盟区域论坛以及亚欧会议等跨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双方的合作向更加宽广的领域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相互认同可以增加其在国际事务的影响,共同促进地区和全球平等互利合作,从而提高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
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为指导,中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GMS合作。
一是推动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的互联互通建设,深化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加强互联互通建设是中国实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基础。中国需要以建立区域铁路联盟为契机,积极推动次区域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快通关便利化,提升软件联通水平。此外,中国需要协调协调推进次区域基础设施网络等“硬件”建设和贸易、投资制度对接等“软件”建设,加快次区域市场一体化和产业一体化发展进程。
二是创新产业合作模式,深化自由贸易区建设。经济合作是21世纪海上丝绸战略的重要一环。中国和东盟已经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需以此为基础继续完善自贸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组织机构架设方面可效仿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做法,在超国家机构下设若干机构,保证各个机构职能明晰,合作高效,避免出现机构繁杂、职能重叠的情况。中国和GMS成员国应加快构建次区域知识合作网络为重点,为次区域大项目高效实施服务,为各成员提高自主发展能力服务。
三是大力实施金融合作工程,加强对贸易投资合作的金融支持。为了帮助其他国家实现更加快速的发展,中国将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框架下积极筹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是由中国政府主导的、各国政府共同出资建立的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其性质是以商业化运作为主,在追求一定赢利性的同时确保所投项目的公益性。一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本身就是一个完全开放的投融资平台,中国与他国政府参与同时,也会积极邀请私人资本进行参与,为中南半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而可靠的中长期金融支持。中国应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为依托,积极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在前期人民币周边化、区域化取得巨大进展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近远结合、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的原则,一,中国需要扩大本币直接兑换规模,支持双方扩大经贸合作;支持次区域互联互通及产业合作重点项目,充分利用“中国一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中国一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和“丝路基金”。
四是提高地区发展的开放联动水平。中国应积极欢迎域外各方积极参与,加强自身发展与次区域规划的对接,保持与东盟共同体、10+1、10+3等地区合作机制的沟通协调。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应积极弘扬亚洲新安全观,“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理念,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维持地区的和平和稳定,促进地区开放和包容,提升地区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竞争力,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大湄公河流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作为新一届党和政府外交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2015年3月,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表示要积极发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加强相关国家的沟通。
1992年,亚洲开发银行发起成立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reater Mekong Subregion Economic Cooperation,简称GMS),成员国包括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6国。截至2013年底,GMS各成员国共开展了260个合作项目,共投入资金约169.4亿美元。其中投资项目68个,总投资额约166.1亿美元;技术援助项目192个,总额约3.3亿美元。
中南半岛位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以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深化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在GMS框架下的合作,首先有利于维护我国周边地区的稳定,保证21世纪海上丝绸战略的成功实施。其次,以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深化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在GMS框架下的合作,有利于推动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构建以互利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家间关系。周边国家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中国会以此为平台向东盟国家提供更多的经济便利和经济发展的收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落实“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政策。“惠”就是为通过合作为东盟国家真正带来实惠。中国将充分利用经济发展优势,为GSM5国发展提供更多机遇。另外,中国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契机深化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在GMS框架下的合作,有利于中国和GMS5国更加和谐的政治关系的建立,提升中国和GMS5国地区和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形象。随着亚太经合组织、东盟区域论坛以及亚欧会议等跨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双方的合作向更加宽广的领域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相互认同可以增加其在国际事务的影响,共同促进地区和全球平等互利合作,从而提高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
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为指导,中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GMS合作。
一是推动中国与中南半岛国家的互联互通建设,深化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加强互联互通建设是中国实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基础。中国需要以建立区域铁路联盟为契机,积极推动次区域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加快通关便利化,提升软件联通水平。此外,中国需要协调协调推进次区域基础设施网络等“硬件”建设和贸易、投资制度对接等“软件”建设,加快次区域市场一体化和产业一体化发展进程。
二是创新产业合作模式,深化自由贸易区建设。经济合作是21世纪海上丝绸战略的重要一环。中国和东盟已经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需以此为基础继续完善自贸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组织机构架设方面可效仿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做法,在超国家机构下设若干机构,保证各个机构职能明晰,合作高效,避免出现机构繁杂、职能重叠的情况。中国和GMS成员国应加快构建次区域知识合作网络为重点,为次区域大项目高效实施服务,为各成员提高自主发展能力服务。
三是大力实施金融合作工程,加强对贸易投资合作的金融支持。为了帮助其他国家实现更加快速的发展,中国将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框架下积极筹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是由中国政府主导的、各国政府共同出资建立的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其性质是以商业化运作为主,在追求一定赢利性的同时确保所投项目的公益性。一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本身就是一个完全开放的投融资平台,中国与他国政府参与同时,也会积极邀请私人资本进行参与,为中南半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而可靠的中长期金融支持。中国应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为依托,积极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在前期人民币周边化、区域化取得巨大进展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近远结合、统筹兼顾、循序渐进的原则,一,中国需要扩大本币直接兑换规模,支持双方扩大经贸合作;支持次区域互联互通及产业合作重点项目,充分利用“中国一东盟投资合作基金”、“中国扶贫基金”、“中国一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和“丝路基金”。
四是提高地区发展的开放联动水平。中国应积极欢迎域外各方积极参与,加强自身发展与次区域规划的对接,保持与东盟共同体、10+1、10+3等地区合作机制的沟通协调。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应积极弘扬亚洲新安全观,“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的理念,尊重和保障每一个国家的安全”。维持地区的和平和稳定,促进地区开放和包容,提升地区国家在全球价值链中的竞争力,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大湄公河流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