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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穷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2007年4月,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本文认为,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过程中,应当区别对待两种不同性质的申请:一般申请和商业中请。以知情为目的的一般申请不同于以开发利用为目的商业申请。政府机关在受理一般申请时,应当按照成本原则提供,确保公民的知情权;政府机关在受理商业申请时,应当按照公平公开原则,确保政府信息的非歧视性提供。本文分析比较了两者的区别,并对两种不同申请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