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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资料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选择通过私自录制手段获取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案件呈上升态势。我国关于私录视听资料的立法经历了从否定到有限制承认的一个发展历程,拓宽了收集证据的渠道。但目前对于私录视听资料的立法仍过于抽象笼统,缺乏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影响了此类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存在进一步改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