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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对平江县林下经济现状的调查,分析了已具备的特色及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发展方向提出的参考意见。
[关键词]平江 林下经济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S4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0-0136-01
平江是湖南省重点林业县,有山林432.3万亩,全县发展林下经济面积45万余亩,年总值12亿元,参与林下经济开发的林农达3.2万户,户均年增收3500多元,是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湖南省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
1.林下经济蓬勃兴起,林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农民充分利用林地,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我县按照“因地制宜、特色推动,龙头引领、示范带动,保护开发,双轮驱动”的原则,通过实地调研、特色培育、案例分析,引导发展林下经济。
1.1 因地制宜,特色推动
我县目前,全县林下经济中有林下种植面积18万亩,林下养殖面积12万亩,森林旅游面积15万亩。其中在罗霄山脉以北片区以引导贫困户种植白术等中药材,发展成本低、见效快的林下养蜂、养鸡为主;在幕阜山脉的南片区以发展养黑山羊和特种养殖如孔雀、梅花鹿、石蛙等为主;在县城以西片区重点发展林果业和林下蔬菜种植。同时,依托4个森林公园、3个生态漂流景区、1个国家风景名胜区和1个国家地质公园做活山水文章,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森林观光、生态漂流和林家乐。全县有200多户依山傍水的精准扶贫户,发展起了集吃、住、玩、钓于一体的林家乐。
1.2 龙头引领,示范带动
为改变林农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有效应对市场风险,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我县积极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在全县建立合作社168家、涉林龙头企业12家。通过不断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有效解决了生产经营活动中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农户“办”不了或“办起来不合算”的难题,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務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新型经营组织,合作社在科技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方法使用,成果转化、林业科技示范,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三品”认证等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我县湘北盛林农民林业合作联社自2014年成立以来,通过积极对接市场,已销售各类林下产品2000多吨,创收2.4亿元,人均增收2.3万余元,并帮助解决4000多贫困农民就业。我县九狮寨和白云两家高山有机茶叶公司,带动当地农民种植高山有机茶叶2000余亩,其产品分获湖南省“著名商标”,国家有机食品认证。
1.3 保护开发,双轮驱动
在林下经济开发利用中,注重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下,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使开发与保护二者形成了互补共赢的关系。通过举办培训讲座、送科技下乡、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方式,不断向林农贯输“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理念,使广大林农更深刻地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在发展林下经济的同时,提高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每年利用自发造林在2万亩以上,合作造林、抚育、低改也已渐成风气,使我县的森林覆盖率逐年增长,活立木蓄积量每年递增20余万立方米。
2.由于机制体制不活,林下经济发展遭遇瓶颈
我县林下经济通过近几年的发展,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基本实现了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发展机制,推动了林下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但还存在着需要不断完善的问题。
2.1 思想认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
林下经济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新兴产业,林业部门对此相对较重视,但由于没有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仅是一家在单打独斗,形不成合力,建立不了财政保障机制,资金短缺仍是阻碍林农发展林下产业的瓶颈。特别是县级财政对林下经济的支持几乎为零,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林下经济的发展。
2.2 发展机制缺乏,管理水平低下
我县大部份林区地处边远山区,在管理上、技术上缺乏及时、有效的指导,特别是由于缺乏长期技术跟踪指导服务的有效机制,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规模化的管理还处于较低水平。同时,政府在专项扶持经费的投入、林地流转政策、林权抵押贷款政策还没有较好落实,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措施不到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户、企业投资资金短缺。
2.3 发展规模小,辐射带动能力弱
我县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不大,大多是小作坊和粗加工,形不成品牌;发展模式和产品也较单一、且布局分散,产业集聚程度低,辐射带动能力相对较弱。如:林下种植大多以养鸡为主,一定程度上会造成销售难、效益不高;森林旅游产品也单一、相同的项目多,难以充分体现平江森林的多样性、丰富的民俗文化和多彩的乡村风貌。
2.4 发展成本高,应对市场能力差
我县发展林下经济的基地,大多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信息相对滞后,又缺乏有效的市场渠道和营销队伍,产销脱节,市场动态难以把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林下经济的发展成本,影响了农民的经济效益,造成了农户对收益预期信心不足。
3.创新各项扶持机制,推动林下经济快速发展
林下经济的兴起是林业经济创新升级的必然要求,其本质上是林业产业在一定要素积累基础上的产业结构的演进和产业内涵的外延,是一项绿色发展的朝阳产业,应积极推广林业经济的发展。
3.1 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发展氛围
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作用和巨大潜力,把林下经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林业建设规划,强化行政推动。研究和制订具有地方特色,又体现优惠、扶持、促进原则的经济调节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建立激励机制,把林下经济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工作考核范围,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林下经济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把林下经济作为林业新亮点、经济新支撑点、大产业努力推进。
3.2 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保障机制
要创新有利于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及组织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推进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经营。通过财政投入、企业和农户出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要努力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有效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解决农民发展林下经济融资难的问题。免收农林特产税,加大林下经济的发展与建设资金支持。
3.3 健全产业体系,创新技术支撑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产业服务,重点扶持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和有示范作用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逐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社一特色”的发展格局。鼓励发展壮大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和经纪人队伍建设,着力创建林下经济科技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大户,创新林下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体系,搞好疫病预防控制及销售服务,保证林下经济的健康发展。
3.4 完善基础建设创新成本管理
通过政府投入和项目支持,重点解决特色经济林和林下产业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探索提高经济林和产业基地的管理水平,有效解决产品采运困难,最大限度降低林产品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抓好优良林下经济种苗基地建设工程、林下经济新技术实验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关键词]平江 林下经济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S4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8)10-0136-01
平江是湖南省重点林业县,有山林432.3万亩,全县发展林下经济面积45万余亩,年总值12亿元,参与林下经济开发的林农达3.2万户,户均年增收3500多元,是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湖南省林下经济发展重点县。
1.林下经济蓬勃兴起,林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林下经济,主要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起来的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农民充分利用林地,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我县按照“因地制宜、特色推动,龙头引领、示范带动,保护开发,双轮驱动”的原则,通过实地调研、特色培育、案例分析,引导发展林下经济。
1.1 因地制宜,特色推动
我县目前,全县林下经济中有林下种植面积18万亩,林下养殖面积12万亩,森林旅游面积15万亩。其中在罗霄山脉以北片区以引导贫困户种植白术等中药材,发展成本低、见效快的林下养蜂、养鸡为主;在幕阜山脉的南片区以发展养黑山羊和特种养殖如孔雀、梅花鹿、石蛙等为主;在县城以西片区重点发展林果业和林下蔬菜种植。同时,依托4个森林公园、3个生态漂流景区、1个国家风景名胜区和1个国家地质公园做活山水文章,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森林观光、生态漂流和林家乐。全县有200多户依山傍水的精准扶贫户,发展起了集吃、住、玩、钓于一体的林家乐。
1.2 龙头引领,示范带动
为改变林农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有效应对市场风险,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我县积极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在全县建立合作社168家、涉林龙头企业12家。通过不断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有效解决了生产经营活动中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农户“办”不了或“办起来不合算”的难题,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務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新型经营组织,合作社在科技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方法使用,成果转化、林业科技示范,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以及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三品”认证等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我县湘北盛林农民林业合作联社自2014年成立以来,通过积极对接市场,已销售各类林下产品2000多吨,创收2.4亿元,人均增收2.3万余元,并帮助解决4000多贫困农民就业。我县九狮寨和白云两家高山有机茶叶公司,带动当地农民种植高山有机茶叶2000余亩,其产品分获湖南省“著名商标”,国家有机食品认证。
1.3 保护开发,双轮驱动
在林下经济开发利用中,注重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下,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使开发与保护二者形成了互补共赢的关系。通过举办培训讲座、送科技下乡、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多种宣传教育方式,不断向林农贯输“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理念,使广大林农更深刻地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在发展林下经济的同时,提高了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每年利用自发造林在2万亩以上,合作造林、抚育、低改也已渐成风气,使我县的森林覆盖率逐年增长,活立木蓄积量每年递增20余万立方米。
2.由于机制体制不活,林下经济发展遭遇瓶颈
我县林下经济通过近几年的发展,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基本实现了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发展机制,推动了林下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但还存在着需要不断完善的问题。
2.1 思想认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
林下经济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新兴产业,林业部门对此相对较重视,但由于没有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仅是一家在单打独斗,形不成合力,建立不了财政保障机制,资金短缺仍是阻碍林农发展林下产业的瓶颈。特别是县级财政对林下经济的支持几乎为零,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林下经济的发展。
2.2 发展机制缺乏,管理水平低下
我县大部份林区地处边远山区,在管理上、技术上缺乏及时、有效的指导,特别是由于缺乏长期技术跟踪指导服务的有效机制,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规模化的管理还处于较低水平。同时,政府在专项扶持经费的投入、林地流转政策、林权抵押贷款政策还没有较好落实,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措施不到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农户、企业投资资金短缺。
2.3 发展规模小,辐射带动能力弱
我县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不大,大多是小作坊和粗加工,形不成品牌;发展模式和产品也较单一、且布局分散,产业集聚程度低,辐射带动能力相对较弱。如:林下种植大多以养鸡为主,一定程度上会造成销售难、效益不高;森林旅游产品也单一、相同的项目多,难以充分体现平江森林的多样性、丰富的民俗文化和多彩的乡村风貌。
2.4 发展成本高,应对市场能力差
我县发展林下经济的基地,大多地处边远山区,交通、信息相对滞后,又缺乏有效的市场渠道和营销队伍,产销脱节,市场动态难以把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林下经济的发展成本,影响了农民的经济效益,造成了农户对收益预期信心不足。
3.创新各项扶持机制,推动林下经济快速发展
林下经济的兴起是林业经济创新升级的必然要求,其本质上是林业产业在一定要素积累基础上的产业结构的演进和产业内涵的外延,是一项绿色发展的朝阳产业,应积极推广林业经济的发展。
3.1 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发展氛围
充分认识发展林下经济的重要作用和巨大潜力,把林下经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林业建设规划,强化行政推动。研究和制订具有地方特色,又体现优惠、扶持、促进原则的经济调节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建立激励机制,把林下经济建设工作纳入经济工作考核范围,制定相关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林下经济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把林下经济作为林业新亮点、经济新支撑点、大产业努力推进。
3.2 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保障机制
要创新有利于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机制及组织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推进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经营。通过财政投入、企业和农户出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要努力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有效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解决农民发展林下经济融资难的问题。免收农林特产税,加大林下经济的发展与建设资金支持。
3.3 健全产业体系,创新技术支撑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搞好产业服务,重点扶持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和有示范作用的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逐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社一特色”的发展格局。鼓励发展壮大各类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和经纪人队伍建设,着力创建林下经济科技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大户,创新林下经济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和技术推广体系,搞好疫病预防控制及销售服务,保证林下经济的健康发展。
3.4 完善基础建设创新成本管理
通过政府投入和项目支持,重点解决特色经济林和林下产业基地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探索提高经济林和产业基地的管理水平,有效解决产品采运困难,最大限度降低林产品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抓好优良林下经济种苗基地建设工程、林下经济新技术实验示范基地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