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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围绕分部所属团营单位党委决策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的感到。分部团营党委能够认真贯彻两个《条例》精神,不断改进决策方法,注重提高决策质量,在议大事、抓中心、统全局、保稳定中,较好地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党委班子的决策能力,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比,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一是临时动议,仓促决策;二是急功近利,盲目决策;三是不按程序,简单决策;四是民主不够,独断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