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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市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证政府采购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市场竞争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财政部新近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要求投标人提交资信证明文件,并将投标人的信誉作为综合评价的要素之一。许多政府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及时提出了将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管理提升到信用管理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