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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启动
11月20日至12月4日,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将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步举行。本次就业服务周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承办。重点面向2012年高校毕业生,以“政策促就业,服务助成功”为主题,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益性就业服务。
服务周活动主要包括: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宣传、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等。
活动期间,各地计划举办现场招聘会251场,预计参会用人单位40437家,拟招聘人数约52.7万人;共有139家网站举办网络招聘会,提供职位信息37227条,拟招聘人数约16.8万人;現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总计招聘人数约69.5万人。服务周期间,专业需求排名前十位的是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计算机类、机械类、土建类、教育类、化工类、医学类、能源动力类、交通运输类。
(信息来源:新华社)
湛江市“四轮驱动”促就业保民生
湛江市认真贯彻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分析会精神,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坚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促就业,保民生、保稳定。
一、以项目拉动就业。加大与重点项目和新兴产业的对接力度,千方百计拓展就业岗位。二、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努力实现一人带动多人就业的倍增效应。三、以资金推动就业。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努力扩大覆盖群体。同时,积极落实就业社保补贴,以资金推动就业。四、以培训促动就业。坚持技能培训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以技工学校为龙头,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全力推进技能培训。
(信息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a生就业新政策
近日,珠海市政府转发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采取“六鼓励一强化”措施,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
一是鼓励吸纳就业。对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履行劳动合同时间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鼓励自主创业。在本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经营项目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贷款期内给予全额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包括市外高校非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本市成功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资助4000元;高校毕业生(包括市外高校非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同时在市或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超过6个月的,可再给予1500元的创业资助鼓励。
三是鼓励参加见习。为使更多高校毕业生享受到就业见习补贴政策,《通知》放宽见习基地的认定条件,取消“按不低于20%比例留用见习人员”的规定,并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由市就业专项资金提供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
四是鼓励提高技能。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失业期间参加本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本市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标准(750元—2800元),给予培训鉴定补贴;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开展岗前培训人数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五是鼓励灵活就业。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原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六是鼓励介绍就业。本市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照成功介绍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七是强化就业援助。办理失业登记且属于困难家庭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信息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月20日至12月4日,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将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步举行。本次就业服务周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中国人才交流协会、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承办。重点面向2012年高校毕业生,以“政策促就业,服务助成功”为主题,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益性就业服务。
服务周活动主要包括:举办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大会;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宣传、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活动;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等。
活动期间,各地计划举办现场招聘会251场,预计参会用人单位40437家,拟招聘人数约52.7万人;共有139家网站举办网络招聘会,提供职位信息37227条,拟招聘人数约16.8万人;現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会总计招聘人数约69.5万人。服务周期间,专业需求排名前十位的是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计算机类、机械类、土建类、教育类、化工类、医学类、能源动力类、交通运输类。
(信息来源:新华社)
湛江市“四轮驱动”促就业保民生
湛江市认真贯彻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分析会精神,牢固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坚持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促就业,保民生、保稳定。
一、以项目拉动就业。加大与重点项目和新兴产业的对接力度,千方百计拓展就业岗位。二、以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努力实现一人带动多人就业的倍增效应。三、以资金推动就业。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努力扩大覆盖群体。同时,积极落实就业社保补贴,以资金推动就业。四、以培训促动就业。坚持技能培训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以技工学校为龙头,整合社会培训资源,全力推进技能培训。
(信息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a生就业新政策
近日,珠海市政府转发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采取“六鼓励一强化”措施,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
一是鼓励吸纳就业。对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履行劳动合同时间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是鼓励自主创业。在本市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经营项目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贷款期内给予全额贴息。对高校毕业生(包括市外高校非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本市成功创业的,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资助4000元;高校毕业生(包括市外高校非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同时在市或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超过6个月的,可再给予1500元的创业资助鼓励。
三是鼓励参加见习。为使更多高校毕业生享受到就业见习补贴政策,《通知》放宽见习基地的认定条件,取消“按不低于20%比例留用见习人员”的规定,并对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由市就业专项资金提供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
四是鼓励提高技能。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失业期间参加本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本市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标准(750元—2800元),给予培训鉴定补贴;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6个月内开展岗前培训的,按开展岗前培训人数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五是鼓励灵活就业。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原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六是鼓励介绍就业。本市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照成功介绍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七是强化就业援助。办理失业登记且属于困难家庭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信息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