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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金秋时节,非常高兴和大家相聚在气候宜人、风景如画的革命圣地井冈山,共同探讨新时代产权市场的发展趋势和路径,不忘初心、服务实体,再创我国产权交易事业新辉煌。在此,我谨代表北金所,对主办和承办此次论坛的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致以最衷心的感谢!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上下都在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改革深入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就是党中央國务院对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深化金融改革”的又一次重大部署。借此机会,我主要结合论坛主题,谈谈自己对产权市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几点思考。
1 产权市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意义重大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推动下,我国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一定进展。一是国有金融资本规模稳步增长,金融机构实力大幅提升。比如,2017年我国共有17家银行入围全球前100家大银行榜单,4家银行进入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榜单;二是形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框架体系,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多线管理”的金融企业管理格局;三是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形成,国有金融企业正以全新姿态登上国内外资本市场舞台。同时也看到,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还存在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布局不优,以及配置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设不到位等矛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体制机制、优化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效益及其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金融资本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指导意见》重点明确了国有金融资本的范畴及其出资人的主体责任,强调对国有金融资本严格执行穿透管理和推进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加快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立法和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产权市场一直致力于服务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切实为国有金融资本的有效流转及其全程化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其意义非常重大。一是有利于国有金融机构优化股权结构、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效益;二是有利于推动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金融服务的市场竞争力;三是有利于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助力防控金融风险和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四是有利于拓展产权市场功能,提升产权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
2 《指导意见》为产权市场发展提供新机遇
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部门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管理思维,有时还停留在“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层面,还没有完全提升到“管资本”的高度,迫切需要以产权管理为纽带,加快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管理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另外,《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国有产权管理,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重点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积极推动股权结构多元化发展,切实提高资本配置效率”。上述政策的提出,意味着未来金融领域将进一步加强国有产权管理,部分金融行业将大力引进各类非国有资本。这为产权市场服务各类金融资本流转提供了更大的业务发展空间。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强化国有产权的全流程监管,严防国有金融资本流失”。多年来,产权市场在服务国有资产有效流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通过发挥“聚集资源、公开信息、发现价格和促进交易”等基础功能,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并直接促成财政部在2009年颁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第54号令),要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必须进场交易,实现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有效流转。在贯彻落实54号令方面,北金所作为财政部指定的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服务成效显著。
截至2018年8月底,北金所累计服务各类国有金融资产成交超过4000亿元,一直保持着市场领先地位,并成功服务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金融资产交易项目完成交易。例如,2015年完成的中国银行转让南洋商业银行100%股权项目,是首个国有金融企业持有的境外银行整体股权在国内官方指定交易平台公开挂牌项目,成交额高达680亿港元,刷新了中国并购市场金融企业资产交易项目的交易规模纪录;2016年完成的保险保障基金转让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亿股股权项目,通过网络竞价成交金额144.05亿元,较起拍价溢价了40.85亿元,成为54号令颁布以来国有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增值金额最大的项目。
目前,北金所还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交易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交易平台,是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授权的“市场化债转股信息报送平台”技术支持及运营维护机构;为市场提供债券发行与交易、债权融资计划、委托债权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债权和抵债资产交易等服务;为各类金融资产提供从备案、挂牌、信息披露、信息记载、交易到结算的一站直通式服务。截至2018年8月底,北金所累计成交金额近18万亿元,初步打造成为了一个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方向,国内领先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合规、高效、创新、开放的综合性金融资产交易和信息服务平台。
实践证明,自54号令实施以来,产权市场对提升国有金融资产流转效率,加强金融国有资产转让监管,减少金融资本交易的灰色地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相信产权市场未来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方面一定会取得更大成效。
3 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措施建议
为进一步落实《指导意见》,切实服务金融国有产权有效流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未来可从以下四方面进一步推进产权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对金融国有资产流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当前,局部仍存在多部门参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但相应承担的责任并不明确、规则不一的现象。以信托行业为例,目前全国64家信托公司,其中地方国资委持有管理的信托公司最多,之后是地方政府直接持有的排第二,财政排第三位。这不利于统一管理国有金融资本,容易产生“九龙治水、各管一摊”现象,影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效能和决策效率。为此,《指导意见》要求对国有金融资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首次明确了由各级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同时,《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规范金融企业产权进场交易流程,确保转让过程公开、透明。鉴于“产权流转管理”是“完善产权管理”的重要内容,且需要监管更加统一、信息更加集中、服务更加快捷的交易平台以最大化发现价格,客观上需要进一步明确由统一的监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进场要求,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流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是积极推动金融国有资产进场流转全覆盖。目前,按照54号令要求,虽然大部分国有金融企业股权交易进场有序、流转高效,但受多部门监管或跨部门代管的影响,仍有一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在场外或非指定平台流转。下阶段,可对标国资委对国有企业资产进场流转要求,通过探讨立法或出台相关政策等方式,积极推动所有非上市国有金融资产,具体包括国有金融股权、债权、实物和不良资产等,以及国有金融机构增资扩股业务进场交易,实现金融国有资产进场流转全覆盖。
三是统一金融国有资产信息统计、披露和报告标准。《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全流程、全覆盖”的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体系,完善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管理制度,做好国有金融资本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统计分析和监测报告等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变动情况。鉴于产权交易机构在服务国有金融资本流转的过程中,有较丰富的统计、披露、报告经验,并与财政部国有金融资产监测系统实现了对接。下阶段可通过进一步统一细化明确金融国有资产信息的统计、披露标准和报告口径,并指定具备一定能力的交易机构统一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四是持续加强产权市场服务能力建设。新时期下,全面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客观上要求产权市场要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重点要通过夯实IT基础设施,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不断增强“资产登记、信息披露、产权流转、监测分析”等服务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拓展“资产估值、并购顾问、交易融资”等增值服务,切实为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提供全流程的服务。同时,产权交易机构可通过进一步建立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同打造“互联互通、利益共享”大平台,实现产权市场自身的繁荣发展。
回望伟大的井冈山革命历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新时代下,坚信产权市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未来在助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一定会取得更大成绩。最后,预祝本次高峰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作者为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董事长。本文为作者在“推进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助力国企国资改革<井冈山>高峰论坛”上的专题演讲。文章经作者修改)
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上下都在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改革深入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就是党中央國务院对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深化金融改革”的又一次重大部署。借此机会,我主要结合论坛主题,谈谈自己对产权市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几点思考。
1 产权市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意义重大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推动下,我国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一定进展。一是国有金融资本规模稳步增长,金融机构实力大幅提升。比如,2017年我国共有17家银行入围全球前100家大银行榜单,4家银行进入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榜单;二是形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框架体系,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多线管理”的金融企业管理格局;三是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形成,国有金融企业正以全新姿态登上国内外资本市场舞台。同时也看到,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还存在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布局不优,以及配置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设不到位等矛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资本体制机制、优化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效益及其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金融资本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指导意见》重点明确了国有金融资本的范畴及其出资人的主体责任,强调对国有金融资本严格执行穿透管理和推进集中统一管理,要求加快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立法和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产权市场一直致力于服务金融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切实为国有金融资本的有效流转及其全程化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其意义非常重大。一是有利于国有金融机构优化股权结构、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提高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效益;二是有利于推动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金融服务的市场竞争力;三是有利于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助力防控金融风险和保障国家金融安全;四是有利于拓展产权市场功能,提升产权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
2 《指导意见》为产权市场发展提供新机遇
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部门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管理思维,有时还停留在“管人、管事、管资产”的层面,还没有完全提升到“管资本”的高度,迫切需要以产权管理为纽带,加快对国有金融机构的管理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另外,《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国有产权管理,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重点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功能定位,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积极推动股权结构多元化发展,切实提高资本配置效率”。上述政策的提出,意味着未来金融领域将进一步加强国有产权管理,部分金融行业将大力引进各类非国有资本。这为产权市场服务各类金融资本流转提供了更大的业务发展空间。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强化国有产权的全流程监管,严防国有金融资本流失”。多年来,产权市场在服务国有资产有效流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通过发挥“聚集资源、公开信息、发现价格和促进交易”等基础功能,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并直接促成财政部在2009年颁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第54号令),要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必须进场交易,实现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有效流转。在贯彻落实54号令方面,北金所作为财政部指定的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服务成效显著。
截至2018年8月底,北金所累计服务各类国有金融资产成交超过4000亿元,一直保持着市场领先地位,并成功服务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金融资产交易项目完成交易。例如,2015年完成的中国银行转让南洋商业银行100%股权项目,是首个国有金融企业持有的境外银行整体股权在国内官方指定交易平台公开挂牌项目,成交额高达680亿港元,刷新了中国并购市场金融企业资产交易项目的交易规模纪录;2016年完成的保险保障基金转让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亿股股权项目,通过网络竞价成交金额144.05亿元,较起拍价溢价了40.85亿元,成为54号令颁布以来国有金融资产交易市场增值金额最大的项目。
目前,北金所还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交易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指定交易平台,是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授权的“市场化债转股信息报送平台”技术支持及运营维护机构;为市场提供债券发行与交易、债权融资计划、委托债权投资、非上市企业股权、债权和抵债资产交易等服务;为各类金融资产提供从备案、挂牌、信息披露、信息记载、交易到结算的一站直通式服务。截至2018年8月底,北金所累计成交金额近18万亿元,初步打造成为了一个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核心,以发展普惠金融为方向,国内领先并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合规、高效、创新、开放的综合性金融资产交易和信息服务平台。
实践证明,自54号令实施以来,产权市场对提升国有金融资产流转效率,加强金融国有资产转让监管,减少金融资本交易的灰色地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相信产权市场未来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方面一定会取得更大成效。
3 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措施建议
为进一步落实《指导意见》,切实服务金融国有产权有效流转、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未来可从以下四方面进一步推进产权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对金融国有资产流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当前,局部仍存在多部门参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但相应承担的责任并不明确、规则不一的现象。以信托行业为例,目前全国64家信托公司,其中地方国资委持有管理的信托公司最多,之后是地方政府直接持有的排第二,财政排第三位。这不利于统一管理国有金融资本,容易产生“九龙治水、各管一摊”现象,影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效能和决策效率。为此,《指导意见》要求对国有金融资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首次明确了由各级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同时,《指导意见》强调要加强金融企业国有产权流转管理,规范金融企业产权进场交易流程,确保转让过程公开、透明。鉴于“产权流转管理”是“完善产权管理”的重要内容,且需要监管更加统一、信息更加集中、服务更加快捷的交易平台以最大化发现价格,客观上需要进一步明确由统一的监管部门,按照统一的进场要求,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流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是积极推动金融国有资产进场流转全覆盖。目前,按照54号令要求,虽然大部分国有金融企业股权交易进场有序、流转高效,但受多部门监管或跨部门代管的影响,仍有一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在场外或非指定平台流转。下阶段,可对标国资委对国有企业资产进场流转要求,通过探讨立法或出台相关政策等方式,积极推动所有非上市国有金融资产,具体包括国有金融股权、债权、实物和不良资产等,以及国有金融机构增资扩股业务进场交易,实现金融国有资产进场流转全覆盖。
三是统一金融国有资产信息统计、披露和报告标准。《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全流程、全覆盖”的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体系,完善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管理制度,做好国有金融资本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统计分析和监测报告等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变动情况。鉴于产权交易机构在服务国有金融资本流转的过程中,有较丰富的统计、披露、报告经验,并与财政部国有金融资产监测系统实现了对接。下阶段可通过进一步统一细化明确金融国有资产信息的统计、披露标准和报告口径,并指定具备一定能力的交易机构统一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四是持续加强产权市场服务能力建设。新时期下,全面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客观上要求产权市场要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重点要通过夯实IT基础设施,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与应用,不断增强“资产登记、信息披露、产权流转、监测分析”等服务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拓展“资产估值、并购顾问、交易融资”等增值服务,切实为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提供全流程的服务。同时,产权交易机构可通过进一步建立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共同打造“互联互通、利益共享”大平台,实现产权市场自身的繁荣发展。
回望伟大的井冈山革命历程,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新时代下,坚信产权市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未来在助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一定会取得更大成绩。最后,预祝本次高峰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作者为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董事长。本文为作者在“推进产权交易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助力国企国资改革<井冈山>高峰论坛”上的专题演讲。文章经作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