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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地名管理条例》“地名”为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地名,通俗地理解是给予某一区域统一的称谓,体现着信息规范化、唯一性的特点,是保证城建档案检索准确度的基础,是实现提高查阅利用效率的途径之一。笔者就乐山市城建档案馆在地名工作中的实践为例,探讨地名信息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