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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破产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虽然经过这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存在某些操作不规范等问题。1.根据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破产企业应在宣告破产时成立破产清算组,具体负责对破产企业的各种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定查实。在破产清算中,虽然有国资部门和财税部门的人员参加,但仅仅是一种表面形式,真正起作用的还是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本身。目前,由于各方配合不够密切,造成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例子时有发生。2.破产企业的欠税和在破产过程出售资产所涉及的税收问题,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一部分税收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