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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夫卡的"毁稿遗嘱"及其围绕它所展开的"诉讼"似乎给人一种错觉:作为一个视文学为自己生命形式的作家,他一点都不关心甚至不求自己作品的面世.事实真是如此吗?他与布罗德的友谊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都否定了自己的哪些作品?从"形而下"的角度,阻碍他发表作品的原因到底有哪些?诸如此类的问题需要我们重新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