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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社会"同命不同价"的质疑,《侵权责任法》第17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财产属性决定了"同命"不可"同价",该条并非实质意义上的"同命同价"条款,但却在突破城乡二元赔偿标准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介于该条存在用语上的模糊,有必要在未来立法予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