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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世纪20年代末起,“农村工业化”逐渐成为中国思想界的一种重要思潮。1930-1949年有关“农村工业化”问题的期刊文献涉及的论域主要有“农村工业化”的内涵探讨、必要性分析、实施路径、保障体系等。思想界的中国农村工业化思想呈现出开放性、系统性和先进性特点。
关键词:农村工业化;中华民国;期刊文献;思想界;实施路径;农村合作社;小型轻工业;保障体系;农村市场
中图分类号:F092.6;F0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3)06-0127-05
在20世纪上半叶工业化思潮背景下,自20年代末起“农村工业化”成为工业化问题以及农村发展问题领域的一种重要思潮。时任燕京大学农业经济系教授的英籍学者戴乐尔(J.B.Tayer)最早在思想界倡议“农村工业化”议题,他在《中国之农场与工场》(Farm and Factory in China,1928)一书中为“中国小规模乡村工业反复辩护”[1](P630-631)。1929年,思想界将日本经济学家大河内正敏的“农村工业化”理论引入中国[2]。自1930年起有关“农村工业化”问题的期刊文献逐年增多,在抗战后期的1943—1945年达到高峰。据初步统计,1930—1949年间相关的期刊文献至少在50篇以上,涉及的论域主要有“农村工业化”概念的内涵探讨、必要性分析、实施路径、保障体系等。
目前,学术界关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农村工业化思想的专题性研究成果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研究成果大体上分为三类:一是关于民国农村工业化思想的整体考察(聂志红,2008,2009)[3] [4](P94-100);二是关于民国农村工业化思想中的合作思想的考察(白宏钟、熊亚平,2012)[5];三是关于费孝通的农村工业化思想的考察(刘长亮,2005;赵志农,2006;杨应成,2009;彭南生,金东,2010)[6] [7] [8] [9]。上述研究成果所采用的史料基本上为著作文献,对当时丰富的期刊文献史料尚未充分挖掘利用。本文以期刊文献为基础,力图对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思想界的农村工业化思想遗产作一初步的梳理总结,以期丰富这一时期工业化思想史研究成果。
一、“农村工业化”的内涵探讨
在“工业化”思潮的语境下,思想界研究“农村工业化”问题采用的概念术语因人而异,大体上有“农村社会工业化”“农业工业化”“工业农村化”“工业乡村化”“农村工业化”“乡村工业化”“农村工业”“农村主业”“农村副业”“工村社会”等,其中,“农村工业化”概念术语的采用频率最高。但思想界关于“农村工业化”概念的内涵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马道邻(1939)将“农村工业化”界定为“把都市的工厂迁移到乡村,分化为若干工业合作社”,“实施工业社会化,使生产者有了生产工具,自营之,自享之”[10]。上述理解比较偏狭,仅指出了都市工业的区位变迁特点,并未揭示出“农村工业化”的真正内涵。余森文(1941)指出,“农村工业化”并非指“将一切工业建设搬进农村”,而是根据农村生产作物的实际需要,“大量将近代工业机器输入农村,使农村的生产方式,根本上发生质的变化,使农产品获得质的改进和量的增加”[11]。这种理解也较为狭隘,仅突出了农业“机器化”和农产品品质特征,也未揭示出“农村工业化”的真正内涵。相比较而言,余长河(1944)的“农村工业化”定义说比较全面,他将“农村工业化”细分为“狭义的农村工业化”和“广义的农村工业化”。“狭义的农村工业化”是指“农业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广义的农村工业化”是指“工业的分散于农村,或农村产品及副产品加工设备之推广”[12]。“广义的农村工业化”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工业向农村移动,使工业建设内地化”,即“重工业或化学工业及其他大规模轻工业的内移”“农村新型轻工业小型工业的设立”“工业合作社的推广”等;二是“农业副产品及产品加工的高度资本化”[12]。前者经营主体是“企业家,厂主或资本家”,后者的经营主体是”农民本身”[12]。
关于“农村工业化”包含的基本内容,曹锡光(1939)认为“农村工业化”包括“农业工业化”和“工厂农业化”,只有推行“农业工业化”和“工厂农业化”,“农业始能迅速地发展,而工业始能在农村中继续存在与增长”[13]。所谓“农业工业化“是指“农业与工业在资本家生产之下相结合”,“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达到高度化的场合,农业遂带有工业的色彩”,“农业工业化”是“最进步的农业,也是最合理的农业”;所谓“工厂农业化“是指“工业兼营农业”,即“把近代式的都市工业移到农村兼营与本身有关系的农业”,在组织和要素上与农业相结合[13]。周宪文(1944)关于农村工业化内容的表述更为全面,他从总体上将“农村工业化”的内容归纳为“农业机械化”(用机械经营农业);“工厂田园化”(在农村建立工业);“农业兼营工业”(发展工业性质的农家副业);“工业兼营农业”;“把工业向农村疏散”等五个方面[14]。他认为,农业机械化“一定要在工业相当发达以后”,工业兼营农业“也必在工业发达到相当高度以后”。由此他提出20世纪40年代中国的“农村工业化”只有两点:一是“农业兼营工业”(即由农家兼营规模小的工业),二是“工场田园化”(即在各种原料供给便利的农村,分设各种较小规模的工厂)。他甚至悲观地认为“这两点都没有很大的前途”[14]。他认为,农业所兼营的工业一定是小规模的农家副业,因为工业的集中属性以及大鱼吃小鱼的特征,其结果一定是悲惨的;而工场田园化“没有注意到现在的工业,是建筑在分工基础上的工业。工业越发达,分工越精密,它就越不能离开与其有关的其他工厂”[14]。
二、农村工业化的必要性分析
不少思想家、学者或从社会经济的宏观视角,或从经营经济的微观视角,探讨农业与工业结合,分析论证农业工业化的必要性。
(一)基于社会经济视角的农村工业化必要性分析 1. 农村工业化可以达成国富民强。冯紫岗(1939)指出,“只有促进工业之地方分散,与农业之工业化”,才能“发展吾民族工业而繁荣乡村”[15]。余森文(1941)强调,农村工业化是促进经济建设、实现农业经济发达以及富国强兵的途径,是推行新县制①政治改革的重要前提。“新县制的基层组织是乡村,在乡村实施政治建设,首先第一个问题是财政”,“工业建设决不能与政治建设脱节”,要顺利新县制,“农村工业化实在是刻不容缓”[11]。
2. 农村工业化可以改良农村社会,推进工业化进程,促使各产业协调发展。鲍幼申(1930)指出,推行“农村社会工业化”(industrialized agriculture community),“以工业为发展农业之手段,以农业为发展工业之基本,可以免除偏向于农业化或工业化的一切弊病”,对于“古旧之农村社会改良,及幼稚工业社会进展的计划,颇为有利”[16]。农村社会工业化还可以使那些伴随着工业化过程而远离农村社会进入工业中心城市的人口与资本回流到农村,从而避免了农村社会的崩溃。王世颖(1939)认为“为要解决农村问题所以要提倡农村工业化”[17]。关兴三(1939)强调农村工业化将促使“重工业、轻工业、手工业都能调和发育”[18]。
3. 农村工业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革新旧思维。邹泉荪(1942)认为,农村工业化可以弥补国民工业意识的缺陷,“乡村工业可使乡民习惯于制造工业,使生活有兴趣,有机智与进取,此种国民工业意识之心理建设,实为发展工业之必要途径”[19]。
(二)基于经营经济视角的农村工业化必要性分析
1. 农村工业化有利于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资源。曹锡光(1939)[13]、冯紫岗(1939)[15]、王世颖(1939)[20]、王绍林(1939)[21]、邹泉荪(1942)[19]等对此进行了阐述。冯紫岗认为,“中国农民尚占全国总人口的75%以上,半年忙过半年闲,浪费无数劳动力于无用之地”,若“发展乡村工业以利用农家剩余之劳动力”,则可“大增乡农每人之生产力”,“农民生活之改善,乡村文化之提高,乃不徒空谈”,农业也可“因其与工业发生密切关系”而“有长足进步”[15]。邹泉荪通过调查发现,华北、华中一带农民在田地工作的时间仅占全年的四分之一,而其余四分之三的时间处于半失业状态,或远赴城市中打零工,他称之为“非任意之怠惰”,认为惟有农村工业化才能弥补农业季节生产导致的劳动停滞的缺点[19]。王绍林提出,推进农村工业化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可以提高工业资金的利用效率,“中国工业之资金及人才,一方面可云过剩,一方面又为缺乏,过剩者游资滞留于都市,人才则失业者之众多,同时以言缺乏”,“与办大规模之工业,则有贝之才无贝之才又均不敷用”,“惟乡村工业化可以使资金得其实用、人才归回乡村,解决无数之苦闷”,而“乡村工业所需之才与财又为国力所能供给,而无不足之处,成为一举而两得”[21]。
2. 农村工业化有利于提升农业技术水平,进而提高农产品质量。邹泉荪(1942)认为,“小工业之机械及管理人才皆可应用于农业生产,使之逐步机械化,以增进农产之富庶、食粮之旺盛,同时更可增加农民制造之技术,走向工业化之发展”[19]。
3. 农村工业化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业经营资本问题。曹锡光(1939)认为,因原料自给、劳务互通、“土地及建筑物乃至若干生产及消费上的设备,均可以互相利用”,可产生资本的节约[13]。邹泉荪(1942)指出,乡村工业能增加农民收入,对于农业资金的周转效用极大,可解决农村金融缺乏的困难[19]。
4. 农村工业化可以免除农民在商品生产买卖过程中受到商人的二重榨取。鲍幼申(1930)认为,推行“农业社会工业化”后,“可以在农村区域之内建设工场”,“农民可以将其出产品用极便利的方法销售,工业者可以用极低廉的价格购买原料和食料”,两方面可“同收减低生产成本之利”[16]。
5. 农村工业化过程可以实现循环经济。鲍幼申(1930)指出,“农业方面的副产品及以前视为废物的产品,也可以应用工业化学的方法,适用到工业制造上去,农民的收益因以增加,工场的原料供应因以扩大”[16]。邹泉荪(1942)也认为,农业工业化可以节省农业副产残料的浪费,“中国工业之建设,大部须以利用中国之农产品及矿产品为原则,就原有之生产加工制造,平常乡村中之各种残料,类多委弃不用,良为可惜,若发展乡村工业,则可大得其用”[19]。
6. 农村工业化对于一些特殊的经济组织和区域而言尤为重要。曹锡光(1939)认为,对于以国有或公私团体合营的垦殖农场的生产而言,“工业与农业的结合,尤为必要”[13] 。因为,垦殖区一般区位条件差,交通运输不便,惟有施行农村工业化,不仅可以通过机械化生产大量的农产品,就地加工农产品,而且可制造农业上需要的工业品。
三、农村工业化的实施路径
思想界就农村工业化的途径问题开展了广泛的讨论,概况而言,主要有三大途径:
(一)组织农村合作社
由于中国传统农业生产长期处于零星生产状态,在农村工业化推进过程中,要采用机械化及大规模生产方式,惟有采用农业合作组织形式。合作社组织能吸引多数农民将少数资金积聚起来,加上工业合作协会和合作金库等机构的贷款,能有效集聚发展资金。鲍幼申(1930)认为,农业生产合作可以集聚农民零星的科学知识而成为一个体系,并成为规模化的生产主体;村信用合作可以集聚雄厚的资本,购买各种新式农耕机械;农村消费合作可以使农业生产者直接购买消费品,免除商人阶级及资本家之剥削,减低生产成本,“提倡农村合作运动,使各个农村组织单位形成一种团结的组合,以便在生产、消费、销售、分配种种方面,达到工业化之目标”[16]。余森文(1941)认为“普遍组织农村各种生产合作社”是发展农村工业的第一个步骤和路径,“把大多数的农民都吸引在这个机构里,以集体的力量,成立无数中小规模的工业”,而“政府农工业的技术机关则担任为解决技术上的问题”,“以合作社的形式,发展农村工业”[11]。
关键词:农村工业化;中华民国;期刊文献;思想界;实施路径;农村合作社;小型轻工业;保障体系;农村市场
中图分类号:F092.6;F0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3)06-0127-05
在20世纪上半叶工业化思潮背景下,自20年代末起“农村工业化”成为工业化问题以及农村发展问题领域的一种重要思潮。时任燕京大学农业经济系教授的英籍学者戴乐尔(J.B.Tayer)最早在思想界倡议“农村工业化”议题,他在《中国之农场与工场》(Farm and Factory in China,1928)一书中为“中国小规模乡村工业反复辩护”[1](P630-631)。1929年,思想界将日本经济学家大河内正敏的“农村工业化”理论引入中国[2]。自1930年起有关“农村工业化”问题的期刊文献逐年增多,在抗战后期的1943—1945年达到高峰。据初步统计,1930—1949年间相关的期刊文献至少在50篇以上,涉及的论域主要有“农村工业化”概念的内涵探讨、必要性分析、实施路径、保障体系等。
目前,学术界关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农村工业化思想的专题性研究成果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研究成果大体上分为三类:一是关于民国农村工业化思想的整体考察(聂志红,2008,2009)[3] [4](P94-100);二是关于民国农村工业化思想中的合作思想的考察(白宏钟、熊亚平,2012)[5];三是关于费孝通的农村工业化思想的考察(刘长亮,2005;赵志农,2006;杨应成,2009;彭南生,金东,2010)[6] [7] [8] [9]。上述研究成果所采用的史料基本上为著作文献,对当时丰富的期刊文献史料尚未充分挖掘利用。本文以期刊文献为基础,力图对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思想界的农村工业化思想遗产作一初步的梳理总结,以期丰富这一时期工业化思想史研究成果。
一、“农村工业化”的内涵探讨
在“工业化”思潮的语境下,思想界研究“农村工业化”问题采用的概念术语因人而异,大体上有“农村社会工业化”“农业工业化”“工业农村化”“工业乡村化”“农村工业化”“乡村工业化”“农村工业”“农村主业”“农村副业”“工村社会”等,其中,“农村工业化”概念术语的采用频率最高。但思想界关于“农村工业化”概念的内涵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马道邻(1939)将“农村工业化”界定为“把都市的工厂迁移到乡村,分化为若干工业合作社”,“实施工业社会化,使生产者有了生产工具,自营之,自享之”[10]。上述理解比较偏狭,仅指出了都市工业的区位变迁特点,并未揭示出“农村工业化”的真正内涵。余森文(1941)指出,“农村工业化”并非指“将一切工业建设搬进农村”,而是根据农村生产作物的实际需要,“大量将近代工业机器输入农村,使农村的生产方式,根本上发生质的变化,使农产品获得质的改进和量的增加”[11]。这种理解也较为狭隘,仅突出了农业“机器化”和农产品品质特征,也未揭示出“农村工业化”的真正内涵。相比较而言,余长河(1944)的“农村工业化”定义说比较全面,他将“农村工业化”细分为“狭义的农村工业化”和“广义的农村工业化”。“狭义的农村工业化”是指“农业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广义的农村工业化”是指“工业的分散于农村,或农村产品及副产品加工设备之推广”[12]。“广义的农村工业化”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工业向农村移动,使工业建设内地化”,即“重工业或化学工业及其他大规模轻工业的内移”“农村新型轻工业小型工业的设立”“工业合作社的推广”等;二是“农业副产品及产品加工的高度资本化”[12]。前者经营主体是“企业家,厂主或资本家”,后者的经营主体是”农民本身”[12]。
关于“农村工业化”包含的基本内容,曹锡光(1939)认为“农村工业化”包括“农业工业化”和“工厂农业化”,只有推行“农业工业化”和“工厂农业化”,“农业始能迅速地发展,而工业始能在农村中继续存在与增长”[13]。所谓“农业工业化“是指“农业与工业在资本家生产之下相结合”,“农业的资本有机构成达到高度化的场合,农业遂带有工业的色彩”,“农业工业化”是“最进步的农业,也是最合理的农业”;所谓“工厂农业化“是指“工业兼营农业”,即“把近代式的都市工业移到农村兼营与本身有关系的农业”,在组织和要素上与农业相结合[13]。周宪文(1944)关于农村工业化内容的表述更为全面,他从总体上将“农村工业化”的内容归纳为“农业机械化”(用机械经营农业);“工厂田园化”(在农村建立工业);“农业兼营工业”(发展工业性质的农家副业);“工业兼营农业”;“把工业向农村疏散”等五个方面[14]。他认为,农业机械化“一定要在工业相当发达以后”,工业兼营农业“也必在工业发达到相当高度以后”。由此他提出20世纪40年代中国的“农村工业化”只有两点:一是“农业兼营工业”(即由农家兼营规模小的工业),二是“工场田园化”(即在各种原料供给便利的农村,分设各种较小规模的工厂)。他甚至悲观地认为“这两点都没有很大的前途”[14]。他认为,农业所兼营的工业一定是小规模的农家副业,因为工业的集中属性以及大鱼吃小鱼的特征,其结果一定是悲惨的;而工场田园化“没有注意到现在的工业,是建筑在分工基础上的工业。工业越发达,分工越精密,它就越不能离开与其有关的其他工厂”[14]。
二、农村工业化的必要性分析
不少思想家、学者或从社会经济的宏观视角,或从经营经济的微观视角,探讨农业与工业结合,分析论证农业工业化的必要性。
(一)基于社会经济视角的农村工业化必要性分析 1. 农村工业化可以达成国富民强。冯紫岗(1939)指出,“只有促进工业之地方分散,与农业之工业化”,才能“发展吾民族工业而繁荣乡村”[15]。余森文(1941)强调,农村工业化是促进经济建设、实现农业经济发达以及富国强兵的途径,是推行新县制①政治改革的重要前提。“新县制的基层组织是乡村,在乡村实施政治建设,首先第一个问题是财政”,“工业建设决不能与政治建设脱节”,要顺利新县制,“农村工业化实在是刻不容缓”[11]。
2. 农村工业化可以改良农村社会,推进工业化进程,促使各产业协调发展。鲍幼申(1930)指出,推行“农村社会工业化”(industrialized agriculture community),“以工业为发展农业之手段,以农业为发展工业之基本,可以免除偏向于农业化或工业化的一切弊病”,对于“古旧之农村社会改良,及幼稚工业社会进展的计划,颇为有利”[16]。农村社会工业化还可以使那些伴随着工业化过程而远离农村社会进入工业中心城市的人口与资本回流到农村,从而避免了农村社会的崩溃。王世颖(1939)认为“为要解决农村问题所以要提倡农村工业化”[17]。关兴三(1939)强调农村工业化将促使“重工业、轻工业、手工业都能调和发育”[18]。
3. 农村工业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革新旧思维。邹泉荪(1942)认为,农村工业化可以弥补国民工业意识的缺陷,“乡村工业可使乡民习惯于制造工业,使生活有兴趣,有机智与进取,此种国民工业意识之心理建设,实为发展工业之必要途径”[19]。
(二)基于经营经济视角的农村工业化必要性分析
1. 农村工业化有利于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资源。曹锡光(1939)[13]、冯紫岗(1939)[15]、王世颖(1939)[20]、王绍林(1939)[21]、邹泉荪(1942)[19]等对此进行了阐述。冯紫岗认为,“中国农民尚占全国总人口的75%以上,半年忙过半年闲,浪费无数劳动力于无用之地”,若“发展乡村工业以利用农家剩余之劳动力”,则可“大增乡农每人之生产力”,“农民生活之改善,乡村文化之提高,乃不徒空谈”,农业也可“因其与工业发生密切关系”而“有长足进步”[15]。邹泉荪通过调查发现,华北、华中一带农民在田地工作的时间仅占全年的四分之一,而其余四分之三的时间处于半失业状态,或远赴城市中打零工,他称之为“非任意之怠惰”,认为惟有农村工业化才能弥补农业季节生产导致的劳动停滞的缺点[19]。王绍林提出,推进农村工业化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可以提高工业资金的利用效率,“中国工业之资金及人才,一方面可云过剩,一方面又为缺乏,过剩者游资滞留于都市,人才则失业者之众多,同时以言缺乏”,“与办大规模之工业,则有贝之才无贝之才又均不敷用”,“惟乡村工业化可以使资金得其实用、人才归回乡村,解决无数之苦闷”,而“乡村工业所需之才与财又为国力所能供给,而无不足之处,成为一举而两得”[21]。
2. 农村工业化有利于提升农业技术水平,进而提高农产品质量。邹泉荪(1942)认为,“小工业之机械及管理人才皆可应用于农业生产,使之逐步机械化,以增进农产之富庶、食粮之旺盛,同时更可增加农民制造之技术,走向工业化之发展”[19]。
3. 农村工业化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业经营资本问题。曹锡光(1939)认为,因原料自给、劳务互通、“土地及建筑物乃至若干生产及消费上的设备,均可以互相利用”,可产生资本的节约[13]。邹泉荪(1942)指出,乡村工业能增加农民收入,对于农业资金的周转效用极大,可解决农村金融缺乏的困难[19]。
4. 农村工业化可以免除农民在商品生产买卖过程中受到商人的二重榨取。鲍幼申(1930)认为,推行“农业社会工业化”后,“可以在农村区域之内建设工场”,“农民可以将其出产品用极便利的方法销售,工业者可以用极低廉的价格购买原料和食料”,两方面可“同收减低生产成本之利”[16]。
5. 农村工业化过程可以实现循环经济。鲍幼申(1930)指出,“农业方面的副产品及以前视为废物的产品,也可以应用工业化学的方法,适用到工业制造上去,农民的收益因以增加,工场的原料供应因以扩大”[16]。邹泉荪(1942)也认为,农业工业化可以节省农业副产残料的浪费,“中国工业之建设,大部须以利用中国之农产品及矿产品为原则,就原有之生产加工制造,平常乡村中之各种残料,类多委弃不用,良为可惜,若发展乡村工业,则可大得其用”[19]。
6. 农村工业化对于一些特殊的经济组织和区域而言尤为重要。曹锡光(1939)认为,对于以国有或公私团体合营的垦殖农场的生产而言,“工业与农业的结合,尤为必要”[13] 。因为,垦殖区一般区位条件差,交通运输不便,惟有施行农村工业化,不仅可以通过机械化生产大量的农产品,就地加工农产品,而且可制造农业上需要的工业品。
三、农村工业化的实施路径
思想界就农村工业化的途径问题开展了广泛的讨论,概况而言,主要有三大途径:
(一)组织农村合作社
由于中国传统农业生产长期处于零星生产状态,在农村工业化推进过程中,要采用机械化及大规模生产方式,惟有采用农业合作组织形式。合作社组织能吸引多数农民将少数资金积聚起来,加上工业合作协会和合作金库等机构的贷款,能有效集聚发展资金。鲍幼申(1930)认为,农业生产合作可以集聚农民零星的科学知识而成为一个体系,并成为规模化的生产主体;村信用合作可以集聚雄厚的资本,购买各种新式农耕机械;农村消费合作可以使农业生产者直接购买消费品,免除商人阶级及资本家之剥削,减低生产成本,“提倡农村合作运动,使各个农村组织单位形成一种团结的组合,以便在生产、消费、销售、分配种种方面,达到工业化之目标”[16]。余森文(1941)认为“普遍组织农村各种生产合作社”是发展农村工业的第一个步骤和路径,“把大多数的农民都吸引在这个机构里,以集体的力量,成立无数中小规模的工业”,而“政府农工业的技术机关则担任为解决技术上的问题”,“以合作社的形式,发展农村工业”[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