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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的普及,股东作为公司的建立和发展的中心,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权责。公司中小股东占有股份少,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决定作用小,大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有实际决定作用,这造成了中小股东的权益极易被忽视、被侵犯的现象。本文重点探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司法救济机制,包括完善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加强股东的派生诉讼制度等,以期为我国公司法的完善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