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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银行理财市场一览
伴随着中国老百姓投资理财意识的增强,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已经成为不同银行体现竞争实力、彰显研发水平、吸引投资者的重要手段。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规模也从无到有,发展成年销售额十几万亿元的庞然大物。2004年为其发行元年,仅有127款产品发行,但之后的发展速度可谓突飞猛进,2010年和2011年的发行数量均超过了1万款。截至2011年9月底,存款性金融机构累计发行银行理财产品14751款,发行规模更是超过了2010年的7万亿元,达到了11万亿元之巨(见图1)。
从全国范围看,共有96家存款性金融机构参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这其中包括了6家国有银行、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7家外资银行、51家城市商业银行、15家农村商业银行和 4家农村信用社。
从发行数量上看,国有控股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理财产品的发行主力,产品发行数量占比超过七成;地方性商业银行则以本地化特色优势积极涉足银行理财业务,合计发行产品3874款,占比为20.69%(见图2)。
从理财产品的投向看,投向最大的类别为债券与货币类,占比为43.08%;其次是组合投资类,占比为40.74%;而信贷资产、信托类、票据类的占比均较小,仅为1%左右,而未能透露投资方向的理财产品的占比亦达到了10.2%(见图3)。
从收益情况上看,2011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2.94%,甚至不如一年期定期存款的水平(见图4),最高收益的波动区间在6%~8%之间。需要指出的是有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亏损,亏损最严重的产品主要涉及国内正在运行的243款银行系QDII理财产品,由于欧债危机的爆发,共有144款QDII理财产品处于亏损状态。
银行理财的兴起,时也运也
银行理财业务的兴起和高速发展,是金融脱媒加剧、利率市场化预演的产物,其发展过程具有客观必然性。一方面,我国经济高速增长、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投资者手中持有的现金资产不断缩水,进而导致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理财意识与需求的空前旺盛,企业和普通城市居民都希望将手中的闲置资金转变成收益较高而风险较低的回报,对于中国的高净值客户而言,他们的数量在急剧增长的同时,市场地位也稳步提高,对中高端私人财富产品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利率是非常重要的资金价格,但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显著低于市场的需要。关于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讨论一直是监管部门和学术界讨论的主要话题,但就何时能够实现这一问题上却无结论。早在周小川行长2011年年初针对“十二五”的规划建议中,就专门提到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性。因为利率是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重要方面,能充分地体现金融机构在竞争市场中的自主定价权。只有客户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去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利率市场化才真正实现,但时至今日,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仍未完成,反而是影子银行、金融脱媒成为IMF报告中评价中国金融体系脆弱性的重要引证。
众所周知,银行是金融中介,考量一家银行赢利的状况主要看两个关键指标,一是规模,即量的度量,主要由贷款的规模和非信贷业务构成;另一个是净息差,即:
净息差=(利息收入—利息支出)/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这两年银行的净息差奇高,2011年甚至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记录。由于央行不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对于企业而言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稀缺资源,甚至那些过去优质的房地产按揭贷款也已经失去了香饽饽的地位,高于基准利率10%成为一种常态。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留住低成本的存款并吸引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资源,就成为商业银行一线分支机构的重要考核压力。据此,谁能创新突破谁就具有先发优势,正是在不能突破存款利率上限的情况下,各类银行理财产品应运而生,茁壮发展也成为一种必然。不仅如此,大量第三方理财机构也开始充斥在这一市场。
第三方理财意味着什么?
自从诺亚财富在美国上市以来,第三方理财机构就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出,诺亚财富宛如横空出世般再度证明了金融创新永远是金融机构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因素。缺乏金融牌照的诺亚财富能够依靠理财产品销售创造出崛起神话,并获得资本市场的追捧,核心理由在于这一方式在美国市场已经属于十分成熟的运作模式。据统计,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所有金融产品中,有近60%的份额是由第三方理财机构所出售的,在澳大利亚、香港分别为50%和30%,而中国大陆地区不足1%,由此可见,第三方理财市场未来的发展潜力仍然巨大。
追本溯源,美国第三方理财行业兴起于19世纪70年代。当时,美国国内的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诸如通货膨胀高企、税收高、税制复杂、投资市场低迷等,除了房地产,其他投资机会的回报潜力也不尽如人意,而另一方面,政府的养老金体系,即社保体系也面临运营困难。与美国的发展相比较,中国第三方理财机构也经历了相对类同的经济环境,尤其是2011年,中国股市债市低迷,房地产市场在政府组合拳的控制下正在经历又一轮大的调整,但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不因此减少,波士顿咨询公司(BCG)研究表明,当人均收入达到3000美元时,理财需求将迎来爆发期。
正是面对市场的这一新形势,很多金融机构首先在内部建立了个人理财业务部门,商业银行如是,券商机构也如是。从美国的经验看,传统的银行内部业务框架体系内,理财业务部门往往显得微不足道,不足以给银行整体业务带来明显的实质性影响,因此,美国众多银行在开设了个人理财业务部门一段时间之后又将其作为非核心业务部门进行了裁撤。不过,由于市场对理财的需求依然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前金融机构个人理财业务部门的高管们开始另起炉灶建立起一批第三方理财机构。这是美国第三方理财行业发展的源头之一。
另一个发展源头是证券和保险经纪人。最初,这些经纪人为向客户推销证券、保险类金融产品,附带提供一些理财顾问服务。久而久之,其中一些人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于是不再推销具体的金融产品,而是专门提供独立理财顾问服务。中国证监会在2010年10月推出了投资顾问制度,但是基于简单荐股模式的狭义型投资顾问也在2011年市场的寒潮中遭遇了初推期的尴尬,如何从佣金战的红海中突围,创造中国证券公司的蓝海?一些优秀的券商给出了答案,那就是转型和升级。继银监会规范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后,证监会也开始着手相关政策的准备工作。可以预见到,未来的理财市场一定是多种金融机构角逐的广阔市场,谁能满足客户的需求,谁就能在这个日益发展壮大的市场中分得一杯羹。
监管政策对理财业务的影响
银行理财业务是创新与监管的博弈。虽然2011年是银行理财市场最辉煌的一年,但也是监管部门不断规范业务行为,给理财产品装鞍加码的一年,从银监会“发文”不断到叫停部分类型的产品,各种监管手段轮番上阵(见表1),究其原因在于银行理财产品实质类同银行存款,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财资金即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但银行却将大量理财产品计入表外业务,不在存款准备金政策管理范围之内,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效用。据央行2011年11月17日发布的《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透露,截至2011年9月末,商业银行表外理财产品余额为3.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9275亿元,同比增长45.7%。尤其是信托类理财产品使得储蓄存款转化为企业存款,既存在融资行为,又可能创造派生存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货币信贷监测和调控的难度。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较为担心两大突出问题:一是在资金投向上,主要投向信贷资产,沦为“第二信贷部”;二是运作过程不够公开透明,过度透支了银行信用。
从监管部门的组合拳看,这些措施不但对于解决上述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且针对银行理财涉及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关于理财产品计提方式对M2的影响。按照本金和收益是否保证,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计入资产负债表;保本型的理财产品银行会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同业存款项下,设立单独的资金托管账户,而同业存款是不纳入广义货币供应量的统计范畴,也不需要缴纳存款准备金。据招商证券测算,在口径调整前,理財产品的余额对M2的扰动在2007年底以前基本忽略不计,目前已经扩大至1.8%。由于季度末存贷比考核的需要,月度理财产品余额对M2的扰动会额外增加0.5%以内。
关于监管套利问题。表外理财产品具有一定的存款替代特征,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竞争客户资金资源的重要方式。监管套利首先出现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73条的规定中,即商业银行从事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不得出现的七种情形,突出规定了不得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方式调节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该条文也是第一次出现在银行理财产品相关法规中。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将理财产品发行销售期和产品到期清算期安排在月末和季末,在有利于商业银行在赚取中间收入、稳定客户资源的同时增加月末或季末存款额,同时帮助商业银行顺利通过月末或季末贷存比考核。商业银行这种安排方式可以认为是一种监管套利。
关于超短期限产品问题。临近年底,银行进入考核关键时期,理财产品发行呈现加快趋势,基于2011年前三季度16家上市银行流失存款达1356亿元的背景,为应对年终“存贷比”考核,吸收存款再度成为各家银行的重要任务。简而言之,如果将理财期限在两个月以上,募集到的资金就要留在行内过年;理财期限在半年以上,募集到的资金就要在行内待到2012年一季度之后。如果银行加大中长期限理财产品的发行比例,至少可以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针对这一特征,监管部门的政策再三强调,要高度关注岁末年初资金运行的特点,保持高压态势,严禁通过发行短期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规避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套利。
(作者单位: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伴随着中国老百姓投资理财意识的增强,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已经成为不同银行体现竞争实力、彰显研发水平、吸引投资者的重要手段。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规模也从无到有,发展成年销售额十几万亿元的庞然大物。2004年为其发行元年,仅有127款产品发行,但之后的发展速度可谓突飞猛进,2010年和2011年的发行数量均超过了1万款。截至2011年9月底,存款性金融机构累计发行银行理财产品14751款,发行规模更是超过了2010年的7万亿元,达到了11万亿元之巨(见图1)。
从全国范围看,共有96家存款性金融机构参与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这其中包括了6家国有银行、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7家外资银行、51家城市商业银行、15家农村商业银行和 4家农村信用社。
从发行数量上看,国有控股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理财产品的发行主力,产品发行数量占比超过七成;地方性商业银行则以本地化特色优势积极涉足银行理财业务,合计发行产品3874款,占比为20.69%(见图2)。
从理财产品的投向看,投向最大的类别为债券与货币类,占比为43.08%;其次是组合投资类,占比为40.74%;而信贷资产、信托类、票据类的占比均较小,仅为1%左右,而未能透露投资方向的理财产品的占比亦达到了10.2%(见图3)。
从收益情况上看,2011年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2.94%,甚至不如一年期定期存款的水平(见图4),最高收益的波动区间在6%~8%之间。需要指出的是有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亏损,亏损最严重的产品主要涉及国内正在运行的243款银行系QDII理财产品,由于欧债危机的爆发,共有144款QDII理财产品处于亏损状态。
银行理财的兴起,时也运也
银行理财业务的兴起和高速发展,是金融脱媒加剧、利率市场化预演的产物,其发展过程具有客观必然性。一方面,我国经济高速增长、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投资者手中持有的现金资产不断缩水,进而导致个人和机构投资者的理财意识与需求的空前旺盛,企业和普通城市居民都希望将手中的闲置资金转变成收益较高而风险较低的回报,对于中国的高净值客户而言,他们的数量在急剧增长的同时,市场地位也稳步提高,对中高端私人财富产品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利率是非常重要的资金价格,但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显著低于市场的需要。关于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讨论一直是监管部门和学术界讨论的主要话题,但就何时能够实现这一问题上却无结论。早在周小川行长2011年年初针对“十二五”的规划建议中,就专门提到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性。因为利率是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的重要方面,能充分地体现金融机构在竞争市场中的自主定价权。只有客户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去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利率市场化才真正实现,但时至今日,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仍未完成,反而是影子银行、金融脱媒成为IMF报告中评价中国金融体系脆弱性的重要引证。
众所周知,银行是金融中介,考量一家银行赢利的状况主要看两个关键指标,一是规模,即量的度量,主要由贷款的规模和非信贷业务构成;另一个是净息差,即:
净息差=(利息收入—利息支出)/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这两年银行的净息差奇高,2011年甚至达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记录。由于央行不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贷款对于企业而言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稀缺资源,甚至那些过去优质的房地产按揭贷款也已经失去了香饽饽的地位,高于基准利率10%成为一种常态。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留住低成本的存款并吸引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资源,就成为商业银行一线分支机构的重要考核压力。据此,谁能创新突破谁就具有先发优势,正是在不能突破存款利率上限的情况下,各类银行理财产品应运而生,茁壮发展也成为一种必然。不仅如此,大量第三方理财机构也开始充斥在这一市场。
第三方理财意味着什么?
自从诺亚财富在美国上市以来,第三方理财机构就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出,诺亚财富宛如横空出世般再度证明了金融创新永远是金融机构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因素。缺乏金融牌照的诺亚财富能够依靠理财产品销售创造出崛起神话,并获得资本市场的追捧,核心理由在于这一方式在美国市场已经属于十分成熟的运作模式。据统计,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所有金融产品中,有近60%的份额是由第三方理财机构所出售的,在澳大利亚、香港分别为50%和30%,而中国大陆地区不足1%,由此可见,第三方理财市场未来的发展潜力仍然巨大。
追本溯源,美国第三方理财行业兴起于19世纪70年代。当时,美国国内的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诸如通货膨胀高企、税收高、税制复杂、投资市场低迷等,除了房地产,其他投资机会的回报潜力也不尽如人意,而另一方面,政府的养老金体系,即社保体系也面临运营困难。与美国的发展相比较,中国第三方理财机构也经历了相对类同的经济环境,尤其是2011年,中国股市债市低迷,房地产市场在政府组合拳的控制下正在经历又一轮大的调整,但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并不因此减少,波士顿咨询公司(BCG)研究表明,当人均收入达到3000美元时,理财需求将迎来爆发期。
正是面对市场的这一新形势,很多金融机构首先在内部建立了个人理财业务部门,商业银行如是,券商机构也如是。从美国的经验看,传统的银行内部业务框架体系内,理财业务部门往往显得微不足道,不足以给银行整体业务带来明显的实质性影响,因此,美国众多银行在开设了个人理财业务部门一段时间之后又将其作为非核心业务部门进行了裁撤。不过,由于市场对理财的需求依然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前金融机构个人理财业务部门的高管们开始另起炉灶建立起一批第三方理财机构。这是美国第三方理财行业发展的源头之一。
另一个发展源头是证券和保险经纪人。最初,这些经纪人为向客户推销证券、保险类金融产品,附带提供一些理财顾问服务。久而久之,其中一些人积累了足够的经验,于是不再推销具体的金融产品,而是专门提供独立理财顾问服务。中国证监会在2010年10月推出了投资顾问制度,但是基于简单荐股模式的狭义型投资顾问也在2011年市场的寒潮中遭遇了初推期的尴尬,如何从佣金战的红海中突围,创造中国证券公司的蓝海?一些优秀的券商给出了答案,那就是转型和升级。继银监会规范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后,证监会也开始着手相关政策的准备工作。可以预见到,未来的理财市场一定是多种金融机构角逐的广阔市场,谁能满足客户的需求,谁就能在这个日益发展壮大的市场中分得一杯羹。
监管政策对理财业务的影响
银行理财业务是创新与监管的博弈。虽然2011年是银行理财市场最辉煌的一年,但也是监管部门不断规范业务行为,给理财产品装鞍加码的一年,从银监会“发文”不断到叫停部分类型的产品,各种监管手段轮番上阵(见表1),究其原因在于银行理财产品实质类同银行存款,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财资金即为银行结构性存款。但银行却将大量理财产品计入表外业务,不在存款准备金政策管理范围之内,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效用。据央行2011年11月17日发布的《第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透露,截至2011年9月末,商业银行表外理财产品余额为3.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9275亿元,同比增长45.7%。尤其是信托类理财产品使得储蓄存款转化为企业存款,既存在融资行为,又可能创造派生存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货币信贷监测和调控的难度。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较为担心两大突出问题:一是在资金投向上,主要投向信贷资产,沦为“第二信贷部”;二是运作过程不够公开透明,过度透支了银行信用。
从监管部门的组合拳看,这些措施不但对于解决上述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且针对银行理财涉及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关于理财产品计提方式对M2的影响。按照本金和收益是否保证,理财产品分为保本型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不计入资产负债表;保本型的理财产品银行会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同业存款项下,设立单独的资金托管账户,而同业存款是不纳入广义货币供应量的统计范畴,也不需要缴纳存款准备金。据招商证券测算,在口径调整前,理財产品的余额对M2的扰动在2007年底以前基本忽略不计,目前已经扩大至1.8%。由于季度末存贷比考核的需要,月度理财产品余额对M2的扰动会额外增加0.5%以内。
关于监管套利问题。表外理财产品具有一定的存款替代特征,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竞争客户资金资源的重要方式。监管套利首先出现在《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73条的规定中,即商业银行从事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不得出现的七种情形,突出规定了不得通过购买理财产品方式调节监管指标,进行监管套利。该条文也是第一次出现在银行理财产品相关法规中。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将理财产品发行销售期和产品到期清算期安排在月末和季末,在有利于商业银行在赚取中间收入、稳定客户资源的同时增加月末或季末存款额,同时帮助商业银行顺利通过月末或季末贷存比考核。商业银行这种安排方式可以认为是一种监管套利。
关于超短期限产品问题。临近年底,银行进入考核关键时期,理财产品发行呈现加快趋势,基于2011年前三季度16家上市银行流失存款达1356亿元的背景,为应对年终“存贷比”考核,吸收存款再度成为各家银行的重要任务。简而言之,如果将理财期限在两个月以上,募集到的资金就要留在行内过年;理财期限在半年以上,募集到的资金就要在行内待到2012年一季度之后。如果银行加大中长期限理财产品的发行比例,至少可以做到肥水不流外人田。针对这一特征,监管部门的政策再三强调,要高度关注岁末年初资金运行的特点,保持高压态势,严禁通过发行短期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规避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套利。
(作者单位:特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