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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首先论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然后对新农村建设合作社的前景以及农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发展农村合作社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合作社 发展意义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一、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尺度。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 即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的问题,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作出的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决策。
二、新农村建设合作社的前景
首先,从国外发展经验看,农民合作组织已经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从国际合作社运动160多年的实践表明,各类合作社组织是世界各国农民和城市居民最普遍、最受欢迎的组织方式。合作社在经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已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日本几乎全部、美国和法国80%以上、德国70%以上农业生产者加入了以供销为主的各类农业合作社。美国80%农产品加工、法国2/3谷物和猪肉、荷兰90%牛奶、丹麦90%左右猪肉和牛奶都是通过合作社销售的。美国信用社共有会员7600万人,占美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印度通过牛奶合作社在全国范围建立了牛奶的收购和分配系统。瑞士、新加坡等国的消费合作社都已发展成为遍布全国的合作社连锁超级市场。因为这些合作社能给农民和城市居民带来更多的财富!
其次,从国内发展实践看,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成效显著。据农业部统计,全国己有1000多个县(市)成立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社),黑龙江、吉林、安徽、河南、广西、宁夏等地已经成立了全省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或协会。这些联合组织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农村经济政策,指导成员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带动农产品流通,引导本区域内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联合与合作、共同应对市场风险,提高竞争能力,以及维护各成员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将对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再次,从合作社的发展趋势看,网络延伸是合作社的生命,只有把网络深深地延伸到广阔的农村市场,合作社才能“强筋健体”。所以,要抓好基层合作社的改造,充分利用基层供销社贴近农村、农民的优势,把农产品购销网络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建设批发交易市场、集贸市场和培育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为重点,继续推进各类农产品市场和农村乡镇、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加大与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生产基地的对接力度,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要积极探索农产品进超市、进网络的有效途径,探索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推进“双向流通”。加强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络建设,继续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提高商品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加强对村级综合服务社、农家店的商品配送,努力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保证商品质量,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内需。
三、农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1、是活动经费缺乏。目前,农村合作社的办公经费多由领办大户垫资自筹,限于地方财力,政府对其扶持力度较小。合作社普遍未收取会费,经费筹措渠道不畅,仅有的经费只能维持学习培训、信息宣传等基本活动的需要,而在引进新品种,发展新项目上资金不足,从客观上制约了合作社运营活动的发展和壮大。
2、是社员素质不高。其一,社员专业素质不高。其二,群众自主意识不强。
3、是运作还需规范。农村合作社大多属于“大户”领办型,许多农户是“应邀”入会,对于合作社的宗旨、义务、意义及运作程序等方面并不太了解。
4、是外联市场不够。农村合作社是市场、农民、政府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政府处于指导协调和服务的地位,对合作社的成立和活动开展大力支持,多数农民也表现了强烈的入社愿望。但合作社在外联市场的力度上显得不足,尤其表现在市场信息缺乏、品牌意识不强、缺乏企业支撑等方面。由于市场功能弱化,致使合作社的合作效益不高,难以获得突破。目前,农村合作社的信息网络仍停留在较为闭塞的状态,在跨区域,外向型发展上,信息量明显不足。
四、对发展农村合作社的若干建议
1、加快合作经济和合作金融的发展得靠政府指导和优惠税收政策的扶持推动。目前欠缺的是对农民弱势群体组织的专业合作组织和合作金融组织的税收减或免的优惠政策。财税部门应及早明确对农村合作经济和合作金融组织实行优惠税收政策措施,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
2、信贷扶农的重点应转向扶持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各种专业协会,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切实扶持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也才能确保提高农业贷款的效益。
3、加强资金扶持。给按合作制原则办的新型信用合作组织的应有权利,以“多予、少取、放活”来填补农村社区金融的金融真空,对合作社的发展给予资金扶持,使社区合作金融互助社成为发展社区合作经济的核心和强有力的推动力量!
(作者单位: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鑫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合作社 发展意义
中图分类号:F320.3 文献标识码:A
一、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衡量我们工作的基本尺度。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 即是要解决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农村稳定的问题,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作出的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决策。
二、新农村建设合作社的前景
首先,从国外发展经验看,农民合作组织已经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从国际合作社运动160多年的实践表明,各类合作社组织是世界各国农民和城市居民最普遍、最受欢迎的组织方式。合作社在经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已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日本几乎全部、美国和法国80%以上、德国70%以上农业生产者加入了以供销为主的各类农业合作社。美国80%农产品加工、法国2/3谷物和猪肉、荷兰90%牛奶、丹麦90%左右猪肉和牛奶都是通过合作社销售的。美国信用社共有会员7600万人,占美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印度通过牛奶合作社在全国范围建立了牛奶的收购和分配系统。瑞士、新加坡等国的消费合作社都已发展成为遍布全国的合作社连锁超级市场。因为这些合作社能给农民和城市居民带来更多的财富!
其次,从国内发展实践看,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成效显著。据农业部统计,全国己有1000多个县(市)成立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社),黑龙江、吉林、安徽、河南、广西、宁夏等地已经成立了全省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或协会。这些联合组织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农村经济政策,指导成员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带动农产品流通,引导本区域内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联合与合作、共同应对市场风险,提高竞争能力,以及维护各成员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将对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再次,从合作社的发展趋势看,网络延伸是合作社的生命,只有把网络深深地延伸到广阔的农村市场,合作社才能“强筋健体”。所以,要抓好基层合作社的改造,充分利用基层供销社贴近农村、农民的优势,把农产品购销网络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建设批发交易市场、集贸市场和培育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为重点,继续推进各类农产品市场和农村乡镇、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加大与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生产基地的对接力度,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要积极探索农产品进超市、进网络的有效途径,探索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农超对接,推进“双向流通”。加强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络建设,继续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提高商品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加强对村级综合服务社、农家店的商品配送,努力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保证商品质量,拉动农村消费,扩大内需。
三、农村合作社发展存在的问题
1、是活动经费缺乏。目前,农村合作社的办公经费多由领办大户垫资自筹,限于地方财力,政府对其扶持力度较小。合作社普遍未收取会费,经费筹措渠道不畅,仅有的经费只能维持学习培训、信息宣传等基本活动的需要,而在引进新品种,发展新项目上资金不足,从客观上制约了合作社运营活动的发展和壮大。
2、是社员素质不高。其一,社员专业素质不高。其二,群众自主意识不强。
3、是运作还需规范。农村合作社大多属于“大户”领办型,许多农户是“应邀”入会,对于合作社的宗旨、义务、意义及运作程序等方面并不太了解。
4、是外联市场不够。农村合作社是市场、农民、政府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政府处于指导协调和服务的地位,对合作社的成立和活动开展大力支持,多数农民也表现了强烈的入社愿望。但合作社在外联市场的力度上显得不足,尤其表现在市场信息缺乏、品牌意识不强、缺乏企业支撑等方面。由于市场功能弱化,致使合作社的合作效益不高,难以获得突破。目前,农村合作社的信息网络仍停留在较为闭塞的状态,在跨区域,外向型发展上,信息量明显不足。
四、对发展农村合作社的若干建议
1、加快合作经济和合作金融的发展得靠政府指导和优惠税收政策的扶持推动。目前欠缺的是对农民弱势群体组织的专业合作组织和合作金融组织的税收减或免的优惠政策。财税部门应及早明确对农村合作经济和合作金融组织实行优惠税收政策措施,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的发展。
2、信贷扶农的重点应转向扶持发展专业合作社和各种专业协会,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切实扶持其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也才能确保提高农业贷款的效益。
3、加强资金扶持。给按合作制原则办的新型信用合作组织的应有权利,以“多予、少取、放活”来填补农村社区金融的金融真空,对合作社的发展给予资金扶持,使社区合作金融互助社成为发展社区合作经济的核心和强有力的推动力量!
(作者单位:荆州长江公路大桥管理局鑫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