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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律“徒流人又犯罪”的律文承自明律,源于唐律,例文则是清代重修。这一修法方式决定,“徒流人又犯罪”在司法适用中基本适用例文,其中更多适用“窃盗又犯例”和“遣犯又犯例”。在依法断罪中,官方追求“罪刑允协”,这在情节简单,构成要件明确的案件、竞合案件、恩救案件、比照适用案件中均有呈现。“罪刑允协”与《刑案汇览》中的“情罪允协”并不矛盾,而是其实质和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