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论处”的立法机理探析——兼论刑事立法中的立法推定

来源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ushihuinu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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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以抢劫罪定罪处刑在立法机理上不属转化犯的立法例.而是立法推定。其价值取向在于,通过立法过程中的推定实现司法过程中的便宜和统一。与此类似的立法推定还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二者存在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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