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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雍正时期对鄂伦春族管辖力度逐渐加强,把原来松散的鄂伦春部落用旗佐制度进行整合。民国政府依然沿用旗佐制对鄂伦春人进行管辖,旗佐制的基本单位为“佐”(即牛录),每佐设佐领一员,专管一佐各项事务。结合历史档案材料及地方志尝试对库玛尔路鄂伦春历任佐领进行梳理,应更好认识鄂伦春族历史发展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