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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是父母养育之恩呢?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人何以堪!百善孝为先,一个不孝不敬之人还不如禽兽。
案例一:不孝子为何虐打偏瘫老母
母亲因病生活不能自理仅仅半年,儿子就开始嫌母亲懒、不听话,继而对生病的母亲动粗,加速了母亲的死亡。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虐待案,不孝儿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1985年1月出生的胡某,面对公诉人的指控,依然振振有词地说:“我还要给她做饭,她不理解我,故意刁难我,我说话她又不听,我非常生气,才用竹条抽她的小腿、打她胸,拿矿泉水瓶子砸她胳膊……”
胡某说,母亲生病住院,自己便回家照顾母亲。没想到母亲特别懒,在家既不做饭,也不听他的话。母亲脑梗塞引发偏瘫,生活不能自理,胡某照顾她的生活,渐渐感到烦躁了。
胡某说:“我妈瘫痪后大小便都是在床上,我每天给她洗好的床单、被套她都踢到床下,我还要给她做饭。”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他开始殴打不听话的母亲。他当庭供述说:“我妈身上的伤都是我打的,我打我妈时是用劲打的,每天只让我妈吃两顿饭。”
母亲去世后,他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母亲火化了,然而殡仪馆工作人员发现老人满身伤痕,非常可疑,及时报了警。
公安机关查明,胡某的母亲在去世前,被多次用脚踢打、用竹条抽打,造成被害人头面部、躯干、四肢软组织挫伤淤血,双侧6根肋骨骨折,颅内硬膜下少量出血,蛛网膜下腔弥漫性出血。
经法医鉴定,胡某母亲身上多处损伤程度均属轻伤范畴,因其患严重的心脏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脑动脉粥样硬化、脑梗塞软化灶形成等疾病,多器官衰竭而死亡,其外伤对死亡起了辅助和促进作用。
公诉人认为,胡某系成年人,具有完全行事责任能力,和53岁的母亲一起生活,主体符合虐待罪的特殊主体身份;主观上系故意;客观方面胡某实施了多次殴打被害人的行为,至被害人多处轻伤,这些伤势对被害人的死亡起了辅助和促进作用;客体方面,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胡某无视国法和亲情,多次使用暴力故意殴打其母,致其身体多处轻伤,且这些伤势对被害人的死亡起了辅助和促进作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0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认为,胡某构成虐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案例二:5个儿子拿不出100元?
老于和杨老太太是同村村民,双方原本都有各自的家庭,老于和前妻生有两个儿子,杨老太太和前夫生有3个儿子。后来,双方的配偶相继去世,两位老人就在上世纪60年代重组了新的家庭。40多年过去了,5个儿子早已成家立业,两位老人也子孙满堂。早该颐养天年了,却事与愿违,5个儿子在对待两位老人的赡养费问题上不断地踢皮球,谁也不愿意“吃亏”,各有各的理由。
为此,基本上已丧失劳动能力的两位老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将5个儿子告上了法庭。“我们身体好的时候,种种菜养养鸡还可以养活自己,但现在我们都这么大年纪了,实在没办法,希望儿子们能每人每月给我们100块钱。”老于和老伴的要求并不高。
“我考虑了一下,同意赡养他们两人,但我觉得100块钱太多了!”一个儿子说。“我很早就自己赚钱了,他们只对我尽了一部分抚养义务,而要我现在一直养他们,我太亏了吧!”另一个儿子称。
“我10岁的时候,母亲就把我丢下改嫁走了,现在她老了,凭什么让我来养他们?”说这番话的是杨老太太的儿子郭亮。当年杨老太太改嫁时,迫于无奈,只带走了两个儿子,而把郭亮留在了前夫家,委托他的爷爷奶奶抚养。
法庭上,杨老太太面对坐在被告席上的儿子,泪流满面。而老于在听了几个儿子的辩解理由后,拍案而起,大骂儿子。
最后,在法院的介入下,两位老人才拿到了赡养费。
案例三:为还款就要弑父砍母?
“小伙子长得很帅,大学毕业,身高1米8以上,皮肤白白的,眉清目秀,说话也是彬彬有礼。”办案检察官感慨地说,“你很难想象他会做这样的事,在同事印象里,他是个勤快、能吃苦、爱说笑话的人。”
被告人张某,1988年生,独子,父母都是普通职员。
张某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张父多方托关系,费尽周折,让儿子进了当地一家知名保险公司工作。工作没多久,儿子提出要买车。 张母说,开始他们并不同意给儿子买车,因为儿子工资花光,每个月还要问家里拿700到800元,买车开销更大,养不起。
见父母不同意,儿子脾气上来,在家里乒乒乓乓摔东西,不说话,和父母冷战。母亲说,儿子脾气很大的。
最后,父母妥协,买了一辆马自达轿车给他。
案发前几天,儿子回家吃晚饭,对父母说,自己的信用卡透支了4万多,又跟同事借了6000元,还款期限快到了,让父亲去把钱都还上。
父亲听了,责备了几句,儿子扔下碗筷,摔门进了房间。儿子后来交代,当时很生气,觉得父亲对自己不好,加上还款期限快到了,如果还不了同事的钱,会很没面子,感觉被逼上绝路,心情很差。
他闷头想了几天,起了个念头——杀掉父母,既能摆脱他们的管束,又能用父母的遗产还债。
某天凌晨,儿子回家,见父母熟睡,就进厨房拿了把菜刀,走进父母房间,向父母头部、身上猛砍……
父亲被当场砍死,母亲头上多处裂伤,肩胛骨骨折,浑身是血。
然而,事发后,张母向法官请求:“我只有这一个亲人了……他做错了,请法官给他一个机会吧……”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专家观点:三类父母易养不孝子
著名心理专家尹邓安说,父母不当的教育方式易在孩子心中埋下不孝的火种。孩子潜意识里仇恨、埋怨父母,平时不会表现出来,只有受到某些事情的触发后才会爆发出来。
尹邓安说,不孝子完全是父母培养出来的。特别是以下几种类型的父母更容易养出不孝子:
经常打骂孩子的父母。孩子挨了父母的打,心理会反感、仇恨父母,以后容易以暴易暴,主动去打别人。特别是孩子在五六岁时被父母影响最深远。因为五六岁是个体心理成长的关键期。
啰嗦的父母。“成功的孩子成功在妈妈的心里,失败的孩子失败在妈妈的嘴里。”父母的啰嗦容易使孩子反感,认为父母不值得尊重,进一步就会顶撞父母。
包办溺爱的父母。父母包办溺爱,就是剥夺了孩子劳动的机会、孝顺的机会,让孩子心理变得越来越冷漠。
迫于生活和工作的双重压力,在单位必须要将各种个性和情绪收起来。这种压抑积压到一定的程度,必会寻找宣泄的出口。工作中低调而温和,而面对最亲密的家人,却无法再继续“自我压抑”下去。
尹邓安说,父母如果能掌握一些心理学知识和技巧,可以培养孩子的孝顺之心。
怜悯弱者与孝顺父母其实是一回事。当孩子长大后,父母逐渐老去,也会成为一个弱者。对社会来说,弱者是索取少、奉献多的一群人,而对孩子来说,父母也属于索取少、奉献多的人。所以,不尊重穷人的人往往不孝顺父母。
尹邓安说,很多人喜欢在孩子面前吹嘘自己官大、钱多、关系硬,这样的人不仅绝对培养不出孝子,还会培养孩子的非道德行为。
如果你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送他去医院,并受到了别人的称赞,这时就会产生一种良好的道德体验感,今后还会不断地做好事。培养孩子的孝顺之心同样如此。所以,父母平时要试着让孩子为家里做点事,并及时称赞孩子,这其实也是在培养孩子的感恩之心。
案例一:不孝子为何虐打偏瘫老母
母亲因病生活不能自理仅仅半年,儿子就开始嫌母亲懒、不听话,继而对生病的母亲动粗,加速了母亲的死亡。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虐待案,不孝儿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1985年1月出生的胡某,面对公诉人的指控,依然振振有词地说:“我还要给她做饭,她不理解我,故意刁难我,我说话她又不听,我非常生气,才用竹条抽她的小腿、打她胸,拿矿泉水瓶子砸她胳膊……”
胡某说,母亲生病住院,自己便回家照顾母亲。没想到母亲特别懒,在家既不做饭,也不听他的话。母亲脑梗塞引发偏瘫,生活不能自理,胡某照顾她的生活,渐渐感到烦躁了。
胡某说:“我妈瘫痪后大小便都是在床上,我每天给她洗好的床单、被套她都踢到床下,我还要给她做饭。”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他开始殴打不听话的母亲。他当庭供述说:“我妈身上的伤都是我打的,我打我妈时是用劲打的,每天只让我妈吃两顿饭。”
母亲去世后,他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将母亲火化了,然而殡仪馆工作人员发现老人满身伤痕,非常可疑,及时报了警。
公安机关查明,胡某的母亲在去世前,被多次用脚踢打、用竹条抽打,造成被害人头面部、躯干、四肢软组织挫伤淤血,双侧6根肋骨骨折,颅内硬膜下少量出血,蛛网膜下腔弥漫性出血。
经法医鉴定,胡某母亲身上多处损伤程度均属轻伤范畴,因其患严重的心脏冠状动脉粥样硬化、脑动脉粥样硬化、脑梗塞软化灶形成等疾病,多器官衰竭而死亡,其外伤对死亡起了辅助和促进作用。
公诉人认为,胡某系成年人,具有完全行事责任能力,和53岁的母亲一起生活,主体符合虐待罪的特殊主体身份;主观上系故意;客观方面胡某实施了多次殴打被害人的行为,至被害人多处轻伤,这些伤势对被害人的死亡起了辅助和促进作用;客体方面,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胡某无视国法和亲情,多次使用暴力故意殴打其母,致其身体多处轻伤,且这些伤势对被害人的死亡起了辅助和促进作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0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认为,胡某构成虐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案例二:5个儿子拿不出100元?
老于和杨老太太是同村村民,双方原本都有各自的家庭,老于和前妻生有两个儿子,杨老太太和前夫生有3个儿子。后来,双方的配偶相继去世,两位老人就在上世纪60年代重组了新的家庭。40多年过去了,5个儿子早已成家立业,两位老人也子孙满堂。早该颐养天年了,却事与愿违,5个儿子在对待两位老人的赡养费问题上不断地踢皮球,谁也不愿意“吃亏”,各有各的理由。
为此,基本上已丧失劳动能力的两位老人申请了法律援助,将5个儿子告上了法庭。“我们身体好的时候,种种菜养养鸡还可以养活自己,但现在我们都这么大年纪了,实在没办法,希望儿子们能每人每月给我们100块钱。”老于和老伴的要求并不高。
“我考虑了一下,同意赡养他们两人,但我觉得100块钱太多了!”一个儿子说。“我很早就自己赚钱了,他们只对我尽了一部分抚养义务,而要我现在一直养他们,我太亏了吧!”另一个儿子称。
“我10岁的时候,母亲就把我丢下改嫁走了,现在她老了,凭什么让我来养他们?”说这番话的是杨老太太的儿子郭亮。当年杨老太太改嫁时,迫于无奈,只带走了两个儿子,而把郭亮留在了前夫家,委托他的爷爷奶奶抚养。
法庭上,杨老太太面对坐在被告席上的儿子,泪流满面。而老于在听了几个儿子的辩解理由后,拍案而起,大骂儿子。
最后,在法院的介入下,两位老人才拿到了赡养费。
案例三:为还款就要弑父砍母?
“小伙子长得很帅,大学毕业,身高1米8以上,皮肤白白的,眉清目秀,说话也是彬彬有礼。”办案检察官感慨地说,“你很难想象他会做这样的事,在同事印象里,他是个勤快、能吃苦、爱说笑话的人。”
被告人张某,1988年生,独子,父母都是普通职员。
张某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张父多方托关系,费尽周折,让儿子进了当地一家知名保险公司工作。工作没多久,儿子提出要买车。 张母说,开始他们并不同意给儿子买车,因为儿子工资花光,每个月还要问家里拿700到800元,买车开销更大,养不起。
见父母不同意,儿子脾气上来,在家里乒乒乓乓摔东西,不说话,和父母冷战。母亲说,儿子脾气很大的。
最后,父母妥协,买了一辆马自达轿车给他。
案发前几天,儿子回家吃晚饭,对父母说,自己的信用卡透支了4万多,又跟同事借了6000元,还款期限快到了,让父亲去把钱都还上。
父亲听了,责备了几句,儿子扔下碗筷,摔门进了房间。儿子后来交代,当时很生气,觉得父亲对自己不好,加上还款期限快到了,如果还不了同事的钱,会很没面子,感觉被逼上绝路,心情很差。
他闷头想了几天,起了个念头——杀掉父母,既能摆脱他们的管束,又能用父母的遗产还债。
某天凌晨,儿子回家,见父母熟睡,就进厨房拿了把菜刀,走进父母房间,向父母头部、身上猛砍……
父亲被当场砍死,母亲头上多处裂伤,肩胛骨骨折,浑身是血。
然而,事发后,张母向法官请求:“我只有这一个亲人了……他做错了,请法官给他一个机会吧……”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专家观点:三类父母易养不孝子
著名心理专家尹邓安说,父母不当的教育方式易在孩子心中埋下不孝的火种。孩子潜意识里仇恨、埋怨父母,平时不会表现出来,只有受到某些事情的触发后才会爆发出来。
尹邓安说,不孝子完全是父母培养出来的。特别是以下几种类型的父母更容易养出不孝子:
经常打骂孩子的父母。孩子挨了父母的打,心理会反感、仇恨父母,以后容易以暴易暴,主动去打别人。特别是孩子在五六岁时被父母影响最深远。因为五六岁是个体心理成长的关键期。
啰嗦的父母。“成功的孩子成功在妈妈的心里,失败的孩子失败在妈妈的嘴里。”父母的啰嗦容易使孩子反感,认为父母不值得尊重,进一步就会顶撞父母。
包办溺爱的父母。父母包办溺爱,就是剥夺了孩子劳动的机会、孝顺的机会,让孩子心理变得越来越冷漠。
迫于生活和工作的双重压力,在单位必须要将各种个性和情绪收起来。这种压抑积压到一定的程度,必会寻找宣泄的出口。工作中低调而温和,而面对最亲密的家人,却无法再继续“自我压抑”下去。
尹邓安说,父母如果能掌握一些心理学知识和技巧,可以培养孩子的孝顺之心。
怜悯弱者与孝顺父母其实是一回事。当孩子长大后,父母逐渐老去,也会成为一个弱者。对社会来说,弱者是索取少、奉献多的一群人,而对孩子来说,父母也属于索取少、奉献多的人。所以,不尊重穷人的人往往不孝顺父母。
尹邓安说,很多人喜欢在孩子面前吹嘘自己官大、钱多、关系硬,这样的人不仅绝对培养不出孝子,还会培养孩子的非道德行为。
如果你扶起一位摔倒的老人,送他去医院,并受到了别人的称赞,这时就会产生一种良好的道德体验感,今后还会不断地做好事。培养孩子的孝顺之心同样如此。所以,父母平时要试着让孩子为家里做点事,并及时称赞孩子,这其实也是在培养孩子的感恩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