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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国际形势及我国周边国家局势的变化,我国民族工作出现了一系列新的挑战。同时我国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本文对这一时期的民族工作面临的问题进行回顾和分析。
【关键词】90年代;民族工作;民族问题;回顾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1992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上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策,我国开始了体制性的深刻变革。90年代我国的民族工作是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我国加快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开始的。它与80年代相比较,更具复杂性、敏感性和极端重要性。我国20世纪末民族工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首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取得发展的同时,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仍然落后。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高速发展,但东部地区的发展高于中西部地区,汉族发达地区高于民族地区的趋势仍未改变,1996-2000年,全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增长8.3%,民族自治地方递增9%;与此同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工业产值的差距进一步拉大。199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4162.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743元;1995年民族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3054.8元,人均工业产值为2670.4元。民族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总产值的比重为8.38%。200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6322.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270.6元,2000年民族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4451.3元,人均工业产值为3532.5元。民族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总产值的比重仍然为8.38%。但民族地区的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5.4%下降到2000年的4.59%,相对而言,民族地区工业生产全国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其次,中央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深化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主要表现在:在财政税收方面,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中央把收入来源稳定、税源集中、增收潜力巨大的税种列为国税和共享税,而留给地方的几乎都是收入不稳、税源分散、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的中小税种。同时以1993年为基数,每年维持1∶0.3的税收增量返还,中央在参与地方收入分成上采取“一刀切”的办法,税收增量返还的比例没有地区差别,从而形成了“富省多返还,穷省少返还”的格局。由于这些体制性问题,使得民族地区特别是县、乡一级财政困难的局面不但没有从根本上缓解,反而有所加剧。在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过渡期转移支付方面,虽然中央看到了分税制对民族地区的不足,从1995年起开始实行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方法,尽管对少数民族地区有所照顾,但由于这部分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量,受增数额有限,没有对民族地区产生根本性的扶持作用。在产品价格方面,由于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了生产格局的分布发达地区成为产品的加工区,而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成为东部地区的原料供应地,形成了“西部开发输出资源,东部加工制造的格局”,造成了西部地区在与东部地区的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和发展的落后。在产品分配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导致了民族地区的利益流失。改革开放前期,各类产品的交换价格都由国家指令性计划硬性规定,许多产品价值与价格长期大幅度偏离,形成了以原材料低价和加工成品高价为特征的不合理的价格体系,使以提供能源、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为主的各少数民族地区每年都有大量价值转移到经济发达地区的高利工业部门,造成了利益的流失,引起少数民族的普遍不满。在资源开发方面,虽然我国于1986年颁布《矿产资源法》,并于1996年进行修订,但该法对石油和其他各种矿产和矿山企业必须支付属于所有者权益的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的比例太低,两项加起来只有1.8%,远低于美国陆地石油的12.5%和海上石油的16.7%和其他资源的5%~8%的税率。资源开发过程中,国家在民族地区开办的一些企业,给民族地区的税务分成太少,民族地方却要国家企业职工及其子女的粮油、副食品供应、职工子女入学、就业等负担,一些企业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给民族地区带来了生态恶化、环境污染等后患。
第三,90年代我国民族工作面临境内外民族分裂分子利用民族问题制造恐怖爆炸事件,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严峻挑战。90年代初,伴随着中亚五国独立和前苏联在阿富汗的撤军,这一地区的民族主义思潮开始泛滥,我国新疆地区成为民族分裂分子实现独立的又一个目标。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01年,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在中国新疆制造了至少200余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各族群众、基层干部、宗教人士等162人丧生,440多人受伤。使边疆地区的民族工作更具复杂性和敏感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民族的和睦团结。
第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们思想观念的封闭保守和民族意识的不当运用,制约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族之间的团结。由于历史地理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商品经济意识比较薄弱,干部群众普遍存在着自给自足、平均主义、听天由命、依赖等靠等落后思想,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民族地区人们的思想观念仍然没有改变,导致了民族地区的更加贫穷落后。正如江泽民在1994年全国扶贫工作会议上指出的:“不少贫困地区,吃亏就吃在思想上放不开,经济工作的路子太窄,一方面,荒山、荒坡、荒滩、荒水还在那里荒着,另一方面,许多劳动力在那里闲着。”因此要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尽快搞上去,首先要求这些地区的干部和群众树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观念;要从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禁锢中摆脱出来,真正做到改革、开放、搞活;要破除因循守旧的思想,增强改革开放意识;破除听天由命单纯等靠依赖思想,增强自力更生、奋发进取的竞争意识;逐步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统一市场观念、公平竞争观念、按劳分配观念、开放观念。
在各民族交往的过程中,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民族意识的增强是党和国家恢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正确的民族观和民族政策的结果,是民族平等的外在表现。它有助于发扬少数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少数民族的爱国意识。90年代以来,由于受到国际上极端民族主义思潮的消极影响和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挑拨、反动宣传,国内一些狭隘民族主义思潮思想严重的人,把民族自尊自信推到了极致,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造成了民族意识的不当发展,给民族工作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参考文献:
[1]朱镕基:《政府工作报告》(2001年)
[2]徐晓萍,金鑫.中国民族问题报告——当代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的历史反思与现实思考[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91-92,117.
[3]王希恩.当代民族问题解析[M].民族出版社,2002,236-237.
[4]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人民日报》(海外版),1月22日第一版.
[5]罗广武.新中国民族工作大事概览(1949-1999)[M].华文出版社,2001:844,886.
【关键词】90年代;民族工作;民族问题;回顾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识码】A
1992年召开的中共十四大上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策,我国开始了体制性的深刻变革。90年代我国的民族工作是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我国加快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开始的。它与80年代相比较,更具复杂性、敏感性和极端重要性。我国20世纪末民族工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首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在取得发展的同时,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仍然落后。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高速发展,但东部地区的发展高于中西部地区,汉族发达地区高于民族地区的趋势仍未改变,1996-2000年,全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增长8.3%,民族自治地方递增9%;与此同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工业产值的差距进一步拉大。199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4162.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743元;1995年民族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3054.8元,人均工业产值为2670.4元。民族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总产值的比重为8.38%。200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6322.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270.6元,2000年民族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4451.3元,人均工业产值为3532.5元。民族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占全国总产值的比重仍然为8.38%。但民族地区的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5.4%下降到2000年的4.59%,相对而言,民族地区工业生产全国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其次,中央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随着我国体制改革的深化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主要表现在:在财政税收方面,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中央把收入来源稳定、税源集中、增收潜力巨大的税种列为国税和共享税,而留给地方的几乎都是收入不稳、税源分散、征管难度大、征收成本高的中小税种。同时以1993年为基数,每年维持1∶0.3的税收增量返还,中央在参与地方收入分成上采取“一刀切”的办法,税收增量返还的比例没有地区差别,从而形成了“富省多返还,穷省少返还”的格局。由于这些体制性问题,使得民族地区特别是县、乡一级财政困难的局面不但没有从根本上缓解,反而有所加剧。在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过渡期转移支付方面,虽然中央看到了分税制对民族地区的不足,从1995年起开始实行过渡期转移支付的方法,尽管对少数民族地区有所照顾,但由于这部分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收入的增量,受增数额有限,没有对民族地区产生根本性的扶持作用。在产品价格方面,由于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了生产格局的分布发达地区成为产品的加工区,而中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成为东部地区的原料供应地,形成了“西部开发输出资源,东部加工制造的格局”,造成了西部地区在与东部地区的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和发展的落后。在产品分配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导致了民族地区的利益流失。改革开放前期,各类产品的交换价格都由国家指令性计划硬性规定,许多产品价值与价格长期大幅度偏离,形成了以原材料低价和加工成品高价为特征的不合理的价格体系,使以提供能源、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为主的各少数民族地区每年都有大量价值转移到经济发达地区的高利工业部门,造成了利益的流失,引起少数民族的普遍不满。在资源开发方面,虽然我国于1986年颁布《矿产资源法》,并于1996年进行修订,但该法对石油和其他各种矿产和矿山企业必须支付属于所有者权益的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的比例太低,两项加起来只有1.8%,远低于美国陆地石油的12.5%和海上石油的16.7%和其他资源的5%~8%的税率。资源开发过程中,国家在民族地区开办的一些企业,给民族地区的税务分成太少,民族地方却要国家企业职工及其子女的粮油、副食品供应、职工子女入学、就业等负担,一些企业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给民族地区带来了生态恶化、环境污染等后患。
第三,90年代我国民族工作面临境内外民族分裂分子利用民族问题制造恐怖爆炸事件,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严峻挑战。90年代初,伴随着中亚五国独立和前苏联在阿富汗的撤军,这一地区的民族主义思潮开始泛滥,我国新疆地区成为民族分裂分子实现独立的又一个目标。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01年,境内外“东突”恐怖势力在中国新疆制造了至少200余起暴力恐怖事件,造成各族群众、基层干部、宗教人士等162人丧生,440多人受伤。使边疆地区的民族工作更具复杂性和敏感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民族的和睦团结。
第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们思想观念的封闭保守和民族意识的不当运用,制约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族之间的团结。由于历史地理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长期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商品经济意识比较薄弱,干部群众普遍存在着自给自足、平均主义、听天由命、依赖等靠等落后思想,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民族地区人们的思想观念仍然没有改变,导致了民族地区的更加贫穷落后。正如江泽民在1994年全国扶贫工作会议上指出的:“不少贫困地区,吃亏就吃在思想上放不开,经济工作的路子太窄,一方面,荒山、荒坡、荒滩、荒水还在那里荒着,另一方面,许多劳动力在那里闲着。”因此要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尽快搞上去,首先要求这些地区的干部和群众树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观念;要从传统观念和习惯势力的禁锢中摆脱出来,真正做到改革、开放、搞活;要破除因循守旧的思想,增强改革开放意识;破除听天由命单纯等靠依赖思想,增强自力更生、奋发进取的竞争意识;逐步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统一市场观念、公平竞争观念、按劳分配观念、开放观念。
在各民族交往的过程中,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民族意识的增强是党和国家恢复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正确的民族观和民族政策的结果,是民族平等的外在表现。它有助于发扬少数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少数民族的爱国意识。90年代以来,由于受到国际上极端民族主义思潮的消极影响和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挑拨、反动宣传,国内一些狭隘民族主义思潮思想严重的人,把民族自尊自信推到了极致,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造成了民族意识的不当发展,给民族工作带来了更多的挑战。
参考文献:
[1]朱镕基:《政府工作报告》(2001年)
[2]徐晓萍,金鑫.中国民族问题报告——当代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的历史反思与现实思考[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91-92,117.
[3]王希恩.当代民族问题解析[M].民族出版社,2002,236-237.
[4]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东突”恐怖势力难脱罪责》,《人民日报》(海外版),1月22日第一版.
[5]罗广武.新中国民族工作大事概览(1949-1999)[M].华文出版社,2001:844,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