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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是我国招标投标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追求的目标。然而,“认认真真走过场,地地道道假招标”,已然是我国一些地区工程建设乃至其他招标投标领域里不争的事实,少数地方甚至出现了大面积的“书记定标”“市长定标”“厅长定标”“局长定标”等极不正常的现象,由此引发了不少的贪腐窝案、大案、要案,严重地破坏了国家正常的招标秩序,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地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如何有效地遏制这种事态的发生和蔓延,众多学者专家纷纷出谋划策,提出了不少很有见地的建议。对此,笔者也进行了相关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