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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汀类药物有辛伐他汀、普伐他汀、阿托伐他汀等,目前已成为冠心病二级预防的基础治疗。他汀类药物既可发挥降低血脂、稳定斑块的作用,又可以改善血管内皮细胞,抗血管内炎症,稳定斑块、避免出现心肌梗死。但是,服用他汀类药物时可能带来药物不良反应。因此,有患者会害怕。可是,轻易放弃使用正在服用的他汀类药物,是不明智的做法,因他汀类药物的降脂作用是其他药物所无法替代的。
需要注意的不良反应
1.横纹肌溶解症
横纹肌溶解症是他汀类药物严重、罕见的不良反应。在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他汀所致肌病的发生率为1.5%~5%;他汀诱发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生风险约为0.04%~0.2%;每100万处方中的死亡率为0.15%。国外報道认为,氯吡格雷与他汀类(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辛伐他汀)合用时,会增加发生横纹肌溶解症风险。
欧洲动脉粥样硬化学会强调,在各种糖尿病及其相关疾病的治疗中,他汀药物是引起肌肉损伤最大的诱因,包括肌肉症状、肌炎和横纹肌溶解。欧洲动脉粥样硬化学会发布了“他汀相关的肌肉症状(SAMS):他汀治疗影响评估、病因及管理的共识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其中,专家组提出将所有肌肉相关症状(如疼痛、无力或痉挛)合在一起命名为“肌肉症状”。声明指出,增加他汀相关的肌肉症状发生风险的因素包括:大剂量他汀、年龄大于75岁、女性、体重指数较低、亚洲人、急性感染、甲状腺功能减退、慢性肾脏病、外伤、糖尿病、维生素D缺乏、重大手术、高水平体育活动、酒精、肌肉骨骼疾病史以及感染性或遗传性神经肌肉疾病史。药物动力学影响因素包括:药物相互作用,包括二甲苯氧庚酸(吉非罗齐、贝特类调脂药)、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等)、三唑类抗真菌药、环孢霉素、CYP450抑制剂(环丙沙星、西咪替丁等)以及复方药物(包括维生素、矿物质和草药)。
他汀相关的肌肉症状通常呈对称性且多发于肢体近端,一般影响大的肌群,例如大腿、臀部、小腿和背部肌肉。症状通常发生在治疗早期(开始服用他汀类药物后的4~6周),也可能在再次用药的早期或数年后发生,更多见于体力活动时。肌肉症状比较严重的患者甚至会影响到日常的生活,如有的患者连手都抬不起来,拿东西、洗脸、梳头等简单活动都难以完成。
2.肝酶异常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官方网站曾发布信息,建议删除他汀类药物原有说明中关于“服用他汀类药物的患者需常规定期监测肝酶”的规定,推荐在服用他汀类药物前进行肝酶检测,此后只有当临床上需要时才检测肝酶。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专家解释,进行此种修改的理由是,他汀类药物所致的严重肝损害罕有发生,且是不可预测的。因此,常规监测肝酶似乎不能发现或预防严重肝损害。同时认为,虽然他汀类药物有肝酶异常的副反应,但是肝功能异常并不是他汀使用的禁忌症。
临床认为,服用他汀类药物转氨酶水平升高不超过正常上限的3倍,可以继续服用,同时密切观察肝功能。肌酸激酶水平升高不超过正常上限的5倍,可以继续服药。但如果在服用他汀药物期间出现疲乏、肌无力或者肌痛,即使肌酸激酶水平不增高也应就诊。
3.出血性卒中风险
他汀类药物治疗与出血性卒中风险增加有关,但降低了首次或复发性卒中的总体风险,而且并不会增加卒中患者的死亡率。
不要轻易放弃使用
过去曾有一种观点,认为他汀类药物会导致血糖异常,增加新发糖尿病,但是美国糖尿病学会(ADA)发布的2015糖尿病诊疗标准,对糖尿病患者他汀类药物的使用推荐进行了大幅修订,推荐40岁以上的糖尿病患者人群使用他汀治疗,同时对于40岁以下糖尿病患者,如果合并危险因素(高血压、吸烟、超重等),也推荐使用他汀。
那么,他汀类药物既然有一些不良反应,是否就意味着不能使用了呢?不能因噎废食,任何药品都有不良反应,使用还是放弃使用药品,主要看药品的疗效与风险之比大小。总体来说,他汀类药物的治疗减少心血管事件的益处超过了不良事件的风险,这些不良事件的风险绝大多数是可逆的。但是,每一位医生或药师都应认识到,对待任何药物,除应观察其有利的一面,还要密切注意其不良反应。
服用他汀类药物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可以停药观察一段时间,待化验指标恢复正常后尝试减量服用。如果减量后不能达到有效剂量需换用别的他汀类药物,也可以直接换用其他的降酯药。
还有,尽量避免他汀类药物和贝特类药物联合使用;在服药早期,建议在服药最初的3个月里每月监测一次肝功能和心肌酶谱,如果没有出现特殊的问题,以后每3个月甚至半年检查一次,再稳定以后一年做1~2次的相关检查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患者由于惧怕不良反应而放弃使用他汀类药物,导致发生心血管意外事件,加大了死亡风险。但这些患者并不知道,对于确诊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病的患者,应用他汀治疗是减少缺血性心脏事件、降低死亡率、改善远期预后的关键措施。迄今为止,任何其他种类的降脂药均不能取代他汀的地位。因此,不要轻易确认患者不能耐受他汀,更不要轻易放弃他汀治疗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不良反应
1.横纹肌溶解症
横纹肌溶解症是他汀类药物严重、罕见的不良反应。在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他汀所致肌病的发生率为1.5%~5%;他汀诱发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生风险约为0.04%~0.2%;每100万处方中的死亡率为0.15%。国外報道认为,氯吡格雷与他汀类(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辛伐他汀)合用时,会增加发生横纹肌溶解症风险。
欧洲动脉粥样硬化学会强调,在各种糖尿病及其相关疾病的治疗中,他汀药物是引起肌肉损伤最大的诱因,包括肌肉症状、肌炎和横纹肌溶解。欧洲动脉粥样硬化学会发布了“他汀相关的肌肉症状(SAMS):他汀治疗影响评估、病因及管理的共识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其中,专家组提出将所有肌肉相关症状(如疼痛、无力或痉挛)合在一起命名为“肌肉症状”。声明指出,增加他汀相关的肌肉症状发生风险的因素包括:大剂量他汀、年龄大于75岁、女性、体重指数较低、亚洲人、急性感染、甲状腺功能减退、慢性肾脏病、外伤、糖尿病、维生素D缺乏、重大手术、高水平体育活动、酒精、肌肉骨骼疾病史以及感染性或遗传性神经肌肉疾病史。药物动力学影响因素包括:药物相互作用,包括二甲苯氧庚酸(吉非罗齐、贝特类调脂药)、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等)、三唑类抗真菌药、环孢霉素、CYP450抑制剂(环丙沙星、西咪替丁等)以及复方药物(包括维生素、矿物质和草药)。
他汀相关的肌肉症状通常呈对称性且多发于肢体近端,一般影响大的肌群,例如大腿、臀部、小腿和背部肌肉。症状通常发生在治疗早期(开始服用他汀类药物后的4~6周),也可能在再次用药的早期或数年后发生,更多见于体力活动时。肌肉症状比较严重的患者甚至会影响到日常的生活,如有的患者连手都抬不起来,拿东西、洗脸、梳头等简单活动都难以完成。
2.肝酶异常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官方网站曾发布信息,建议删除他汀类药物原有说明中关于“服用他汀类药物的患者需常规定期监测肝酶”的规定,推荐在服用他汀类药物前进行肝酶检测,此后只有当临床上需要时才检测肝酶。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专家解释,进行此种修改的理由是,他汀类药物所致的严重肝损害罕有发生,且是不可预测的。因此,常规监测肝酶似乎不能发现或预防严重肝损害。同时认为,虽然他汀类药物有肝酶异常的副反应,但是肝功能异常并不是他汀使用的禁忌症。
临床认为,服用他汀类药物转氨酶水平升高不超过正常上限的3倍,可以继续服用,同时密切观察肝功能。肌酸激酶水平升高不超过正常上限的5倍,可以继续服药。但如果在服用他汀药物期间出现疲乏、肌无力或者肌痛,即使肌酸激酶水平不增高也应就诊。
3.出血性卒中风险
他汀类药物治疗与出血性卒中风险增加有关,但降低了首次或复发性卒中的总体风险,而且并不会增加卒中患者的死亡率。
不要轻易放弃使用
过去曾有一种观点,认为他汀类药物会导致血糖异常,增加新发糖尿病,但是美国糖尿病学会(ADA)发布的2015糖尿病诊疗标准,对糖尿病患者他汀类药物的使用推荐进行了大幅修订,推荐40岁以上的糖尿病患者人群使用他汀治疗,同时对于40岁以下糖尿病患者,如果合并危险因素(高血压、吸烟、超重等),也推荐使用他汀。
那么,他汀类药物既然有一些不良反应,是否就意味着不能使用了呢?不能因噎废食,任何药品都有不良反应,使用还是放弃使用药品,主要看药品的疗效与风险之比大小。总体来说,他汀类药物的治疗减少心血管事件的益处超过了不良事件的风险,这些不良事件的风险绝大多数是可逆的。但是,每一位医生或药师都应认识到,对待任何药物,除应观察其有利的一面,还要密切注意其不良反应。
服用他汀类药物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可以停药观察一段时间,待化验指标恢复正常后尝试减量服用。如果减量后不能达到有效剂量需换用别的他汀类药物,也可以直接换用其他的降酯药。
还有,尽量避免他汀类药物和贝特类药物联合使用;在服药早期,建议在服药最初的3个月里每月监测一次肝功能和心肌酶谱,如果没有出现特殊的问题,以后每3个月甚至半年检查一次,再稳定以后一年做1~2次的相关检查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患者由于惧怕不良反应而放弃使用他汀类药物,导致发生心血管意外事件,加大了死亡风险。但这些患者并不知道,对于确诊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病的患者,应用他汀治疗是减少缺血性心脏事件、降低死亡率、改善远期预后的关键措施。迄今为止,任何其他种类的降脂药均不能取代他汀的地位。因此,不要轻易确认患者不能耐受他汀,更不要轻易放弃他汀治疗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