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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新《公司法》为例,指出目前我国企业清算制度存在着内容粗略,缺乏可操作性;规定各异,不具普遍适用性;清算缺乏透明性和强制性等主要问题,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造成了很大的障碍。解决这些问题,就要进一步完善企业清算过程中清算通告制度和债权人的监督机制,提高债权申报效力,从而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