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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循化厅少数民族两造采用的诉冤、谎状与缠讼是比较典型的诉讼策略,依靠寺院等靠山是其常规做法,逃避、抗不赴讯是逃避责任的惯常手段。两造在以上手段不能取得好的诉讼效果的情况下往往通过聚众械斗等极端方式解决纠纷,这又导致新的纠纷产生。清末循化厅少数民族诉讼策略是在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社会环境下,在血缘与地缘冲突中面对部落、寺院与官府等错综复杂的关系中的选择,与当时的政治大环境、部族与民族的文化传统与习惯密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