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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退耕还林实施试点以来,重庆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2006年底,该市共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计划1487万亩,其中坡耕地退耕还林661万亩,荒山荒地造林756万亩,封山育林70万亩。工程涉及39个区县、920个乡镇、269万农户、965万人。国家营造林实绩核查结果表明——重庆退耕还林工程历年营造林实绩均在93%以上。其中,云阳县、重庆市退耕还林管理中心等三个单位、江津区珞璜镇林业站副站长万奎荣等7名同志、荣昌县双河镇岚峰村郑光中等4名农户分别获得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工程9年来首次表彰的全国先进区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农户。10月9日,重庆市政府召开全市退耕还林暨森林分类经营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马正其宣布,重庆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和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全面启动。
退耕还林 重庆生态的保障
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重点工程的全面实施,重庆市生态环境质量得以显著改善。
重庆市森林面积比“九五”期末增长了1093万亩,森林覆盖率比“九五”期末增长了9个百分点,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万平方公里,有力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全市建立起八大基地550万亩,有8000多大户或业主参与全市退耕还林建设。2006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20亿元,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全市因退耕还林带动转移农民外出务工高达255万人,占退耕人数965万人的26.4%,占全市外出务工680万人的37.5%,年劳务收入达47.87亿元,拓展了退耕农民的增收渠道。到2006年,国家已累计向该市退耕户钱粮补助达到了60亿元,其中2006年通过现金直补到户就超过16亿多元,退耕农户人均直接增加收入166元,2006年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为全市退耕农户人平增收84元,增强了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退耕还林工程在一面面宣传旗帜、一座座刻有宣传标语的“绿色”石碑及循环播放的新闻广播中深入民心,成为一项全员参与的民心工程。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几年来,该市以四大措施为抓手,全面将退耕还林工程落到了实处。首先,该市相继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退耕还林的配套政策及规范性文件12个,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制定了7个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基本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策措施体系。其次,该市全面施行了“四抓四到位”组织管理体系,强抓组织领导、宣传培训、制度创新和业务培训,使退耕还林的工作责任、思想认识、监督指导和科技支撑都到了位。第三,该市及时编报了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全面加强了工程建设的案建设管理、科学规划设计、确权发证、效益监测、信访案件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第四,该市积极探索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有效办法,先后完成了生态移民7100户,2.3万人;启动了优质柑橘、优质笋竹等11个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项目,推动了种苗花卉、优质笋竹、森林旅游、木竹加工四大产业的快速发展;新建起14万座沼气池和50万座节柴灶,并完成基本农田改造424万亩,实施封山禁牧394万亩。据统计,全市现有牛羊牲畜存栏6560万头,建棚圈面积8039万平方米。
林权改革 焕发林业活力
随着2005年9月重庆市首届森林资源拍卖会的如期举槌,10000余亩森林资源定下了“婚约”,成功地找到了“婆家”。其中,6000亩秀山涌洞乡林地以600万元的天价夺得了该场拍卖会的最高标价……这仅仅只是重庆林权制度改革迈上新台阶的一个缩影,为了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全市林业持续快速发展,该市政府曾于去年相继出台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林权制度 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在2—3年内,围绕“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的基本思路,以确权发证、分类经营、资源流转、规范管理等主要措施推进林改,由此拉开了全市林改序幕!
市林业局局长周克勤告诉记者,该市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主要有四项具体措施:一是全面落实林权,统一颁(换)发林权证。该项工作本着“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原则进行,于2006-2007年全面完成了退耕还林地、国有林地、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商品林、国家重点公益林和业主(大户)造林的确权工作,并颁(换)发林权证,完成地方公益林和其他尚未确定权属的林地、森林、林木的确权工作和发证任务。二是做好森林区划,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按照森林分类区划工作的要求,综合考虑地理位置、生态作用、立地条件、林分质量以及农民意愿等因素,将林地划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公益林面积不少于林地总面积的60%,林区要划定国家重点公益林和地方一般公益林。对商品林划分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凡划为商品林的绘图造册外,不再安排管护经费,由林主自行管护,依法放开搞活。三是完善流转机制,促进森林资源有序流转,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对森林资源流转实行分级登记和审批制,完善森林资源流转手续,流转的时限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70年。对依法进行的森林资源流转,受让方可在受让林地内依法修建一定数量的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可实施与林业部门统一规划相符的森林保护有关建设项目,林业部门对受让方自筹资金实施的建设项目审批从宽。四是培育林业市场,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建立林产品及其产权交易市场,放宽各类市场准入条件,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允许农民生产的木材产销直接见面,重视重点工程和煤炭行业用材需求,探索统一供应木竹原材料的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放开林产品运输市场,放宽木材运输监管范围,取消以木、竹为原料的成品、半成品运输许可证。区县境内运输木材、个人购买自用的木材和农民自有自用的木材,不再实行凭证运输。
林权制度的全面升级换代可谓正逢时宜,为重庆林业建设送入一阵推波助澜的“春风”,对优化全市农业经济结构,帮助林区农民增收,促进山区经济多元化,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破解该市森林资源保护力量不足、林业产业不发达、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滞后等难题,提高林业部门服务质量和行政能力,提高林业科学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据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以来,全市通过承包、转让、租赁、拍卖、联营等多种形式,共流转森林资源2464宗,流转面积410万亩,流转金额超过2亿元。
分类经营 林业的另一片天空
“天然林保护区一律不准砍树,这样的观念要改变了!市民看上哪片森林,可投资搞林间种植、森林旅游等,还可以进行买卖……”说到这句话时,周克勤异常振奋。日前,他在全市退耕还林暨森林分类经营工作会上明确表示——从明年1月起,全市1800万亩商品林可以进行自由买卖,采伐许可证不仅将有效期延长至5年,而且也可以自由买卖。此话一出,标志着重庆——这个年轻的直辖市、活力彰显的新特区在森林分类经营板块上走在全国前列!
据市林业局透露,该市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但栽上树不能砍,林农只能“望树兴叹”。今年9月13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的意见》,批准森林分类经营,欲利用市场手段,逐步放开森林资源市场。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定,该市国家重点公益林约占全市林地30%,为1800万亩;一般公益林约占40%,为2400万亩;商品林约占30%,为1800万亩。其中主城区的商品林63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70万亩,一般公益林主要由各区划定。从明年1月起,商品林的管护费用将停止拨付,投资者将自负盈亏,投资林业的市民可以自由买卖、出租、抵押、折股,也可办理采伐许可证之后砍伐商品林木。
实行森林分类经营后,市民如何进行投资呢?周克勤献上了一计良策——林地有望进行抵押,向银行贷款。同时,重庆市还将实行林木期权交易。换句话说,也就是哪些地方的树木可以砍伐了、是什么品种、什么时间砍伐,市民将一目了然,而砍伐指标有效期也延长为5年。投资者觉得哪年这种树木价格看涨,就可以通过交易系统下单,而不用担心申请的采伐指标过期,而采伐指标也可以随着商品林一起买卖。
当然,在实施这一林业创举之前,必须要保障一个前提——国家重点公益林不能动。哪些是国家公益林?嘉陵江、乌江两岸两公里以内从林缘起和库容3亿立方米以上的三峡水库、长寿湖、大洪湖两岸,为平地的向外延伸两公里、为山地的向外延伸至第一重山脊的森林、林木、林地;缙云山、金佛山、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林地;南山、歌乐山等主城周边的“肺叶”都被划拨在内。此外,一些水土流失严重、地势陡峭地区的森林也划为国家重点公益林。周克勤曾多次强调,逐步放开森林资源,并不代表森林可随意砍来卖钱。按照相关规定,国家重点公益林,不得实施以经济效益为目的的采伐,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以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防护功能。“国家公益林绝不能随意砍伐,我们仍将继续投入经费严格保护!”周克勤解释说,只有在不破坏森林的前提下,才允许林主合理选择采伐方式,开展更新采伐。据悉,目前市林业局已开始着手建设全市信息最全面、交易最规范的林业生产要素市场,通过该市场,买卖双方可就林权(指管护权、采伐权等)、商品林采伐指标、林木等林业生产要素进行交易;还将建立相应的网络平台,交易双方也可在网上进行快捷的网上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