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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期,在酝酿《法院组织法》修改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一些新的法院改革思路。例如,为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提出了设立"候补法官"的设想;为发挥法官的集体智慧,提出了组建"专业法官会议"和"专业审判委员会"的设想;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主要集中在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上;省级以下法院尽管继续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但工作报告的审议决议不再交付表决;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全国地方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高级人民法院与下面两级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具有垂直领导关系;基层法院的审判组织不再实行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