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青海省教育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座谈会。全省部分州(地、市)县教育部门的领导和中小学教师、校长代表以及省人大、政协教科文卫、省教育厅有关处室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畅谈学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的感受和体会,并就新《义务教育法》的亮点和精神实质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和领会。一致认为,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国家责任、政府行为;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体现了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观念;进一步明确了教师的地位、权利、义务;充分考虑到了地区、民族、社会发展方面的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