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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长期以来,多有学者怀疑《老子》“绝学无忧”句隶属于第二十章的合理性。其质疑的主要根据,则是基于义理的推断。这种质疑与推断虽再次为西汉竹书《老子》所证伪,然其讹误的根本原因,乃在于相关学者未达第二十章的思想宗旨以及此章与前两章(第十八章、十九章)之间的内容相关性。这表明:“理校”方法的正确运用应以精确理解和整体把握相关文本为前提,否则,此法非但不能得出有意义的结论,反而会给问题的解决指引一个错误的方向。
关键词:《老子》;“绝学无忧”;章属;“理校”方法
B223.1
一
《老子》第二十章① 首句曰“绝学无忧”。关于此句,历来多有学者怀疑其归属第二十章的合理性。如蒋锡昌云:“此句自文谊求之,应属上章,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一段文字之总结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唐张君相《三十家老子注》以‘绝学无忧’一句附‘绝圣弃智’章末,以‘唯之与阿’别为一章,与诸本不同,当从之。后归有光、姚鼐亦以此句属上章,是也。”[1]122易顺鼎亦云:“《文子》引‘绝学无忧’在‘绝圣弃智’之上,疑古本如此。盖与三‘绝’字意义相同。今在‘唯之与阿’句上,则意似不属矣。”[2]77马叙伦、李大防、高亨等人皆持此论。特别是李大防与高亨,二者还从义理、句法和音韵上予以力证,其说似亦颇有理。如李大防云:“案‘绝学无忧’句,断不能割归下章(引按:即第二十章)。盖‘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三句,是承上文‘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另有所属’句。‘见素抱朴’,承‘绝仁’句;‘少私寡欲’,承‘绝巧’二句;‘绝学无忧’,承‘绝圣’二句;‘此三者以为文不足’句,是统括上文;‘故令有所属’句,是启下文。脉络分明,毫无疑义。”[2]77高亨云:“此句应属上章,请列三证:‘绝学无忧’与‘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句法相同,若置在下章,为一孤立无援之句,其证一也。足、属、朴、欲、忧为韵,若置在下章,于韵不谐,其证二也。‘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文意一贯,若置在下章,则其文意远不相关,其证三也。《老子》分章,多有戾踳,绝非原书之旧。”[3]315
马王堆帛书《老子》出土(1973年)后,因甲、乙本皆不分章,浑沦一体,此句(甲本此句已残没)究竟该归于何章,未得明示。高明据蒋锡昌、高亨等说,认为:“综观前人之研究,其说(引按:谓高亨之说)甚是。从经文内容分析,依通行本将其断为第二十章之首,不若断为第十九章之末贴切。”并云:“古籍章次,多为汉人划分。”[4]315在校注帛书《老子》时,高氏遂属此句于第十九章之末。
待郭店楚简《老子》出(1993年),“绝学无忧”句所在竹简编号为“乙四”,其下所接之文曰“唯与呵,相去几何?美与恶,相去何若?”此状与通行本第二十章正相同。而简文此句的上承文字亦非帛书和世传诸本所示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而是第四十八章的“无为而无不为”(按:简文“无”均假以“亡”),且在“为”与“绝”之间,亦标有一般用于分隔两章文字的短横标志符号。至于第十九章之文,其所在竹简则编号为“甲一”与“甲二”。在“甲二”简中,承接“少私寡欲”者曰“江海所以为百谷王”,此句在通行本中为第六十六章首句。显然,在郭店楚简本中,“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与“绝学无忧”之间两不相涉。所谓“绝学无忧”当属第十九章之论,可证为非。而且,高明以“古籍章次,多为汉人划定”之说,欲证世传诸本“绝学无忧”句隶属于第二十章乃汉人所为,亦与郭店楚简本所示相悖。
然而,仍有学者难以接受“绝学无忧”句不属于第十九章的现实。如任鹏在《<老子>‘绝学无忧’句位置浅探》[5]153一文中,从《老子》的行文习惯、句法和音韵等方面,强证此句当属第十九章。他指出:“通行本中‘绝学无忧’句归属于第二十章,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完全贯彻《老子》的行文习惯,且于文义有生硬拼凑的嫌疑;另外,郭店本的符号用法本身不很严格,也是令人心生疑惑的地方,相反,‘绝学无忧’句如置于第十九章之末,则完全符合《老子》的行文通则,韵读更为契合,文脉也更为通畅。既然如此,不妨试看将其归属于上章,并合第十八、十九两章同观,这对于理解《老子》的含义似乎有更大的合理性。”为证己说,任氏还从句法上予以辩之,认为:“绝学无忧”句与第十九章之末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一道,与此章的前三句(即“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构成句法上的“平行结构”(即A-B-C/a-b-c);且若结合第十八章,两章(第十八、十九章)的句法还可形成“平行结构”的拓展形式,即由A-B-C/a-b-c拓展为A-B-C/a-b-c/a?- b?-c?。在文义上,这种句法结构的拓展也由仅据第十九章的两层次递进关系形成合第十八、十九章为一体的三层次递进关系,即:“大道废,有仁义;……”,为第一层;“绝圣弃智,民利百倍;……”,为第二层;“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为第三层。此说辨甚精巧。虽然,其仍似是而非也。
二
上述诸说之所以有误,可从以下几点来看。
首先,若从音韵、句式和文义呼应的角度看,将“绝学无忧”系于第十九章之末,的确既谐于音韵(即高亨所谓“足”、“属”、“朴”、“欲”、“忧”为韵),又合于文义的前后呼应关系(即李大防所谓“见素抱朴”承“绝仁”二句;“少私寡欲”承“绝巧”二句;“绝学无忧”承“绝圣”二句),同时也符合一些学者(如任鹏)所作的句法结构分析。然若据古文献,不仅郭店楚简本将此句与第二十章“唯与阿,相去几何” (引按:本文所引《老子》之文,皆是以通行本为基础参校诸简、帛本而成)合为一体,在最新问世(2012年)的西汉竹书《老子》中,同样如此。又,诚如许多学者所言:第十八、十九两章文义贯通,原本似为一章。在西汉竹书本中,这两章恰好被合为一章,属第六十章。不仅如此,西汉竹书本的第六十章甚至还包括通行本的第十七章。尽管西汉竹书本将通行本第十七、十八、十九三章之文合为一章②,但对于后世学者认为最应该归属第十九章的“绝学无忧”一句,却仍置于下章即第六十一章(相应于通行本第二十章)之首。这种情况表明:无论西汉竹书的这一分章形式是否为抄写者所为,“绝学无忧”句绝非原属第十九章。 其次,倘细审第二十章之文,“绝学无忧”若隶属本章,也并非如学者所言:或者“为一孤立无援之句”(高亨),或者“文义有生硬拼凑的嫌疑”(任鹏)。实际上,“绝学无忧”不仅与本章前两句“唯与呵,相去几何?美与恶,相去何若?”之说相关联;而且,“绝学”之说也与本章后半段的文义“遥相呼应”。就前一方面而言,因“学”③而生“智”,因“智”而能辨,因辨而有是非、美丑、善恶等别,并因辨别而生相应之执著。执著若生,忧患便来。故第二章云:“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此义后来被《庄子》所继承和演绎,由是而有“成心”之说。《齐物论》云:“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成心乎?……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又云:“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又云:“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尾句所言之“爱”,乃是涵摄诸情而言。因为,道若亏损,何止于“爱”得以成?喜、怒、哀、乐、忧、惧皆是也。就后一方面来说,“绝学”与否也造就了“我”(喻得道者)与“众人”(或“俗人”)的根本不同。对此,第二十章后半段可谓尽彰两者的分别之状,如:“众人熙熙,而我独泊④兮未兆”、“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引按:‘遗’通作‘匮’)”、“俗人昭昭,我独若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⑤”、“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以鄙”等。其中,“众人”或“俗人”所展现的上述“品格”皆与“学”有关,或曰皆因“学”而致;而“我”之诸象,亦赖“绝学”而成。这一思想既与第四十八章“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之说相通⑥ ,也表明:“绝学”在断绝分别、执著之行以致“无忧”的同时,也是修道成德、达乎“荒(引按:‘荒’,西汉竹书本作‘芒’。后者为本字,乃渺茫、无止境义)兮其未央”之境的基本途径。就此来说,何可言“绝学无忧”在本章“为一孤立无援之句”或“文义有生硬拼凑的嫌疑”?
复次,作为第二十章的首句,“绝学无忧”还与本章尾句“贵食母”之说相呼应。这既体现了全章内容的首尾一贯性,亦使本章的崇本弃末之旨昭彰无遗。本章尾句云:“我欲独异于人,而贵食母。”关于此句之义,历来注解多有不达。劳健之释则颇善,其曰:“‘食’音嗣,养也。‘母’谓本也。知养其本,乃可以绝役智外求诸末学,而无忧也。河上《注》:‘食,用也;母,道也。’王《注》:‘食母,生之本也。’与玄宗之‘求食于母’,皆读如饮食之‘食’,并失其义。吴澄以‘食母’为乳母,如《礼记·内则》之文,读‘食’为饲,是矣;而以‘母’为人之称,亦非也。《老子》书凡言‘本’者常用‘母’字,以取叶韵。第五十二章‘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明指本末而言。他如第一章‘万物之母’,第二十五章‘可以为天下母’,第五十九章‘有国之母’,义皆如‘本’。‘贵食母’与‘复守其母’,同是崇本之旨,‘食母’、‘守母’,乃所以为道,不可谓‘母’即道也。”[4]326关于“贵食母”所蕴含的崇本之趣,劳氏之说甚明。而这一旨趣,正与本章首句“绝学”(即弃末)之说“遥相呼应”。
所以,“绝学无忧”原属第二十章,是无可非议的。它作为该章首句,既总揽了全章文义,又展现出概括之功。又,此句置于章首,在义理上还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因为,诚如学者所论,通行本第十八、十九两章内容相接,思想贯通,原本似为一章,或可归为一章,西汉竹书本即是如此分章。然学者多未注意的是:在内容上,第二十章与前二章之间同样也存在密切的关系,即:第十八章列举了道废德衰的现实后果,曰:“故大道废,安有仁义;智慧出,安有大伪;六亲不和,安有孝慈;国家昏乱,安有正(或‘贞’)臣。”第十九章接着指出了“绝”、“弃”种种文饰巧慧之行、复归素朴之道的“美好愿景”,曰:“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言,以为文不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二十章则进一步通过对比“我”与“众人”(或“俗人”)之间的种种象状之别,以彰显“得道者”与“失道者”在境界或气象上的本质差异。三章合看,不仅内容更加充实完整,义理也顺畅通达,并展现出很强的逻辑性。然表面上,第二十章的文字、内容与第十八、十九章仿佛不类,有若两截。倘若没有“绝学无忧”句以为衔接,此状实不易为人所见。何况,即便第二十章有此首句,学者不也不察其与前两章之间的内在关系?
三
针对历来学者从义理上强证“绝学无忧”句当属第十九章的学术努力,作为竹书本《老子》的整理者,韩巍认为:“现在我们在汉简本中发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和‘绝学无忧’两句正是分属上、下两章;前者为第六十章(世传本第十九章)之末句,后者为第六十一章(世传本第二十章)之首句。这一强有力的证据不仅回答了历来学者的怀疑,而且也提醒我们,古籍整理中缺乏直接版本依据而单纯依靠‘理校’,在方法上存在很大缺陷。”[10]211这种“提醒”虽有必要,却不适合学者在确定“绝学无忧”句之章属上的“理校”努力。正如上文所示,历来学者之所以误断“绝学无忧”句应属第十九章之末,而坚决否定其为第二十章之首的正当性,不是其使用“理校”方法之误,而是没有深察此句与第二十章其他文字,以及此章与前两章思想之间的义理相关性。
进而言之,在古籍整理中,“理校”的方法也不可废弃,它有时在古文字释读中还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比如,以郭店简《老子》的释读为例,第十九章“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以及第二十章“绝学无忧”中的四个“绝”字,在郭店简中的字形既可断为“绝”,又可断为“继”。因“绝”(“ ”)与“继”(“?”)的古文字形表现为正反之别,若书写从简且不严谨,二字往往会混而为一。由是,一些学者便断上述四“绝”字为“继”,遂使其所在句子的文义发生大变,老子思想似乎也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理解的“新品格”。然而,“继圣”、“继仁”、“继巧”和“继学”之说,[11]5、267实则无根或不经。要断定这种释读的无根性,唯有结合《老子》的全部文字,亦即在其思想的整体视野下才有可能。 可见,“理校”方法的正确运用应以精确理解和整体把握相关文本为前提。否则,此法非但不能得出有意义的结论,反而会给问题的解决指引一个错误的方向。
注释:
1按:本文言《老子》某章者,若无特别说明,皆从通行本(即王弼本)分章。
2西汉竹书第六十章之文为:“大上,下智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下,母之。信不足,安有不信。犹虖其贵言,成功遂事,百姓曰我自然(引按:上文相当于通行本第十七章)。故大道废,安有仁义;智慧出,安有大伪;六亲不和,安有孝兹;国家捪乱,安有贞臣(引按:上文相当于通行本第十八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兹;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参言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引按:上文相当于通行本第十九章)。”
3按:此“学”谓世俗之“浮学”,非明道之“真学”或“实学”,亦即四十八章“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之“学”。
4通行本“泊”字,原当作“廓”,此从王《注》“言我廓然无形之可名”而知。陆德明在《<老子>音义》中亦曰:廓,苦郭反。河上本作‘泊’(引按:据王卡考证:“今河上各本均作‘怕’,唯强本作‘泊’,与《释文》同。”[6]83)。[7]50易顺鼎认为:“今王本作‘泊’,盖后人据河上本改之。幸未改注文,犹可考见耳。”转引自[4]320易说诚是。否则,王注“廓然”与陆氏释“廓”便皆无据。此字除了世传本有“泊”、“怕”、“魄”、“廓”等别之外,帛乙作“博”(帛甲亦作“泊”),而西汉竹书本作“ ”。尽管存在如此分别,对于其义,学者却意见相同,即皆以恬淡安静或淡然无为释之,并谓“泊”、“怕”、“魄”、“博”等皆因音同而互通。如朱谦之云:“今文‘泊’与‘魄’字声训通。《史记·郦食其传》‘落泊’作‘落魄’。又如‘琥魄’字作‘珀’。”[2]81高明亦云:“‘泊’、‘怕’二字义同通用,皆谓恬静无为。如《汉书··司马相如传》‘泊乎无为’,《文选·子虚赋》作‘怕乎无为’,即其证。”[4]320但高氏本于帛甲,以“泊”为本字(竹书本整理者亦然),谓帛乙“博”为“泊”之借字,则误。《说文》云:“怕,无为也。从心,白声。”“怕(并纽铎部)”本谓心之恬淡安宁,其惊惧义乃是通作“怖(滂纽鱼部)”字而来(按:并、滂声为一系,铎、鱼韵为对转,故“怕”、“怖”可相通)。“泊(并纽铎部)”字《说文》不收,《玉篇·水部》云“泊,止舟也”[8]355,本义为停船。因音同,“泊”通作“怕”,由是而有淡泊之说。洪熙煊云:“‘我独怕兮其未兆’,《说文》:‘怕,无为也,从心,白声。’义即本此。”转引自[2]81其说是。又,“廓(溪纽铎部)”字《说文》亦不收,其义从“郭”,本谓外城,后引申有广大、空阔之义,《尔雅·释诂》云:“廓,大也。”《广雅·释诂》亦云:“廓,空也。”其描拟人心,则为空寂、孤独之状,如《汉书·东方朔传》云:“廓然独居。”显然,“怕”、“廓”音近义通。王本之所以原作“廓”,当为“怕”之假借。今王本作“泊”,则为后人抄写时所改。竹书整理者谓“ ” 通作“泊”,误。
5引按:通行本“闷闷”二字,世传诸本表现杂然:傅奕本作“闵闵”,河上公、《老子想尔注》等本作“昏昏”,帛书甲作“ ”,帛书乙作“闽闽”。西汉竹书本亦如河上公等本作“昏昏”,当为经文本字。“昏”或通“惛”,“昏昏”(或“惛惛”)谓昏聩不明,与“察察”正对应。通行本“闷闷”当为“昏昏”之假借(“闷”、“昏”古音皆属文部)。
6因此之故,且在郭店楚简本中,“绝学无忧”上接第四十八章尾句“无为而无不为”,遂有学者谓此句当属第四十八章。如聂中庆云:“‘亡为而亡不为’句尾有短横标志符号,‘绝学无忧’后无任何标志符号而与下文相连接。短横标志符号将‘亡为而亡不为’与下文‘绝学无忧’句隔开,其意义指向为‘绝学无忧’句当属下读。然而我们却明显感觉到‘绝学无忧’句与上文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可见‘绝学无忧’是对上文的总结语,两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因果联系,将其附于‘无为而无不为’之后当是无可异义、顺理成章的。”[9]258此说亦有未安。首先,既然在郭店楚简本中,有一一般用作分章标志的短横符号将“亡为而亡不为”与“绝学无忧”隔开,则抄写者已有意将此二句分作两章,不容再混淆为一。其次,在义理上,“绝学无忧”句固然与第四十八章的内容有所相通,然诚如本文所证:“绝学无忧”句与第二十章的内容具有更为深刻的内在关联。而且,此句也发挥着凸显本章思想宗旨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蒋锡昌.老子校诂[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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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明.帛书老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6.
[5]北京大学学报[J].北京:北京大学,2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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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唐)陆德明.老子音义[M]//王弼.老子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8](梁)顾野王.玉篇(宋本)[M].北京:中国书店,1983.
[9] 聂中庆.郭店楚简<老子>研究[M].北京:中华书局,2004.
[10]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11]邓谷泉.郭店楚简<老子>释读[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陈徽(1973—),男,哲学博士,同济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典思想研究。
(责任编辑:李直)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基于新近出土诸简、帛本的《老子》辩证综合研究”(批准号:14BZX04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老子》;“绝学无忧”;章属;“理校”方法
B223.1
一
《老子》第二十章① 首句曰“绝学无忧”。关于此句,历来多有学者怀疑其归属第二十章的合理性。如蒋锡昌云:“此句自文谊求之,应属上章,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一段文字之总结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唐张君相《三十家老子注》以‘绝学无忧’一句附‘绝圣弃智’章末,以‘唯之与阿’别为一章,与诸本不同,当从之。后归有光、姚鼐亦以此句属上章,是也。”[1]122易顺鼎亦云:“《文子》引‘绝学无忧’在‘绝圣弃智’之上,疑古本如此。盖与三‘绝’字意义相同。今在‘唯之与阿’句上,则意似不属矣。”[2]77马叙伦、李大防、高亨等人皆持此论。特别是李大防与高亨,二者还从义理、句法和音韵上予以力证,其说似亦颇有理。如李大防云:“案‘绝学无忧’句,断不能割归下章(引按:即第二十章)。盖‘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三句,是承上文‘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另有所属’句。‘见素抱朴’,承‘绝仁’句;‘少私寡欲’,承‘绝巧’二句;‘绝学无忧’,承‘绝圣’二句;‘此三者以为文不足’句,是统括上文;‘故令有所属’句,是启下文。脉络分明,毫无疑义。”[2]77高亨云:“此句应属上章,请列三证:‘绝学无忧’与‘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句法相同,若置在下章,为一孤立无援之句,其证一也。足、属、朴、欲、忧为韵,若置在下章,于韵不谐,其证二也。‘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文意一贯,若置在下章,则其文意远不相关,其证三也。《老子》分章,多有戾踳,绝非原书之旧。”[3]315
马王堆帛书《老子》出土(1973年)后,因甲、乙本皆不分章,浑沦一体,此句(甲本此句已残没)究竟该归于何章,未得明示。高明据蒋锡昌、高亨等说,认为:“综观前人之研究,其说(引按:谓高亨之说)甚是。从经文内容分析,依通行本将其断为第二十章之首,不若断为第十九章之末贴切。”并云:“古籍章次,多为汉人划分。”[4]315在校注帛书《老子》时,高氏遂属此句于第十九章之末。
待郭店楚简《老子》出(1993年),“绝学无忧”句所在竹简编号为“乙四”,其下所接之文曰“唯与呵,相去几何?美与恶,相去何若?”此状与通行本第二十章正相同。而简文此句的上承文字亦非帛书和世传诸本所示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而是第四十八章的“无为而无不为”(按:简文“无”均假以“亡”),且在“为”与“绝”之间,亦标有一般用于分隔两章文字的短横标志符号。至于第十九章之文,其所在竹简则编号为“甲一”与“甲二”。在“甲二”简中,承接“少私寡欲”者曰“江海所以为百谷王”,此句在通行本中为第六十六章首句。显然,在郭店楚简本中,“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与“绝学无忧”之间两不相涉。所谓“绝学无忧”当属第十九章之论,可证为非。而且,高明以“古籍章次,多为汉人划定”之说,欲证世传诸本“绝学无忧”句隶属于第二十章乃汉人所为,亦与郭店楚简本所示相悖。
然而,仍有学者难以接受“绝学无忧”句不属于第十九章的现实。如任鹏在《<老子>‘绝学无忧’句位置浅探》[5]153一文中,从《老子》的行文习惯、句法和音韵等方面,强证此句当属第十九章。他指出:“通行本中‘绝学无忧’句归属于第二十章,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完全贯彻《老子》的行文习惯,且于文义有生硬拼凑的嫌疑;另外,郭店本的符号用法本身不很严格,也是令人心生疑惑的地方,相反,‘绝学无忧’句如置于第十九章之末,则完全符合《老子》的行文通则,韵读更为契合,文脉也更为通畅。既然如此,不妨试看将其归属于上章,并合第十八、十九两章同观,这对于理解《老子》的含义似乎有更大的合理性。”为证己说,任氏还从句法上予以辩之,认为:“绝学无忧”句与第十九章之末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一道,与此章的前三句(即“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构成句法上的“平行结构”(即A-B-C/a-b-c);且若结合第十八章,两章(第十八、十九章)的句法还可形成“平行结构”的拓展形式,即由A-B-C/a-b-c拓展为A-B-C/a-b-c/a?- b?-c?。在文义上,这种句法结构的拓展也由仅据第十九章的两层次递进关系形成合第十八、十九章为一体的三层次递进关系,即:“大道废,有仁义;……”,为第一层;“绝圣弃智,民利百倍;……”,为第二层;“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为第三层。此说辨甚精巧。虽然,其仍似是而非也。
二
上述诸说之所以有误,可从以下几点来看。
首先,若从音韵、句式和文义呼应的角度看,将“绝学无忧”系于第十九章之末,的确既谐于音韵(即高亨所谓“足”、“属”、“朴”、“欲”、“忧”为韵),又合于文义的前后呼应关系(即李大防所谓“见素抱朴”承“绝仁”二句;“少私寡欲”承“绝巧”二句;“绝学无忧”承“绝圣”二句),同时也符合一些学者(如任鹏)所作的句法结构分析。然若据古文献,不仅郭店楚简本将此句与第二十章“唯与阿,相去几何” (引按:本文所引《老子》之文,皆是以通行本为基础参校诸简、帛本而成)合为一体,在最新问世(2012年)的西汉竹书《老子》中,同样如此。又,诚如许多学者所言:第十八、十九两章文义贯通,原本似为一章。在西汉竹书本中,这两章恰好被合为一章,属第六十章。不仅如此,西汉竹书本的第六十章甚至还包括通行本的第十七章。尽管西汉竹书本将通行本第十七、十八、十九三章之文合为一章②,但对于后世学者认为最应该归属第十九章的“绝学无忧”一句,却仍置于下章即第六十一章(相应于通行本第二十章)之首。这种情况表明:无论西汉竹书的这一分章形式是否为抄写者所为,“绝学无忧”句绝非原属第十九章。 其次,倘细审第二十章之文,“绝学无忧”若隶属本章,也并非如学者所言:或者“为一孤立无援之句”(高亨),或者“文义有生硬拼凑的嫌疑”(任鹏)。实际上,“绝学无忧”不仅与本章前两句“唯与呵,相去几何?美与恶,相去何若?”之说相关联;而且,“绝学”之说也与本章后半段的文义“遥相呼应”。就前一方面而言,因“学”③而生“智”,因“智”而能辨,因辨而有是非、美丑、善恶等别,并因辨别而生相应之执著。执著若生,忧患便来。故第二章云:“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此义后来被《庄子》所继承和演绎,由是而有“成心”之说。《齐物论》云:“夫随其成心而师之,谁独且无成心乎?……未成乎心而有是非,是今日适越而昔至也。”又云:“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又云:“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尾句所言之“爱”,乃是涵摄诸情而言。因为,道若亏损,何止于“爱”得以成?喜、怒、哀、乐、忧、惧皆是也。就后一方面来说,“绝学”与否也造就了“我”(喻得道者)与“众人”(或“俗人”)的根本不同。对此,第二十章后半段可谓尽彰两者的分别之状,如:“众人熙熙,而我独泊④兮未兆”、“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遗(引按:‘遗’通作‘匮’)”、“俗人昭昭,我独若昏”、“俗人察察,我独闷闷⑤”、“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以鄙”等。其中,“众人”或“俗人”所展现的上述“品格”皆与“学”有关,或曰皆因“学”而致;而“我”之诸象,亦赖“绝学”而成。这一思想既与第四十八章“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之说相通⑥ ,也表明:“绝学”在断绝分别、执著之行以致“无忧”的同时,也是修道成德、达乎“荒(引按:‘荒’,西汉竹书本作‘芒’。后者为本字,乃渺茫、无止境义)兮其未央”之境的基本途径。就此来说,何可言“绝学无忧”在本章“为一孤立无援之句”或“文义有生硬拼凑的嫌疑”?
复次,作为第二十章的首句,“绝学无忧”还与本章尾句“贵食母”之说相呼应。这既体现了全章内容的首尾一贯性,亦使本章的崇本弃末之旨昭彰无遗。本章尾句云:“我欲独异于人,而贵食母。”关于此句之义,历来注解多有不达。劳健之释则颇善,其曰:“‘食’音嗣,养也。‘母’谓本也。知养其本,乃可以绝役智外求诸末学,而无忧也。河上《注》:‘食,用也;母,道也。’王《注》:‘食母,生之本也。’与玄宗之‘求食于母’,皆读如饮食之‘食’,并失其义。吴澄以‘食母’为乳母,如《礼记·内则》之文,读‘食’为饲,是矣;而以‘母’为人之称,亦非也。《老子》书凡言‘本’者常用‘母’字,以取叶韵。第五十二章‘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明指本末而言。他如第一章‘万物之母’,第二十五章‘可以为天下母’,第五十九章‘有国之母’,义皆如‘本’。‘贵食母’与‘复守其母’,同是崇本之旨,‘食母’、‘守母’,乃所以为道,不可谓‘母’即道也。”[4]326关于“贵食母”所蕴含的崇本之趣,劳氏之说甚明。而这一旨趣,正与本章首句“绝学”(即弃末)之说“遥相呼应”。
所以,“绝学无忧”原属第二十章,是无可非议的。它作为该章首句,既总揽了全章文义,又展现出概括之功。又,此句置于章首,在义理上还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因为,诚如学者所论,通行本第十八、十九两章内容相接,思想贯通,原本似为一章,或可归为一章,西汉竹书本即是如此分章。然学者多未注意的是:在内容上,第二十章与前二章之间同样也存在密切的关系,即:第十八章列举了道废德衰的现实后果,曰:“故大道废,安有仁义;智慧出,安有大伪;六亲不和,安有孝慈;国家昏乱,安有正(或‘贞’)臣。”第十九章接着指出了“绝”、“弃”种种文饰巧慧之行、复归素朴之道的“美好愿景”,曰:“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言,以为文不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二十章则进一步通过对比“我”与“众人”(或“俗人”)之间的种种象状之别,以彰显“得道者”与“失道者”在境界或气象上的本质差异。三章合看,不仅内容更加充实完整,义理也顺畅通达,并展现出很强的逻辑性。然表面上,第二十章的文字、内容与第十八、十九章仿佛不类,有若两截。倘若没有“绝学无忧”句以为衔接,此状实不易为人所见。何况,即便第二十章有此首句,学者不也不察其与前两章之间的内在关系?
三
针对历来学者从义理上强证“绝学无忧”句当属第十九章的学术努力,作为竹书本《老子》的整理者,韩巍认为:“现在我们在汉简本中发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和‘绝学无忧’两句正是分属上、下两章;前者为第六十章(世传本第十九章)之末句,后者为第六十一章(世传本第二十章)之首句。这一强有力的证据不仅回答了历来学者的怀疑,而且也提醒我们,古籍整理中缺乏直接版本依据而单纯依靠‘理校’,在方法上存在很大缺陷。”[10]211这种“提醒”虽有必要,却不适合学者在确定“绝学无忧”句之章属上的“理校”努力。正如上文所示,历来学者之所以误断“绝学无忧”句应属第十九章之末,而坚决否定其为第二十章之首的正当性,不是其使用“理校”方法之误,而是没有深察此句与第二十章其他文字,以及此章与前两章思想之间的义理相关性。
进而言之,在古籍整理中,“理校”的方法也不可废弃,它有时在古文字释读中还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比如,以郭店简《老子》的释读为例,第十九章“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以及第二十章“绝学无忧”中的四个“绝”字,在郭店简中的字形既可断为“绝”,又可断为“继”。因“绝”(“ ”)与“继”(“?”)的古文字形表现为正反之别,若书写从简且不严谨,二字往往会混而为一。由是,一些学者便断上述四“绝”字为“继”,遂使其所在句子的文义发生大变,老子思想似乎也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理解的“新品格”。然而,“继圣”、“继仁”、“继巧”和“继学”之说,[11]5、267实则无根或不经。要断定这种释读的无根性,唯有结合《老子》的全部文字,亦即在其思想的整体视野下才有可能。 可见,“理校”方法的正确运用应以精确理解和整体把握相关文本为前提。否则,此法非但不能得出有意义的结论,反而会给问题的解决指引一个错误的方向。
注释:
1按:本文言《老子》某章者,若无特别说明,皆从通行本(即王弼本)分章。
2西汉竹书第六十章之文为:“大上,下智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下,母之。信不足,安有不信。犹虖其贵言,成功遂事,百姓曰我自然(引按:上文相当于通行本第十七章)。故大道废,安有仁义;智慧出,安有大伪;六亲不和,安有孝兹;国家捪乱,安有贞臣(引按:上文相当于通行本第十八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兹;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参言以为文未足,故令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引按:上文相当于通行本第十九章)。”
3按:此“学”谓世俗之“浮学”,非明道之“真学”或“实学”,亦即四十八章“为学者日益,为道者日损”之“学”。
4通行本“泊”字,原当作“廓”,此从王《注》“言我廓然无形之可名”而知。陆德明在《<老子>音义》中亦曰:廓,苦郭反。河上本作‘泊’(引按:据王卡考证:“今河上各本均作‘怕’,唯强本作‘泊’,与《释文》同。”[6]83)。[7]50易顺鼎认为:“今王本作‘泊’,盖后人据河上本改之。幸未改注文,犹可考见耳。”转引自[4]320易说诚是。否则,王注“廓然”与陆氏释“廓”便皆无据。此字除了世传本有“泊”、“怕”、“魄”、“廓”等别之外,帛乙作“博”(帛甲亦作“泊”),而西汉竹书本作“ ”。尽管存在如此分别,对于其义,学者却意见相同,即皆以恬淡安静或淡然无为释之,并谓“泊”、“怕”、“魄”、“博”等皆因音同而互通。如朱谦之云:“今文‘泊’与‘魄’字声训通。《史记·郦食其传》‘落泊’作‘落魄’。又如‘琥魄’字作‘珀’。”[2]81高明亦云:“‘泊’、‘怕’二字义同通用,皆谓恬静无为。如《汉书··司马相如传》‘泊乎无为’,《文选·子虚赋》作‘怕乎无为’,即其证。”[4]320但高氏本于帛甲,以“泊”为本字(竹书本整理者亦然),谓帛乙“博”为“泊”之借字,则误。《说文》云:“怕,无为也。从心,白声。”“怕(并纽铎部)”本谓心之恬淡安宁,其惊惧义乃是通作“怖(滂纽鱼部)”字而来(按:并、滂声为一系,铎、鱼韵为对转,故“怕”、“怖”可相通)。“泊(并纽铎部)”字《说文》不收,《玉篇·水部》云“泊,止舟也”[8]355,本义为停船。因音同,“泊”通作“怕”,由是而有淡泊之说。洪熙煊云:“‘我独怕兮其未兆’,《说文》:‘怕,无为也,从心,白声。’义即本此。”转引自[2]81其说是。又,“廓(溪纽铎部)”字《说文》亦不收,其义从“郭”,本谓外城,后引申有广大、空阔之义,《尔雅·释诂》云:“廓,大也。”《广雅·释诂》亦云:“廓,空也。”其描拟人心,则为空寂、孤独之状,如《汉书·东方朔传》云:“廓然独居。”显然,“怕”、“廓”音近义通。王本之所以原作“廓”,当为“怕”之假借。今王本作“泊”,则为后人抄写时所改。竹书整理者谓“ ” 通作“泊”,误。
5引按:通行本“闷闷”二字,世传诸本表现杂然:傅奕本作“闵闵”,河上公、《老子想尔注》等本作“昏昏”,帛书甲作“ ”,帛书乙作“闽闽”。西汉竹书本亦如河上公等本作“昏昏”,当为经文本字。“昏”或通“惛”,“昏昏”(或“惛惛”)谓昏聩不明,与“察察”正对应。通行本“闷闷”当为“昏昏”之假借(“闷”、“昏”古音皆属文部)。
6因此之故,且在郭店楚简本中,“绝学无忧”上接第四十八章尾句“无为而无不为”,遂有学者谓此句当属第四十八章。如聂中庆云:“‘亡为而亡不为’句尾有短横标志符号,‘绝学无忧’后无任何标志符号而与下文相连接。短横标志符号将‘亡为而亡不为’与下文‘绝学无忧’句隔开,其意义指向为‘绝学无忧’句当属下读。然而我们却明显感觉到‘绝学无忧’句与上文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可见‘绝学无忧’是对上文的总结语,两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因果联系,将其附于‘无为而无不为’之后当是无可异义、顺理成章的。”[9]258此说亦有未安。首先,既然在郭店楚简本中,有一一般用作分章标志的短横符号将“亡为而亡不为”与“绝学无忧”隔开,则抄写者已有意将此二句分作两章,不容再混淆为一。其次,在义理上,“绝学无忧”句固然与第四十八章的内容有所相通,然诚如本文所证:“绝学无忧”句与第二十章的内容具有更为深刻的内在关联。而且,此句也发挥着凸显本章思想宗旨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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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11]邓谷泉.郭店楚简<老子>释读[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陈徽(1973—),男,哲学博士,同济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古典思想研究。
(责任编辑:李直)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基于新近出土诸简、帛本的《老子》辩证综合研究”(批准号:14BZX04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