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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克服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诸多不利因素,从法律角度提出了在民族地区培育村镇银行的对策:一是完善村镇银行立法;二是放宽村镇银行的发起人资格限制;三是完善财政支持制度;四是依据税法给予民族地区村镇银行税收优惠;五是探索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六是重构村镇银行监管法律责任制度;七是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构建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八是对民族地区村镇银行实施倾斜性的货币政策;九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