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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发改经贸[2018]206号自治区有关部门,各市(地)发展改革委:《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附件: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2018年3月22日附件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物流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