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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是为了解决农村外生发展动力与内生发展动力的融合问题,尤其是内生发展动力问题。多年来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一直处于内生动力不足和外生动力过剩的失衡状态:行政化主体治理作用日益强化和扩大、农民自治主体治理作用趋于弱化和萎缩、社会化主体治理短缺和缺位,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通过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优化,构建分工协作、合作共赢、共建共享的发展治理体系,助推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