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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诚信道德中居于主体地位,是诚信道德系统的要素之一。作为人自身而言是系统的存在物,具有多维统一性的整体性特征,这种自身的整体性体现在诚信道德的生成及运行机制的各方面及各环节。人的诚信道德生成是他与诚信道德价值系统中其它相关要素不断互动、相互影响的动态过程,是其文化存在、社会认知以及物质利益权衡倾向的共同结果,在系统论规定下,诚信之知、诚信之行和诚信之塑构成了诚信主体的运行机制,它们分别对应诚信的主体内化、主体外化及诚信对人的道德构建这三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