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焦政文[2008]10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发展的意见》(焦政[2008]1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焦作市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孙立坤(市人民政府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