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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清华大学教授陈丹青辞职,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罢招之后,近日,浙江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包伟民成为第三个用实际行动对研究生招生制度表示不满的学者
包伟民近日成为舆论的焦点。
包伟民,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所所长,浙江省历史学会会长。今年3月1日,他在某知名论坛上发表一则声明,要求报考他的学生“另投名师”,向社会表明了“拒招”研究生的态度。“拒招”的原因是,浙江大学之前公布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中规定,研究生导师招生需向校方交“助研费”。
包伟民的这一声明公开后,立刻引起各方关注。有人认为很荒谬,学生读书导师也要交钱;有人则认为很合理,可以让导师招生量力而行,而不至于过多过滥;有人则担忧,导师出了钱以后,会不会导致师生之间出现雇佣关系合法化的倾向,而且,这笔钱会不会最终转嫁到学生头上。
去年7月,中国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开始改革,这项改革最敏感的是收费环节,但从试行以来,一直波澜不惊。然而,这场小心翼翼的改革终于在推行导师资助制时触发了一场风波。
浙大新政
2月28日,浙江大学公布了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其中的一项新制度是:研究生导师招生,需向校方缴纳“助研费”。根据方案,学科分为3类:一类是哲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二类是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农学、医药学(除临床医学外);三类是工学和临床医学。导师的出资标准按照分类确定不同数额,第一类导师招收一名硕士研究生,每年要向校方缴纳300元,招收一名博士生,每年向校方缴纳1200元;在第二类中,这两个数字分别为800元和3000元;如果是第三类,要缴纳的费用会更高,分别是1200元和4800元。
方案同时规定,导师必须在录取研究生之前,将其招收研究生所需的学制年限内的全部资助经费,一次性划入专设的导师账户。
在相关文件中,浙江大学也强调,研究生招生名额的分配,要与研究生导师的科研经费挂钩。导师一般应有研究课题、研究经费才能安排招生。
新政的推出是按照教育部的安排进行的。从去年开始,浙江大学作为全国17所试点高校之一,着手进行研究生制度改革并制定了一系列方案,这些方案不仅涉及研究生奖助办法、招生制度、培养方案等,而且关系到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研究生导师选聘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内容,这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过去执行了20多年的老制度。
按照去年改革推出时的说法,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不是收费改革,其核心是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实行与科学研究紧密联系的导师资助制。通过统筹各个方面的资源,包括学校的、院系的和社会各个方面的资源,来激发出学校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理顺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提高导师培养研究生的积极性,最终促进研究生培养水平的提高。
“根据国际惯例,导师资助制是指研究生的学习费用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分担,因为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主要任务是参与导师的课题科研。”上海大学司法研究所所长倪正茂说。
在浙江大学推出的这些制度中,涉及研究生的研究生收费一项曾经备受关注,但由于新制度还有待于2007级研究生入学后才能接受检验,所以一些关系导师切身利益的问题率先浮现。在浙大公布的系列改革方案中,教师们反应最激烈的,与即将读研究生的学生一样,是关于“收费”方面的内容。
拒招宣言
就在浙江大学公布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第二天晚上,包伟民便在网络上发表了“拒招宣言”:
鄙校新法:自2007年起,招收硕、博士研究生,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均须向校方缴钱,前者称“学费”,后者称“助研经费”。“助研经费”数额,按招收研究生人数多寡翻倍递增。本人近年偶承青年学子缪爱,或有投考,然因不合时宜,无力缴纳此钱,复以为此申请“扶植”(按“规定”每年最多“扶植”一名),迹近于乞,君子所不为。故告考生:新法之下,难与二三才俊灯下读史,以共教学相长之乐;烦请另投名师,以免误了前程。
包伟民显然不认同浙大新政。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钱多钱少是另外的事情,你向我收费是无理的”。
他提出三点理由,首先,绝大部分历史学研究基本上是一种书斋式研究,所需要的研究条件就是有一个好的图书馆,而不是靠项目规划来推动。其次,历史学研究都是根据个人的兴趣,与规划无关。任何一个真正的好的历史学家,他们的代表作都是经过多年长期积累的研究,依靠大的规划性项目来推动,在历史学上是不存在的。近年来利用研究规划、设立项目来推动研究的基本都是应用学科。第三,最重要的是,历史学的导师不把研究生作为自己的研究助理,研究生必须自己寻找研究课题,研究生是独立研究、独立署名,导师在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没法从研究生给他的服务中得到回报。
包伟民措词强烈地表示:“在应用学科,比如工科,往往是学生为老师打工;而在基础学科,我指的是文、史、哲,是老师为学生打工,对基础学科老师来说,纯粹是一种劳动付出。我出售我的知识,你买了我的知识,凭什么反而要老师付钱给学生?”他认为,与理工类等应用型学科相比,历史学的导师们没有很多的横向与纵向经费,用行政规定要求所有导师都交纳助研经费不合理。
包伟民说,“我们的经费跟理工科相比是几十倍、上百倍的差距。”他正在承担的“8—13世纪中国传统社会转轨”研究课题,3个老师一起做了将近5年,浙大方面给了不到6万元经费。此前包伟民曾申请到两次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与一次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这两个基金的申请都很严格,经费分别为2万元与4万元左右。
事实上,浙江大学的方案也考虑到了学科差异的因素,从所需缴纳经费的绝对数量来看,同招一个学生,人文学科所需付出的仅相当于其他学科的1/3至1/4左右。
不仅如此,方案还规定,浙大将设立“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用于支持学校部分基础学科、新兴学科的需要,支持指导教师招收第一名研究生所支付的费用。
但校方或许没有料到的是,即使如此考虑,人文学科反弹依然强烈。该校人文学院一位教授干脆表示,“交多交少是一回事,要不要交是另外一回事。别的学科有钱,爱交就交,人文学科没钱,怎么交?”
包伟民的“拒招宣言”,在浙江大学内部引起了激烈争论,在一个博客上,有多个学科的教师参与进来,其讨论的内容已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
其一,会不会导致师生雇佣关系固定化?经济学院教授叶航说,“以前许多博导就是老板,这种情况工科特别盛行,学生招得越多干活的就越多,现在老师要交钱了,我最担心教师会更加明目张胆地把学生当成打工仔。”
其二,改革是否过激?经济学院副院长史晋川认为,很多世界著名大学,有科研经费的导师用自己的经费招收研究生是通行惯例,有的导师经费充足研究生也多。但他同时表示,学校为人文基础学科仅仅提供扶植申请这一个通道,改革的确是有点过激,“对待这些学科,学校需要设置其他一些减震阀。”
其三,能否保证研究生的质量?浙江大学社科处处长罗卫东说,这个方案很难排除那种活动能力强但学术能力一般的导师从中受益,因为他们可以争取到许多横向课题,能支付起比较多的学生培养费,就招收更多的学生。但招生就是为了干活,导师就没有能力和精力指导学术。
并非杞人忧天
2007年,全国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17所高校已首批试点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截至目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的方案已向社会公布,其他一些试点高校的方案也正在加紧制定之中,并将在近期公布。
在这17所高校中,有许多高校已初步计划推行和浙江大学类似的导师助研费制。然而,在高校,文科科研经费往往大大少于工科,一些文科三五万就算多了,而工科科研经费动辄数十数百万。不少人表示担忧,导师助研费的推行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文科科研的积极性。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教授表示,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制度实施要一步到位就会产生问题,尤其是以理工科为主的学校,推行这样的标准会对人文学科产生负面影响,“文科经费不多,能获得的捐助也少,完全靠这些做助研经费很难,如果让老师自己掏腰包,那就更不合适了。”
他认为,浙大的方案对不同学科进行区别对待是正确的,但有些学科是冷门,需要学校保护,应该考虑更多的政策进行扶持。而且要有过渡期,不要一步到位。
他说,有些人文学科,虽然看起来不能产生实际利益,但“无用之用是为大用”,对提高国民素质和整个民族文化都有重要意义,“不能光看能产生多少经济效益”。
复旦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栗建华则表示,研究生招生以科研项目为导向,这个方向是没错的,但学校在推出一项新制度之前,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跟上,比如,文科导师在上缴助研费的同时,也应推出相应的激励机制,促使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
包伟民近日成为舆论的焦点。
包伟民,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兼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所所长,浙江省历史学会会长。今年3月1日,他在某知名论坛上发表一则声明,要求报考他的学生“另投名师”,向社会表明了“拒招”研究生的态度。“拒招”的原因是,浙江大学之前公布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中规定,研究生导师招生需向校方交“助研费”。
包伟民的这一声明公开后,立刻引起各方关注。有人认为很荒谬,学生读书导师也要交钱;有人则认为很合理,可以让导师招生量力而行,而不至于过多过滥;有人则担忧,导师出了钱以后,会不会导致师生之间出现雇佣关系合法化的倾向,而且,这笔钱会不会最终转嫁到学生头上。
去年7月,中国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开始改革,这项改革最敏感的是收费环节,但从试行以来,一直波澜不惊。然而,这场小心翼翼的改革终于在推行导师资助制时触发了一场风波。
浙大新政
2月28日,浙江大学公布了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其中的一项新制度是:研究生导师招生,需向校方缴纳“助研费”。根据方案,学科分为3类:一类是哲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二类是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农学、医药学(除临床医学外);三类是工学和临床医学。导师的出资标准按照分类确定不同数额,第一类导师招收一名硕士研究生,每年要向校方缴纳300元,招收一名博士生,每年向校方缴纳1200元;在第二类中,这两个数字分别为800元和3000元;如果是第三类,要缴纳的费用会更高,分别是1200元和4800元。
方案同时规定,导师必须在录取研究生之前,将其招收研究生所需的学制年限内的全部资助经费,一次性划入专设的导师账户。
在相关文件中,浙江大学也强调,研究生招生名额的分配,要与研究生导师的科研经费挂钩。导师一般应有研究课题、研究经费才能安排招生。
新政的推出是按照教育部的安排进行的。从去年开始,浙江大学作为全国17所试点高校之一,着手进行研究生制度改革并制定了一系列方案,这些方案不仅涉及研究生奖助办法、招生制度、培养方案等,而且关系到人事制度、薪酬制度、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研究生导师选聘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内容,这在很大程度上颠覆了过去执行了20多年的老制度。
按照去年改革推出时的说法,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不是收费改革,其核心是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实行与科学研究紧密联系的导师资助制。通过统筹各个方面的资源,包括学校的、院系的和社会各个方面的资源,来激发出学校导师和研究生的积极性,理顺导师和研究生的关系,提高导师培养研究生的积极性,最终促进研究生培养水平的提高。
“根据国际惯例,导师资助制是指研究生的学习费用从导师科研经费中分担,因为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主要任务是参与导师的课题科研。”上海大学司法研究所所长倪正茂说。
在浙江大学推出的这些制度中,涉及研究生的研究生收费一项曾经备受关注,但由于新制度还有待于2007级研究生入学后才能接受检验,所以一些关系导师切身利益的问题率先浮现。在浙大公布的系列改革方案中,教师们反应最激烈的,与即将读研究生的学生一样,是关于“收费”方面的内容。
拒招宣言
就在浙江大学公布新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第二天晚上,包伟民便在网络上发表了“拒招宣言”:
鄙校新法:自2007年起,招收硕、博士研究生,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均须向校方缴钱,前者称“学费”,后者称“助研经费”。“助研经费”数额,按招收研究生人数多寡翻倍递增。本人近年偶承青年学子缪爱,或有投考,然因不合时宜,无力缴纳此钱,复以为此申请“扶植”(按“规定”每年最多“扶植”一名),迹近于乞,君子所不为。故告考生:新法之下,难与二三才俊灯下读史,以共教学相长之乐;烦请另投名师,以免误了前程。
包伟民显然不认同浙大新政。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钱多钱少是另外的事情,你向我收费是无理的”。
他提出三点理由,首先,绝大部分历史学研究基本上是一种书斋式研究,所需要的研究条件就是有一个好的图书馆,而不是靠项目规划来推动。其次,历史学研究都是根据个人的兴趣,与规划无关。任何一个真正的好的历史学家,他们的代表作都是经过多年长期积累的研究,依靠大的规划性项目来推动,在历史学上是不存在的。近年来利用研究规划、设立项目来推动研究的基本都是应用学科。第三,最重要的是,历史学的导师不把研究生作为自己的研究助理,研究生必须自己寻找研究课题,研究生是独立研究、独立署名,导师在指导研究生的过程中没法从研究生给他的服务中得到回报。
包伟民措词强烈地表示:“在应用学科,比如工科,往往是学生为老师打工;而在基础学科,我指的是文、史、哲,是老师为学生打工,对基础学科老师来说,纯粹是一种劳动付出。我出售我的知识,你买了我的知识,凭什么反而要老师付钱给学生?”他认为,与理工类等应用型学科相比,历史学的导师们没有很多的横向与纵向经费,用行政规定要求所有导师都交纳助研经费不合理。
包伟民说,“我们的经费跟理工科相比是几十倍、上百倍的差距。”他正在承担的“8—13世纪中国传统社会转轨”研究课题,3个老师一起做了将近5年,浙大方面给了不到6万元经费。此前包伟民曾申请到两次浙江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与一次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这两个基金的申请都很严格,经费分别为2万元与4万元左右。
事实上,浙江大学的方案也考虑到了学科差异的因素,从所需缴纳经费的绝对数量来看,同招一个学生,人文学科所需付出的仅相当于其他学科的1/3至1/4左右。
不仅如此,方案还规定,浙大将设立“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用于支持学校部分基础学科、新兴学科的需要,支持指导教师招收第一名研究生所支付的费用。
但校方或许没有料到的是,即使如此考虑,人文学科反弹依然强烈。该校人文学院一位教授干脆表示,“交多交少是一回事,要不要交是另外一回事。别的学科有钱,爱交就交,人文学科没钱,怎么交?”
包伟民的“拒招宣言”,在浙江大学内部引起了激烈争论,在一个博客上,有多个学科的教师参与进来,其讨论的内容已远远超出了事件本身:
其一,会不会导致师生雇佣关系固定化?经济学院教授叶航说,“以前许多博导就是老板,这种情况工科特别盛行,学生招得越多干活的就越多,现在老师要交钱了,我最担心教师会更加明目张胆地把学生当成打工仔。”
其二,改革是否过激?经济学院副院长史晋川认为,很多世界著名大学,有科研经费的导师用自己的经费招收研究生是通行惯例,有的导师经费充足研究生也多。但他同时表示,学校为人文基础学科仅仅提供扶植申请这一个通道,改革的确是有点过激,“对待这些学科,学校需要设置其他一些减震阀。”
其三,能否保证研究生的质量?浙江大学社科处处长罗卫东说,这个方案很难排除那种活动能力强但学术能力一般的导师从中受益,因为他们可以争取到许多横向课题,能支付起比较多的学生培养费,就招收更多的学生。但招生就是为了干活,导师就没有能力和精力指导学术。
并非杞人忧天
2007年,全国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17所高校已首批试点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截至目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的方案已向社会公布,其他一些试点高校的方案也正在加紧制定之中,并将在近期公布。
在这17所高校中,有许多高校已初步计划推行和浙江大学类似的导师助研费制。然而,在高校,文科科研经费往往大大少于工科,一些文科三五万就算多了,而工科科研经费动辄数十数百万。不少人表示担忧,导师助研费的推行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文科科研的积极性。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教授表示,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制度实施要一步到位就会产生问题,尤其是以理工科为主的学校,推行这样的标准会对人文学科产生负面影响,“文科经费不多,能获得的捐助也少,完全靠这些做助研经费很难,如果让老师自己掏腰包,那就更不合适了。”
他认为,浙大的方案对不同学科进行区别对待是正确的,但有些学科是冷门,需要学校保护,应该考虑更多的政策进行扶持。而且要有过渡期,不要一步到位。
他说,有些人文学科,虽然看起来不能产生实际利益,但“无用之用是为大用”,对提高国民素质和整个民族文化都有重要意义,“不能光看能产生多少经济效益”。
复旦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栗建华则表示,研究生招生以科研项目为导向,这个方向是没错的,但学校在推出一项新制度之前,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跟上,比如,文科导师在上缴助研费的同时,也应推出相应的激励机制,促使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