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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构建、运行、使用等,必须依赖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的支持才能完成。而政府在此过程中则会产生大量的管理成本。
关键词: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政府成本
政府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是政府发展、运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该机制会使政府的运行成本出现明显的提升。所以,政府应通过科学管理降低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运行成本,从而改善政府对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各部门运行效率,获取更多的收益。
1 针对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府成本关系的分析
1.1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成本
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构建、运行,需要政府拨出高额的款项进行建设与维护;同时,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系统需要不断的更新设备、维护系统,所以,也会增加政府开销。该系统中存在的信息并没有实体,主要成分是有效信息与无效信息,如何对信息的有效性进行辨认,同样需要政府播出巨额资金、调动各种资源才能完成。
1.2减少了政府部门横向协调成本的支出
横纵结构是政府管理主要依赖的两种方式,前者自身存在天然障壁,一旦参与协调的部门增加,则会相应提高横向管理成本,而纵向结构则依赖行政命令进行协调。政府的所有行政事务可以借助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工作的高效性;在政府内部构建全新的、统一的信息系统,有助于政府内部所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协调,能够使各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得到清晰划分;同时,各部门还以在系统内展示部分信息,方便相关部门的运用。所以,这就提高了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减少了部门间的横向协调成本。
1.3可以帮助政府减少内部成本消耗
政府内部的相关部门所承担的职责与权限是有界限约定的,所以,做好每个部门职责的划分,才能避免职能交叉、行为越界现象的发生。前者是由于赋予某个政府部门的权限过大,导致该部门管辖的事务太多太广,超出了本身的职责权限,这种情况会导致政府行政成本的飙升。后者因政府职责过于分散,每个部门只关注自身的职责权限,导致很多处于部门中间地带的事务没有人管,造成政府行为的缺位。[1]构建信息系统后,政府内各部门能运用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明确彼此的职责、义务、权限范围、杜绝越界执法的现象,从而提高了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成本投资。
2 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中遇到的问题
2.1社会公共与部门利益矛盾严重
首先,部門内非法盈利与外部监督机制矛盾严重。政府行为可以通过外部进行监督,在外部监督中除了政府内部的保密信息无权过问外,其他信息均有权得知、阅览;而在外部对政府部门进行监督的时候,政府部门所获得黑色利益、违法违纪行为就会被公布于众。因此,某些部门内的人为了保护非法利益所有者,会公开拒绝展示或共享相关信息,从而降低了政府工作的透明性与外部监督效果。
其次,部门希望大额预算和政府希望削减财政支出之间矛盾严重。政府实施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级之后,改善了资源运用效率,提高了各部门的相互协调效率,所以从根本上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支出。不过,很多部门为了内部利益,均会使用预算最大化的方式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所以,二者间的矛盾不断升级,使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推广受到了严重阻碍。
最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权利欲望的矛盾。政府资源中信息资源的价值相对较高,管理的信息越多,代表权利越大。通过推行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虽然让传统业务程序得到了完善,促进了政府健康发展。不过,却削弱了很多政府部门的权利,使他们获得的利益不断缩水。因此,很多权利部门与该机制往往都呈现针锋相对之势。
2.2未能做好社会公共利益的顶层规划
政府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顶层规划与设计中,缺乏科学的法律支持。系统的法律规范是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有效的保障,但还存在着立法的缺失,比如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问责机制等等,使得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很难落在实处,困难重重。[2]
3 解决政府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问题的有效策略
3.1做好顶层设计工作
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需要法律制度提供扎实的保障,不过,当前国内却缺少和“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关的法律法规。所以,政府应尽快的建立健全“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关的法律制度”,要利用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对公共开放的信息、需要严格保密的信息等。同时,要应该积极的建立并优化监督问责机制,将各部门的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做好各部门之间权利界限的清晰划分。
3.2科学的配置人力、财力资源
首先,各级政府机构要重视领导的培训、教育,要提高部门领导关注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现状的意识,应严格根据规定共享跨部门信息资源,同时,要做好人力与财力资源的补充。其次,要组织内部员工参与信息技术运用方法培训活动,提高相关员工在信息资源共享中使用信息化技术的水平。
3.3对政府信息资源构建机制实施优化
首先,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资源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统筹和协调工作。其次,要根据国家及地方标准,科学设计数据建设规划系统,并完善信息的监考水平,避免政府部门在信息资源构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问题,提高信息共享效率与系统兼容性。最后,在信息资源中心构建中,要科学考虑信息技术、资源等优缺点,要依托共享需求的指示作用,借助信息技术方法,完成信息资源的机制建设。借助信息技术平台,政府各部门结合元数据标准、分类代码标准、标志编码规则、交换数据标准等,加强对政府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开发、利用,同时以共享需求为导向,及时、主动地为相关部门提供满意的政府信息,以方便共享,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3]
4 结束语
政府成本控制工作复杂、难度大,受电子政务影响,积极推广、运用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助于改善政府各部门对资源的共享、利用效率,对降低政府整体运营成本、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等具有积极影响。
参考文献:
[1]电子政务信息整合与共享的制约因素及措施[J].刘志聪.通讯世界.2017(20)
[2]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规划与设计[J].陈玉,李亚平.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12)
[3]电子政务信息开放共享的安全保障[J].周玉建,吕艳丽.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16(03)
关键词: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政府成本
政府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是政府发展、运行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该机制会使政府的运行成本出现明显的提升。所以,政府应通过科学管理降低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运行成本,从而改善政府对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各部门运行效率,获取更多的收益。
1 针对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府成本关系的分析
1.1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成本
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的构建、运行,需要政府拨出高额的款项进行建设与维护;同时,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系统需要不断的更新设备、维护系统,所以,也会增加政府开销。该系统中存在的信息并没有实体,主要成分是有效信息与无效信息,如何对信息的有效性进行辨认,同样需要政府播出巨额资金、调动各种资源才能完成。
1.2减少了政府部门横向协调成本的支出
横纵结构是政府管理主要依赖的两种方式,前者自身存在天然障壁,一旦参与协调的部门增加,则会相应提高横向管理成本,而纵向结构则依赖行政命令进行协调。政府的所有行政事务可以借助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高工作的高效性;在政府内部构建全新的、统一的信息系统,有助于政府内部所有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协调,能够使各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得到清晰划分;同时,各部门还以在系统内展示部分信息,方便相关部门的运用。所以,这就提高了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减少了部门间的横向协调成本。
1.3可以帮助政府减少内部成本消耗
政府内部的相关部门所承担的职责与权限是有界限约定的,所以,做好每个部门职责的划分,才能避免职能交叉、行为越界现象的发生。前者是由于赋予某个政府部门的权限过大,导致该部门管辖的事务太多太广,超出了本身的职责权限,这种情况会导致政府行政成本的飙升。后者因政府职责过于分散,每个部门只关注自身的职责权限,导致很多处于部门中间地带的事务没有人管,造成政府行为的缺位。[1]构建信息系统后,政府内各部门能运用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明确彼此的职责、义务、权限范围、杜绝越界执法的现象,从而提高了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成本投资。
2 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中遇到的问题
2.1社会公共与部门利益矛盾严重
首先,部門内非法盈利与外部监督机制矛盾严重。政府行为可以通过外部进行监督,在外部监督中除了政府内部的保密信息无权过问外,其他信息均有权得知、阅览;而在外部对政府部门进行监督的时候,政府部门所获得黑色利益、违法违纪行为就会被公布于众。因此,某些部门内的人为了保护非法利益所有者,会公开拒绝展示或共享相关信息,从而降低了政府工作的透明性与外部监督效果。
其次,部门希望大额预算和政府希望削减财政支出之间矛盾严重。政府实施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级之后,改善了资源运用效率,提高了各部门的相互协调效率,所以从根本上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支出。不过,很多部门为了内部利益,均会使用预算最大化的方式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所以,二者间的矛盾不断升级,使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推广受到了严重阻碍。
最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权利欲望的矛盾。政府资源中信息资源的价值相对较高,管理的信息越多,代表权利越大。通过推行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虽然让传统业务程序得到了完善,促进了政府健康发展。不过,却削弱了很多政府部门的权利,使他们获得的利益不断缩水。因此,很多权利部门与该机制往往都呈现针锋相对之势。
2.2未能做好社会公共利益的顶层规划
政府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顶层规划与设计中,缺乏科学的法律支持。系统的法律规范是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有效的保障,但还存在着立法的缺失,比如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问责机制等等,使得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很难落在实处,困难重重。[2]
3 解决政府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问题的有效策略
3.1做好顶层设计工作
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需要法律制度提供扎实的保障,不过,当前国内却缺少和“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关的法律法规。所以,政府应尽快的建立健全“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关的法律制度”,要利用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对公共开放的信息、需要严格保密的信息等。同时,要应该积极的建立并优化监督问责机制,将各部门的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做好各部门之间权利界限的清晰划分。
3.2科学的配置人力、财力资源
首先,各级政府机构要重视领导的培训、教育,要提高部门领导关注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现状的意识,应严格根据规定共享跨部门信息资源,同时,要做好人力与财力资源的补充。其次,要组织内部员工参与信息技术运用方法培训活动,提高相关员工在信息资源共享中使用信息化技术的水平。
3.3对政府信息资源构建机制实施优化
首先,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资源建设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统筹和协调工作。其次,要根据国家及地方标准,科学设计数据建设规划系统,并完善信息的监考水平,避免政府部门在信息资源构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问题,提高信息共享效率与系统兼容性。最后,在信息资源中心构建中,要科学考虑信息技术、资源等优缺点,要依托共享需求的指示作用,借助信息技术方法,完成信息资源的机制建设。借助信息技术平台,政府各部门结合元数据标准、分类代码标准、标志编码规则、交换数据标准等,加强对政府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开发、利用,同时以共享需求为导向,及时、主动地为相关部门提供满意的政府信息,以方便共享,更好地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3]
4 结束语
政府成本控制工作复杂、难度大,受电子政务影响,积极推广、运用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助于改善政府各部门对资源的共享、利用效率,对降低政府整体运营成本、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等具有积极影响。
参考文献:
[1]电子政务信息整合与共享的制约因素及措施[J].刘志聪.通讯世界.2017(20)
[2]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规划与设计[J].陈玉,李亚平.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12)
[3]电子政务信息开放共享的安全保障[J].周玉建,吕艳丽.中国科技资源导刊.2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