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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由辽宁省通信公司实施的公用固定电话来话收费标准已从2003年1月1日起实行。具体标准为。在用户接听电话时第1分钟免费。以后每分钟收费0.10元(不足1分钟的按1分钟处理);有人值守公用电话从2003年2月1日起实行来话收费。收费标准为。在用户接听电话时每次收取0.20元(不计时长)。该项费用作为代办奠支付给代办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