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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是指在行为人进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没有实施或参加不法侵害的其他人。分析了对于防卫行为误伤第三者情形的性质应当如何认定,刑法学界存在诸多学说,包括正当防卫论、紧急避险论、假想防卫论等,在这些学说中区分论更为合理、全面,即在法益侵犯原则和责任主义原则上,从违法性和有责性层面出发,根据具体案情区别处理,从而认定这种情形成立故意犯罪、过失犯罪、意外事件或者紧急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