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问题研究

来源 :看世界·学术上半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uexianglia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为保护环境、打击环境侵权行为,近年,环境公益诉讼应运而生。放宽社会组织资格限制条件、完善检察机关诉讼制度、明确行政机关诉讼地位、赋予公民环境诉讼原告资格是目前公益诉讼立法所应考虑的问题。笔者基于现有法律,对各适格主体进行分析,提出更为全面的原告资格制度设计。
  关键词: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诉讼主体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的资格的认定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认定,应当符合以下两点特征。首先,诉讼目的是否具有公益性。公益概念相对于私益,其特征为主体不特定。若诉讼目的只在于维护私人利益,不应当认定具有原告资格。其次,诉讼主体是否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主体。自2012年至今,我国陆续颁布了关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主体。
  在我国实践中,检察机关虽然是提起诉讼最多、胜诉率最高的主体,但其作为我国法律监督机关,是否适合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尚存争议。根据学界通说,至少认可两类主体主体具有主体资格,即专门从事环境保护的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
  二、环境公益诉讼主体立法现状
  在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中,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有原告资格。2017年6月27日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补充第二款,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院起诉具有补充性、兜底性的特点,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同时承担支持起诉的职能。之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最后, 2017年11月5日起实施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第二款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我国有三类主体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分别是检察机关、环保部门、社会组织。
  三、环境公益诉讼现存问题
  (一)社会组织限定条件过于严格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可知,要求在“社区的市以上民政部门登记”且“专门从事环保公益活动满五年”,该条件就将我国大部分环保组织排除在环境公益诉讼的门外。且环保组织在我国起步晚,又因其公益性特征,专业人员和资金长期匮乏,发展速度得不到提高。再加上法律对于其起诉主体的限制大,导致其数量少。
  (二)环保行政机关主体资格规定不清晰
  目前,只有《海洋环境保护法》中规定海洋环境监管管理部门可以提起诉讼,即目前法律明确规定的环保行政机关只有一个。除此之外,法律也未对提起诉讼的环保行政机关作出层级上的规定,加之主体资格规定模糊,使得我国环保行政部门的公益诉讼地位处于尴尬境地。高效的行政效能对于解决环境问题是大有裨益的,对于行政权越位的问题,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适当加以控制,避免行政权的过分扩张。
  (三)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有违谦抑性
  检察院作为我国专门司法机关,在证据和诉讼等领域具有天然优势,拥有较高水平的法律人才和证据收集能力,其起诉的阻力也是最小的。但是,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有违检察权的谦抑性,检察权的谦抑性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履行监督义务时应当尊重民事诉讼活动规律,以尽量温和的方式进行监督工作。其次,检察院作为原告会与其监督机关的身份重合,可能影响诉讼的公正性。
  (四)公民直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缺位。
  对于关于自身利益的公益诉讼,公民最有利益相关者最有可能认真对待。在出现了污染环境的事件后,公民集体对事件的高度重视一定会增加其影响力和监督的覆盖面,通过群体效力从而促进更多公民敢于发起诉讼,同时还能汇集相关的力量并和破坏环境的企业以及不认真办事的机关部门相抗争,让相关部门在人民的监督和促使下可以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完善
  (五)放宽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限制条件
  我国环保组织起步较晚、发展缓慢、资金缺乏,一些新兴的环保组织即使具备了与环保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水平也难以满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环保组织与其他具备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主体相比,聚集了大量从事环保事业的专业人才,其专业性使环保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过程中占据优势。但符合立法所规定的社会组织较少,因此,可以将“社区的市级以上”改为“市级以上”,“连续五年”改为“连续三年”。
  (六)对检察机关起诉条件进行限制
  检察机关其自身就有极强的司法信任力,以此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人更有利于提升公益诉讼程序上的公信力。避免检察机关滥诉,可以在立法上稍作修改,在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环境侵权人在行政处罚后没有及时履行赔偿等义务时检察机关才可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对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管辖范围进行限制:例如:基层检察机关负责提起一般环境诉讼案件、市級省级检察机关可就本辖区内有着重大影响的环境案件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可对在全国重大影响的环境案件提起诉讼。
  (七)明确行政机关诉讼地位
  在我国立法中,行政机关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的法律基础用“法律规定的机关”这一准用规则加以模糊,这使得环保行政机关难以充分发挥其优势。一些学者持“强势行政权说”的观点,认为行政机关可以直接行使环境行政管理权。在证据搜集、坚定等方面占据优势。由于环保行政机关对本辖区内的人文水土、自然环境较为熟悉,在监督诉讼后污染治理情况方面更具优势。除了海洋监管部门外,我国生态环境部下还有众多环保行政机关未被明确规定为公益诉讼的主体,例如大气环境机关、水生态环境机关、土壤生态环境机关、核设施安全监管机关等等,应当对相应行政机关的诉讼地位进行明确。
  (八)赋予公民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资格
  现实中也已经存在公民作为原告的相关案例:蔡长海诉某企业水污染责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件已经突破了我国立法中对于赋予公民环境诉权的限制,此类案件也表明了公民具有参与公益诉讼的能力。借鉴国外相关规定:比如美国、印度和日本等国都允许公民参与环境公益诉讼,且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为防止公民滥用诉权,可以增加诉前程序,例如:进行诉前登记、建立资格审查制度等。
  参考文献:
  [1]罗志宏.试论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J].四川环境,2020,39(04):156-160.
  [2]唐绍均,王嘉琪.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支持起诉制度的异化与匡正[J/OL].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11[2020-09-04].
  [3]李庆保.论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期限[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0(02):29-38+206.
  作者简介:
  任娜娜(1995-),女,汉族,四川南充人,西北大学2018级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
其他文献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交通方式逐渐变得多样化,在出行的方式上不仅仅有火車、汽车、高铁,还有飞机。飞机相对于其他出行方式具有快速、便利和高风险性。但是,现阶段在民航飞机的飞行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不可控因素影响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导致飞行故障频发,制约了我国民航业的发展。鉴于此,文章将主要针对民航飞机维修故障进行分析,并针对质量改进方法进行探讨。  关键词:民航飞机;故障;维修;改进;策
期刊
摘要:在大河边向斜煤层气储层特征评价的基础上,对煤层气富集的主要控制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大河边向斜煤层气富集,其富集主要受煤层发育特征与水动力条件控制,具有进行规模性开发试验的物质基础。据此对2021-2023年进行了初步的规划部署。  关键词:大河边向斜;煤层气;主控因素;规划部署  大河边向斜位于贵州省六盘水煤田的北部,Ⅰ、Ⅱ类有利区面积33.18km2,煤层气资源量93.33*108m
期刊
摘要:机械设备的质量决定了企业生产的高效运行,因此在日常的生产管理工作中,企业十分注重机械设备的质量问题。根据机械设备运行时长、磨损情况等制定合理的维修计划,做好维修资源管理设备保养管理等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改进维修技术,建立完善的设备技术提高维修技术人员的综合素养,为机械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持,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机械设备;维修技术;
期刊
摘要:本次研究分析了土壤中天然放射性影响,研究仪器为高纯锗(H PG e)γ谱仪;研究的天然放射性核素有U -238、K-40、R a-226、Th-232等,希望能够为对应的土壤检测部门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环境;土壤样品;放射性;活度测量  随着工业化发展、原子能源技术的不断延伸,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将目光投向了环境污染治理。以土壤为研究的对象,环境放射性活度测量是分析放射性物质的来源以及影响
期刊
摘要: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它不仅能够对于整个生态系统起到有效的调节作用,而且能够提供相应的生产物资发挥着重要的经济价值。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针对森林资源保护的现状,探讨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做的不到位,存在管理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期望通过该文能够为森林资源综合保护管理工作带来有效借鉴。  关键词:林业;森林资源;管理;现状;改进措施  森林资源的种类非常多,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目标
期刊
摘要:经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来看,法律环境与资本结构动态调整的关系成正比,不管是开口向上还是向下,这种关系依然成立,不会受到相关的影响。由于我国开展的是“文明社会、法律社会”,在近几年对各个行业的法律法规都有所调整,而且不断健全,所以也为资本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可靠的环境,相关企业在债务上,不管是增加还是减少,都能以法律环境的作用起到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而且是在不影响任何权益的情况下。这就说明资本动态结
期刊
摘要:在目前社会发展过程中,土地管理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随着现代社会的迅速发展,城乡规划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应该对土地管理工作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同时,在城乡规划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应对土地管理工作的方式,也有利于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尽可能避免人地矛盾的产生。在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管理过程中,也应该根据合理的应对措施来促进城乡发展。因此,本文主要是通过对城乡规划
期刊
摘要:在科技社会不断发展条件下,科技翻译在各行业中深入力度取得极大提高。这就应在考虑价值论条件下对科技翻译展开有效研究,突出科技翻译整体价值,将科技翻译与科技社会发展之间关系表现出来。同时还应按照各项基础因素对价值论视域下科技翻译展开有效研究,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科技翻译价值分析出现问题,确保科技翻译在相关行业综合发展中发挥最大作用。  关键词:价值论;科技翻译;社会发展  引言  尽管在特定条件下研
期刊
摘要:我国从2003年开始社区矫正试点,2005年扩大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直至今天,经过十多年的艰辛与探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随着社会工作的快速发展,探索“政府+社工”的服务模式已成为当下热点的话题,也是探索创新模式的重要路径。  关键词:社区矫正;探索;创新  一、背景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
期刊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电网自动化已成为电网的发展趋势和方向,配电网作为电力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论述了县城配电网自动化的相关问题,分析了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的措施,尽可能提高电网自动化水平,即使现有条件不能实现自动化,也要按照电网自动化要求配置设备或预留接口,打好电网自动化基础。县城配电网自动化建设应以发展的眼光,制定出配网自动化宏伟蓝图,积极采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