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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认为,目前政府文件中的「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提法欠妥,「工资应该形成正常的调整机制,金融风暴来了,企业日子不好过了就下调工资,效益好了就上调。」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的经典对白,也成为当下很多企业的必选题。
然而,就在企业生存环境正变得异常残酷之时,2009年1月20日,距离大陆「暂缓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文件出台不过两个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压力就从多个方面扑面而来。本已在挣扎求生的企业,将直接进入「生或死」的淘汰赛中。
「标准」意外变奏
2008年11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保部)发出通知,决定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在有条件的地区降低基本医保和工伤保险费率。12月22日,人保部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通过社会保障费用缴纳政策的灵活应用来减轻企业负担。
但出人意料的是,仅仅一个月后,即2009年1月20日,人保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就表示,2009年将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大陆20个地区推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15%,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将有新的提高。
两个月前暂缓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导向何以如此快地变调?
「我们本来不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是有不少人大代表强烈提议调整。」大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杨永琦透露,由于通货膨胀的因素,某些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已经明显滞后于物价上涨的幅度,因此一部分人大代表要求必须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杨永琦表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否和消费者物价指数紧密相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008年前11个月的食品价格比2007年同期上涨了15.3%,其中城市食品价格上涨15.4%,农村食品价格上涨15.1%。
选择性调整为主基调
「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只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一个大的号召,而不是强制性措施。」中国劳动学会薪酬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即使在前不久的2008年年底,政府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的文件,现在的上调也很正常。因为按照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每两年必须调整一次,「有些地区两年前可能没有调整,到2009年无论如何也要调整了。」
苏海南认为,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的大政策并没有变,2009年是有选择地对部分区域进行调整。例如,有些区域外向型经济所占比重不大,或者受到这次金融危机的冲击较小,就可以进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另外一种情况是,当地的物价涨幅很大,而平均工资标准又相对较低,造成人才的流失,就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将平均工资水平向上推。
据了解,目前有些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其它社会保障费用的比例已经不再合理。按照惯例,最低工资标准应该高于失业保险金,而失业保险金又要高于最低生活保障,但是目前有些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已经不能支撑一个人的最低生活需求。
「增长」与「调整」之辩
「2008年业界对人保部暂缓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就有意见,现在人保部又开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也不合适。」一位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专家直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不应该由国家统一来定,而是应该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区的物价指数和经济发展水平来相机行事。「不管有没有金融危机,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都应该按照实际情况来制定,可以上调也可以下调。」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也认为,目前政府文件中的「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提法欠妥,「工资应该形成正常的调整机制,金融风暴来了,企业日子不好过了就下调工资,效益好了就上调。」
郭军的看法是,最低工资标准不能实行一刀切的调整政策,「只有各地根据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来灵活调整才实际。」郭军举例,最低工资在一个省就有四五个不同的标准。全大陆范围内,就更应该因地制宜。
事实上,在金融风暴中总有一些企业逆势飞扬,也有一些行业乃至地区受益,因此部分专家认为,政府不宜直接出台对最低工资标准出台上调或者是不上调的规定。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的经典对白,也成为当下很多企业的必选题。
然而,就在企业生存环境正变得异常残酷之时,2009年1月20日,距离大陆「暂缓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文件出台不过两个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压力就从多个方面扑面而来。本已在挣扎求生的企业,将直接进入「生或死」的淘汰赛中。
「标准」意外变奏
2008年11月1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保部)发出通知,决定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并在有条件的地区降低基本医保和工伤保险费率。12月22日,人保部联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通知》,通过社会保障费用缴纳政策的灵活应用来减轻企业负担。
但出人意料的是,仅仅一个月后,即2009年1月20日,人保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就表示,2009年将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大陆20个地区推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幅度15%,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将有新的提高。
两个月前暂缓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导向何以如此快地变调?
「我们本来不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是有不少人大代表强烈提议调整。」大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杨永琦透露,由于通货膨胀的因素,某些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已经明显滞后于物价上涨的幅度,因此一部分人大代表要求必须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杨永琦表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与否和消费者物价指数紧密相关。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008年前11个月的食品价格比2007年同期上涨了15.3%,其中城市食品价格上涨15.4%,农村食品价格上涨15.1%。
选择性调整为主基调
「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只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一个大的号召,而不是强制性措施。」中国劳动学会薪酬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即使在前不久的2008年年底,政府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的文件,现在的上调也很正常。因为按照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每两年必须调整一次,「有些地区两年前可能没有调整,到2009年无论如何也要调整了。」
苏海南认为,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的大政策并没有变,2009年是有选择地对部分区域进行调整。例如,有些区域外向型经济所占比重不大,或者受到这次金融危机的冲击较小,就可以进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另外一种情况是,当地的物价涨幅很大,而平均工资标准又相对较低,造成人才的流失,就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将平均工资水平向上推。
据了解,目前有些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其它社会保障费用的比例已经不再合理。按照惯例,最低工资标准应该高于失业保险金,而失业保险金又要高于最低生活保障,但是目前有些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已经不能支撑一个人的最低生活需求。
「增长」与「调整」之辩
「2008年业界对人保部暂缓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就有意见,现在人保部又开始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这也不合适。」一位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专家直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不应该由国家统一来定,而是应该地方政府结合各地区的物价指数和经济发展水平来相机行事。「不管有没有金融危机,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都应该按照实际情况来制定,可以上调也可以下调。」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也认为,目前政府文件中的「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提法欠妥,「工资应该形成正常的调整机制,金融风暴来了,企业日子不好过了就下调工资,效益好了就上调。」
郭军的看法是,最低工资标准不能实行一刀切的调整政策,「只有各地根据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来灵活调整才实际。」郭军举例,最低工资在一个省就有四五个不同的标准。全大陆范围内,就更应该因地制宜。
事实上,在金融风暴中总有一些企业逆势飞扬,也有一些行业乃至地区受益,因此部分专家认为,政府不宜直接出台对最低工资标准出台上调或者是不上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