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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破产法不承认合伙的破产能力,这无疑是一处急待弥补的法律空白.赋予合伙企业破产能力已是当今法律发展的趋势,也是完善我国经济立法,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有序发展的要求.本文探讨各国立法中对合伙破产的有关规定,提出对中国合伙破产立法的建议.其中着重探讨了合伙债务和合伙人个人债务在破产清偿时的顺序,及其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