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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法院就扬州市检察院没收山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任润厚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申请一案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任润厚违法所得人民币1295.562708万元、港币42.975768万元、美元104.294699万元、欧元21.320057万元、加元1万元及孳息,以及物品135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