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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法系对于作证特免权体现了不同的立法思想,理论上也存在不同的观点。应当以公民的作证 义务为基础揭示作证特免权的性质,其本质在于公民作证义务的免除,而非单纯的权利或义务。法律强制公民作 证是基于该法定义务的正当性,而作证特免权是基于特殊原因所规定的法定例外。两大法系关于作证特免权的 共性正是在于法律免除特定公民的作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