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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等十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