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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履行行政许可义务中,申请人取得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的开业登记,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且其又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而取得登记的,被侵权人是向人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还是直接向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检举、揭发,请求行政救济呢?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大都认为被侵权人向法院请求司法救济.对此,笔者结合如下案例与大家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