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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是个任由诈骗横行的社会吗?无论谁做民调,同意这种观点的人都少之又少。
多元社会的台湾可以包容诈骗集团存在吗?相信赞同这种观点的人也不会有很多人。
无论是贪污成性的扁政府,还是一直以廉正形象示人的马政府,相信都不会公然纵容诈骗集团存在。可是,当诈骗集团遇到「两岸关系」时,原本被台湾民众视为「人渣」的诈骗嫌疑人,被某些政治人物贴上「人权」标签後,立刻成了代表台湾人的「英雄」。
菲律宾将涉嫌诈骗的诈骗团夥中的14个台湾居民「依法」遣送至大陆,本来是理所当然、无可非议的事情,因为这是大陆与菲律宾联手破获的诈骗团夥,并且受害人均在大陆。於情、於理、於法都无不妥。但是,经过有心人拨弄、胡说八道後,这14个嫌犯好像成了「台湾的英雄人物」。
绿委黄伟哲表示,若此例一开,以後台湾人和大陆人有纠纷时,嫌犯都会被送到大陆,这对台湾人还有什麽保障。
有民进党「天王」之称的苏贞昌说:「将来台湾民众出境,与大陆人民发生纠纷,有可能发生类似情况」,「两千三百万人民人人自危,出境处处危险,生命财产都不得保障」
很显然,在黄伟哲和苏贞昌眼里,诈骗嫌犯=2300万台湾民众。反过来说,就是「台湾人」=诈骗嫌疑人;台湾人诈骗大陆人=台湾人与大陆人发生纠纷。这种逻辑就是本文开头说的那两句话。
把「人渣」当英雄就是黄苏道德准则?
这样的话出自民进党重量级人物之口,实在让人讶异。如果说陈水扁执政8年搞到台湾「价值扭曲」「是非颠倒」「道德沦丧」「践踏法律」,那麽,在马英九执政3年,试图用「清廉、明政、道德」扭转台湾这种颓废社会形态的情况下,黄伟哲苏贞昌等人仍然要说出如此充满政治与煽动性的「是非不分」、「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言词,那就更加匪夷所思了。
曾亲自参加两岸「金门协议」谈判的知名律师陈长文指出,14名嫌犯与菲律宾、大陆、台湾三方的关系中,与台湾的关联最少,只是台湾居民而已,但在菲犯罪,和菲的关联较多,而菲放弃管辖,是因14人的犯罪结果地、受害人及一部份犯罪地,都在大陆,所以和大陆关联最多。
吕秀莲说了一句让马政府汗颜的「客观公正」话。她认为,14名嫌犯被遗送至大陆,是「不涉主权的跨国犯罪行为」,若送回台湾,不适用刑法「领域」和特定犯罪的相关规定,最後只能释放;这14人被遣至大陆,合乎国际法,所以各界应理性思考,不应意识形态化。她以维基解密网站的亚桑杰为例,受指控者的国籍是澳洲,犯罪行为地是瑞典,被逮捕地是英国。事实上,一直是瑞典而非澳洲在积极向英国要求引渡亚桑杰。
邱毅指出,这14名诈欺嫌犯如果遣送回台湾,台湾可以执行审判权吗?就案情来看,这些嫌犯送回台湾後,也是交保。就法院来说,要不就不受理,要不就是判无罪。最後,让这些丢台湾脸的诈欺犯再度逍遥法外。
当苏贞昌等人把「人渣」当「英雄」时,当黄伟哲等把诈骗嫌疑人等若2300万台湾民众时,除了马政府个别官员随之起舞外,绝大多数台湾民众对此是不齿的。
多元社会的台湾可以包容诈骗集团存在吗?相信赞同这种观点的人也不会有很多人。
无论是贪污成性的扁政府,还是一直以廉正形象示人的马政府,相信都不会公然纵容诈骗集团存在。可是,当诈骗集团遇到「两岸关系」时,原本被台湾民众视为「人渣」的诈骗嫌疑人,被某些政治人物贴上「人权」标签後,立刻成了代表台湾人的「英雄」。
菲律宾将涉嫌诈骗的诈骗团夥中的14个台湾居民「依法」遣送至大陆,本来是理所当然、无可非议的事情,因为这是大陆与菲律宾联手破获的诈骗团夥,并且受害人均在大陆。於情、於理、於法都无不妥。但是,经过有心人拨弄、胡说八道後,这14个嫌犯好像成了「台湾的英雄人物」。
绿委黄伟哲表示,若此例一开,以後台湾人和大陆人有纠纷时,嫌犯都会被送到大陆,这对台湾人还有什麽保障。
有民进党「天王」之称的苏贞昌说:「将来台湾民众出境,与大陆人民发生纠纷,有可能发生类似情况」,「两千三百万人民人人自危,出境处处危险,生命财产都不得保障」
很显然,在黄伟哲和苏贞昌眼里,诈骗嫌犯=2300万台湾民众。反过来说,就是「台湾人」=诈骗嫌疑人;台湾人诈骗大陆人=台湾人与大陆人发生纠纷。这种逻辑就是本文开头说的那两句话。
把「人渣」当英雄就是黄苏道德准则?
这样的话出自民进党重量级人物之口,实在让人讶异。如果说陈水扁执政8年搞到台湾「价值扭曲」「是非颠倒」「道德沦丧」「践踏法律」,那麽,在马英九执政3年,试图用「清廉、明政、道德」扭转台湾这种颓废社会形态的情况下,黄伟哲苏贞昌等人仍然要说出如此充满政治与煽动性的「是非不分」、「颠倒黑白」、「指鹿为马」言词,那就更加匪夷所思了。
曾亲自参加两岸「金门协议」谈判的知名律师陈长文指出,14名嫌犯与菲律宾、大陆、台湾三方的关系中,与台湾的关联最少,只是台湾居民而已,但在菲犯罪,和菲的关联较多,而菲放弃管辖,是因14人的犯罪结果地、受害人及一部份犯罪地,都在大陆,所以和大陆关联最多。
吕秀莲说了一句让马政府汗颜的「客观公正」话。她认为,14名嫌犯被遗送至大陆,是「不涉主权的跨国犯罪行为」,若送回台湾,不适用刑法「领域」和特定犯罪的相关规定,最後只能释放;这14人被遣至大陆,合乎国际法,所以各界应理性思考,不应意识形态化。她以维基解密网站的亚桑杰为例,受指控者的国籍是澳洲,犯罪行为地是瑞典,被逮捕地是英国。事实上,一直是瑞典而非澳洲在积极向英国要求引渡亚桑杰。
邱毅指出,这14名诈欺嫌犯如果遣送回台湾,台湾可以执行审判权吗?就案情来看,这些嫌犯送回台湾後,也是交保。就法院来说,要不就不受理,要不就是判无罪。最後,让这些丢台湾脸的诈欺犯再度逍遥法外。
当苏贞昌等人把「人渣」当「英雄」时,当黄伟哲等把诈骗嫌疑人等若2300万台湾民众时,除了马政府个别官员随之起舞外,绝大多数台湾民众对此是不齿的。